八一中文网 www.zwdu.net,真英雄以貌娶人[综]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多狂傲自大啊,但这就是乌鲁克之王,吉尔伽美什的性子。
他压根就没把祭司着重点出的“神的启示”放在心上,接着就不由分说地把祭司赶走了。
之后的时间,大抵有半个多月,被王带回来的男人都在王宫的地牢中熟睡。
吉尔伽美什从来没去看他,就像完全把他忘了一样,恩奇都倒是去过几次,埃迪身上的伤势自动痊愈的异常也就是恩奇都回来讲述的。
总而言之,从埃迪被带到乌鲁克,到他终于醒过来,神清气爽地和吉尔伽美什打了一架,最后打赢了——在这一过程中,也没听说有什么“灾祸”出现。
不但没有,对祭司而言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成真了。
任性的王这一次又用拳头得到了一个挚友。
刚打起来的时候还剑拔弩张,打的过程中也是血液飞溅,目光凶狠,可等到决斗告一段落,这两个男人就开始勾肩搭背了。
祭司大人感到很痛心。
可她又拿王毫无办法。况且,连恩奇都都默许了,还亲自参与了进去——那就更没有办法了。
于是,只好破罐子破摔。
在这个时代,将王的功绩、有传奇色彩的事迹稍作修饰或者加工宣扬出去,供给百姓传颂,是相当寻常的事情。能让人们对王更加尊敬,王的个人形象也会高大起来。
没过多久,吉尔伽美什王的新鲜事迹迅速传遍整个乌鲁克,引起人民的新一轮议论和欢呼,这么一传,连带着起初只算是外人的埃迪也出名了。
据说——吉尔伽美什王与挚友恩奇都为了保护子民,勇敢地前去讨伐魔兽芬巴巴。在芬巴巴所占据的杉树林中,他们却遇到了另一位勇士。
那勇士名叫埃迪,也是为讨伐伤人的芬巴巴而来。
王与挚友抵达的时候,芬巴巴已经被勇士竭尽全力地打倒。见此,王为勇士的义举所震撼,将重伤的勇士带回乌鲁克疗伤。
此后,待到勇士埃迪苏醒,王与他以武相交,在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后,两人都被对方的勇猛和强大折服,握手言和,成为了好友。他们的友情无比真挚,甚至让在旁观望的恩奇都也不禁感动落泪……
“……”
“事实大体上是这样,嗯,大概……不过,恩奇都当时是在笑,没有落泪啊?”
“咳——行了,留给无聊的百姓娱乐的话题就说到这里吧!”
埃迪严肃地看着吉尔伽美什。
吉尔伽美什神色不改,显露出了“本王已经习惯被愚民们爱戴吹捧了这些说的难道不是事实?”的坦然。
埃迪:“好哦。”
吉尔伽美什:“唔。”
彼此对视了一眼。
一秒钟后,他们同时放声大笑。
……
就这样,埃迪顺理成章地在乌鲁克落脚了。
男人们之间的友情,来得就是这么直接。吉尔伽美什没问他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相当于默许乌鲁克又多了一个白吃白喝的暂住民。
埃迪还是下定决心要追求恩奇都。
恩奇都最开始婉拒他时提到的那名神妓,他跑去看过了,果真和恩奇都长得一模一样。
但是,就跟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埃迪可不是肤浅的男人啊。虽说“美”是前提,但第一眼看到的感觉也很重要。
也就是说,他坚持要专一。认定了是谁,就不会轻易换人。
哦对了,这里必须申明,即使是认定了一个人准备丝毫不动摇地追求,埃迪也不会做出死缠烂打、让当事人感到厌烦的事情。
埃迪做事和说话确实很直接,但他的优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对于真正在意的人,他其实是很体贴的。
恩奇都——再加上被他认定为第一号挚友的吉尔伽美什吧,认真说来,他们就是埃迪人生中最先认可的人了,当然,也是最先享受到他的“体贴”的人。
在此之前,埃迪没有朋友,亲人就更别说了,根本就没那玩意儿。除了知道自己应该有个全世界最好看的妻子以外,他也没喜欢过谁,在乎过谁。
就这样……
视角暂时转到,埃迪一心想要追求的恩奇都这里。
这段时间,恩奇都没有感到厌恶,更没有烦躁。
这跟他本身近乎于空洞的内心有着不小的关系,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在他确实没觉得自己被打扰,甚至,有的时候,除了一丝丝奇怪,还莫名地发现,自己的日常生活比起过去,似乎还要过得丰富一点。
“我送你的花,喜欢吗?”
“嗯,喜欢。”
这个回答是实话。恩奇都喜欢植物,喜欢动物,喜欢自然中的生灵,这份喜爱还要远超于对人类的喜爱。
“那就好。”
就因为他的这句话,埃迪每天都给他送花。
大多时候是当面送,而有的时候,枝叶边缘还挂着晨露的鲜花就摆放在他的窗边。
恩奇都起初没有注意,但很快就发现了,埃迪送给他的这些花里,竟然还有一些他之前没有见过的种类。
当他在一时的疑惑后,拿这个问题去问埃迪,得到的答案比之前预想的还要意外。
埃迪不以为然地说:“啊,我猜了猜,觉得你见过的应该都是这个国家范围内,或者乌鲁克周围地区的花吧。所以干脆跑远了一点,去别的地方转了几圈。”
怪不得他时常从早晨到晚上都不见踪影,回来的时候又风尘仆仆。
他的“跑远了一点”,恐怕远的根本就不止那“一点”。
恩奇都……紧接着就意识到,自己又无法理解,埃迪这么大费周章的行为究竟是为了什么了。
他不能再去问埃迪,因为男人肯定会笑着说,还能为什么,是为了让你开心啊。
可恩奇都觉得,为了让他“开心”,而采取的这种繁琐行为,根本就没有必要。
他深知自己只是神所制造的人偶,能够懵懂醒悟,获得珍贵的友情,还有在乌鲁克生活的人们的爱戴,已经为他附加了无以伦比的价值。
还需要得到更多吗?
很难想象。他也不这么认为。
他不这么认为。
……但是。
在连续拿到好几捧说不出名字、但只一眼看到就觉得分外欢喜的花之后,恩奇都决定去找到埃迪。
不去问关于有没有必要的问题了,他想问一问,这些花叫什么名字,又生长在什么地方。
然而,这一天,恩奇都却没能在城中找到埃迪。
倒不是因为埃迪又跑到遥远的地方去了……恩奇都在路途中,无意间从百姓的口中听到了一个奇怪的消息。
“是‘灾祸’啊……”
“一定是这样……有时是夜晚,有时是白天……”
“突然……抢走……”
恩奇都是知道不久之前祭司曾对吉尔伽美什说起的那个预言的。
关于埃迪,也关于埃迪可能会带来的“灾祸”。
虽说他在这里并不认为人们谈论的事物跟埃迪有关,但不知为何,心中忽有些微动。
这时,人们发现停在街头的恩奇都了,恩奇都在他们欣喜地一拥而来时,稍显疑惑地问:“你们在说什么‘灾祸’?”
“这个——”
应答的话尚未说完,就有人惊呼:“来了!”
“来了!这就来了!恩奇都大人,‘那个’,就是我们说的,会在白天……”
唰——
恩奇都碧绿的眸子里一下子映入了一道模糊的黑影。
模糊,是因为黑影飞掠的速度太快,让身形变得虚化。而那道影子,又是肉眼可见地庞大,并且行动矫健,宛如一阵漆黑的狂风,笔直地俯冲下来——
对准的目标,似乎就是人群中的绿发的少年。
恩奇都:“……!”
他下意识地抬手,双眼紧锁着黑影。
人形兵器的本质让他紧绷起手臂,目光锐利,只需要一瞬——在黑影扑到他面前时,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将它抓住,继而重重地甩到地面。
然而——
恩奇都忽然轻咦了一声。
他的手臂仍没有放下,但动作却是强行停住,变成单纯地把胳膊向前平伸。
那“影子”终于来了。
是一只鹰。
先前有多么来势汹汹,那么,现在它就有多么乖巧温顺。
比寻常所见的鹰大了不止一圈的鹰收敛起足有半人长的肩膀,乖乖地站在了恩奇都伸出的手臂间,同时,本应骇人锐利的鹰眼眨了眨,讨好一般地缩起头,在恩奇都的脸上蹭了蹭。
恩奇都:“……这是你的鹰吗,埃迪?”
“啊,别在意。”
后面的话,就不是对人,而是对鹰说的了。
“没出息的家伙。过来,卢卡斯!”
一个熟悉的声音就在附近悠悠地响起,却是在呵斥。
“这家伙最喜欢美人了,这一点,比我还过分啊。”
太阳此时便明晃晃地挂在天边,四周看不见的空气都像是被热量融化,光线也显得隐隐有些扭曲。
然而。
就是在如此高温、所有人都是轻装上阵的极端情况下——
还有一个银色头发的男人,外面是看着就很厚实的披风,披风底下,竟然是皮质的黑色上衣、长裤、长靴。
暂且不说他的打扮与这个时代严重格格不入,就看这一身厚重严密的行头……
“本王就不说什么你这个家伙怎么不嫌热的废话了——蠢货!你的披风已经好几次拂到本王脸上了!”
啊,这个熟悉的斥责声,开口之人的身份已毋庸置疑。
可有些奇怪的是,交谈的声音并不清晰,甚至会出现突然截断,或是被其他的更为尖锐刺耳之声猛地盖过的情况。
就诸如此类。
铿锵。
铿锵。
“不,虽然我惯用的是冰,但我现在其实还是觉得——有点热。”
可能还不止一点。
汗水打湿了额头,化作水珠从脸颊旁滚落之时,一不留神就会被涌动的寒气瞬间凝结成冰珠,又在跌落的下一秒被无形而锋利的力量所逼,悄然破碎化为虚无。
不过,埃迪就算再热也不打算脱掉披风,或者干脆换一身清凉点的打扮。
多狂傲自大啊,但这就是乌鲁克之王,吉尔伽美什的性子。
他压根就没把祭司着重点出的“神的启示”放在心上,接着就不由分说地把祭司赶走了。
之后的时间,大抵有半个多月,被王带回来的男人都在王宫的地牢中熟睡。
吉尔伽美什从来没去看他,就像完全把他忘了一样,恩奇都倒是去过几次,埃迪身上的伤势自动痊愈的异常也就是恩奇都回来讲述的。
总而言之,从埃迪被带到乌鲁克,到他终于醒过来,神清气爽地和吉尔伽美什打了一架,最后打赢了——在这一过程中,也没听说有什么“灾祸”出现。
不但没有,对祭司而言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成真了。
任性的王这一次又用拳头得到了一个挚友。
刚打起来的时候还剑拔弩张,打的过程中也是血液飞溅,目光凶狠,可等到决斗告一段落,这两个男人就开始勾肩搭背了。
祭司大人感到很痛心。
可她又拿王毫无办法。况且,连恩奇都都默许了,还亲自参与了进去——那就更没有办法了。
于是,只好破罐子破摔。
在这个时代,将王的功绩、有传奇色彩的事迹稍作修饰或者加工宣扬出去,供给百姓传颂,是相当寻常的事情。能让人们对王更加尊敬,王的个人形象也会高大起来。
没过多久,吉尔伽美什王的新鲜事迹迅速传遍整个乌鲁克,引起人民的新一轮议论和欢呼,这么一传,连带着起初只算是外人的埃迪也出名了。
据说——吉尔伽美什王与挚友恩奇都为了保护子民,勇敢地前去讨伐魔兽芬巴巴。在芬巴巴所占据的杉树林中,他们却遇到了另一位勇士。
那勇士名叫埃迪,也是为讨伐伤人的芬巴巴而来。
王与挚友抵达的时候,芬巴巴已经被勇士竭尽全力地打倒。见此,王为勇士的义举所震撼,将重伤的勇士带回乌鲁克疗伤。
此后,待到勇士埃迪苏醒,王与他以武相交,在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后,两人都被对方的勇猛和强大折服,握手言和,成为了好友。他们的友情无比真挚,甚至让在旁观望的恩奇都也不禁感动落泪……
“……”
“事实大体上是这样,嗯,大概……不过,恩奇都当时是在笑,没有落泪啊?”
“咳——行了,留给无聊的百姓娱乐的话题就说到这里吧!”
埃迪严肃地看着吉尔伽美什。
吉尔伽美什神色不改,显露出了“本王已经习惯被愚民们爱戴吹捧了这些说的难道不是事实?”的坦然。
埃迪:“好哦。”
吉尔伽美什:“唔。”
彼此对视了一眼。
一秒钟后,他们同时放声大笑。
……
就这样,埃迪顺理成章地在乌鲁克落脚了。
男人们之间的友情,来得就是这么直接。吉尔伽美什没问他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相当于默许乌鲁克又多了一个白吃白喝的暂住民。
埃迪还是下定决心要追求恩奇都。
恩奇都最开始婉拒他时提到的那名神妓,他跑去看过了,果真和恩奇都长得一模一样。
但是,就跟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埃迪可不是肤浅的男人啊。虽说“美”是前提,但第一眼看到的感觉也很重要。
也就是说,他坚持要专一。认定了是谁,就不会轻易换人。
哦对了,这里必须申明,即使是认定了一个人准备丝毫不动摇地追求,埃迪也不会做出死缠烂打、让当事人感到厌烦的事情。
埃迪做事和说话确实很直接,但他的优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对于真正在意的人,他其实是很体贴的。
恩奇都——再加上被他认定为第一号挚友的吉尔伽美什吧,认真说来,他们就是埃迪人生中最先认可的人了,当然,也是最先享受到他的“体贴”的人。
在此之前,埃迪没有朋友,亲人就更别说了,根本就没那玩意儿。除了知道自己应该有个全世界最好看的妻子以外,他也没喜欢过谁,在乎过谁。
就这样……
视角暂时转到,埃迪一心想要追求的恩奇都这里。
这段时间,恩奇都没有感到厌恶,更没有烦躁。
这跟他本身近乎于空洞的内心有着不小的关系,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在他确实没觉得自己被打扰,甚至,有的时候,除了一丝丝奇怪,还莫名地发现,自己的日常生活比起过去,似乎还要过得丰富一点。
“我送你的花,喜欢吗?”
“嗯,喜欢。”
这个回答是实话。恩奇都喜欢植物,喜欢动物,喜欢自然中的生灵,这份喜爱还要远超于对人类的喜爱。
“那就好。”
就因为他的这句话,埃迪每天都给他送花。
大多时候是当面送,而有的时候,枝叶边缘还挂着晨露的鲜花就摆放在他的窗边。
恩奇都起初没有注意,但很快就发现了,埃迪送给他的这些花里,竟然还有一些他之前没有见过的种类。
当他在一时的疑惑后,拿这个问题去问埃迪,得到的答案比之前预想的还要意外。
埃迪不以为然地说:“啊,我猜了猜,觉得你见过的应该都是这个国家范围内,或者乌鲁克周围地区的花吧。所以干脆跑远了一点,去别的地方转了几圈。”
怪不得他时常从早晨到晚上都不见踪影,回来的时候又风尘仆仆。
他的“跑远了一点”,恐怕远的根本就不止那“一点”。
恩奇都……紧接着就意识到,自己又无法理解,埃迪这么大费周章的行为究竟是为了什么了。
他不能再去问埃迪,因为男人肯定会笑着说,还能为什么,是为了让你开心啊。
可恩奇都觉得,为了让他“开心”,而采取的这种繁琐行为,根本就没有必要。
他深知自己只是神所制造的人偶,能够懵懂醒悟,获得珍贵的友情,还有在乌鲁克生活的人们的爱戴,已经为他附加了无以伦比的价值。
还需要得到更多吗?
很难想象。他也不这么认为。
他不这么认为。
……但是。
在连续拿到好几捧说不出名字、但只一眼看到就觉得分外欢喜的花之后,恩奇都决定去找到埃迪。
不去问关于有没有必要的问题了,他想问一问,这些花叫什么名字,又生长在什么地方。
然而,这一天,恩奇都却没能在城中找到埃迪。
倒不是因为埃迪又跑到遥远的地方去了……恩奇都在路途中,无意间从百姓的口中听到了一个奇怪的消息。
“是‘灾祸’啊……”
“一定是这样……有时是夜晚,有时是白天……”
“突然……抢走……”
恩奇都是知道不久之前祭司曾对吉尔伽美什说起的那个预言的。
关于埃迪,也关于埃迪可能会带来的“灾祸”。
虽说他在这里并不认为人们谈论的事物跟埃迪有关,但不知为何,心中忽有些微动。
这时,人们发现停在街头的恩奇都了,恩奇都在他们欣喜地一拥而来时,稍显疑惑地问:“你们在说什么‘灾祸’?”
“这个——”
应答的话尚未说完,就有人惊呼:“来了!”
“来了!这就来了!恩奇都大人,‘那个’,就是我们说的,会在白天……”
唰——
恩奇都碧绿的眸子里一下子映入了一道模糊的黑影。
模糊,是因为黑影飞掠的速度太快,让身形变得虚化。而那道影子,又是肉眼可见地庞大,并且行动矫健,宛如一阵漆黑的狂风,笔直地俯冲下来——
对准的目标,似乎就是人群中的绿发的少年。
恩奇都:“……!”
他下意识地抬手,双眼紧锁着黑影。
人形兵器的本质让他紧绷起手臂,目光锐利,只需要一瞬——在黑影扑到他面前时,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将它抓住,继而重重地甩到地面。
然而——
恩奇都忽然轻咦了一声。
他的手臂仍没有放下,但动作却是强行停住,变成单纯地把胳膊向前平伸。
那“影子”终于来了。
是一只鹰。
先前有多么来势汹汹,那么,现在它就有多么乖巧温顺。
比寻常所见的鹰大了不止一圈的鹰收敛起足有半人长的肩膀,乖乖地站在了恩奇都伸出的手臂间,同时,本应骇人锐利的鹰眼眨了眨,讨好一般地缩起头,在恩奇都的脸上蹭了蹭。
恩奇都:“……这是你的鹰吗,埃迪?”
“啊,别在意。”
后面的话,就不是对人,而是对鹰说的了。
“没出息的家伙。过来,卢卡斯!”
一个熟悉的声音就在附近悠悠地响起,却是在呵斥。
“这家伙最喜欢美人了,这一点,比我还过分啊。”
太阳此时便明晃晃地挂在天边,四周看不见的空气都像是被热量融化,光线也显得隐隐有些扭曲。
然而。
就是在如此高温、所有人都是轻装上阵的极端情况下——
还有一个银色头发的男人,外面是看着就很厚实的披风,披风底下,竟然是皮质的黑色上衣、长裤、长靴。
暂且不说他的打扮与这个时代严重格格不入,就看这一身厚重严密的行头……
“本王就不说什么你这个家伙怎么不嫌热的废话了——蠢货!你的披风已经好几次拂到本王脸上了!”
啊,这个熟悉的斥责声,开口之人的身份已毋庸置疑。
可有些奇怪的是,交谈的声音并不清晰,甚至会出现突然截断,或是被其他的更为尖锐刺耳之声猛地盖过的情况。
就诸如此类。
铿锵。
铿锵。
“不,虽然我惯用的是冰,但我现在其实还是觉得——有点热。”
可能还不止一点。
汗水打湿了额头,化作水珠从脸颊旁滚落之时,一不留神就会被涌动的寒气瞬间凝结成冰珠,又在跌落的下一秒被无形而锋利的力量所逼,悄然破碎化为虚无。
不过,埃迪就算再热也不打算脱掉披风,或者干脆换一身清凉点的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