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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嗒!
筷子掉在地上了。
叶姝干脆激动地起身,去迎宋清辞过来,“刚到这时候不见公子身影,还在想该怎么办呢,没想到公子早就到了。可是公子之前明明在我身后,怎么会走到我前头了?”
“我们运气好,碰巧遇到本地的农夫,告诉了我们一条近路。这附近几十里只这一家客栈,我琢磨着叶姑娘赶路累了,也必然会来此,遂在这等了。”宋清辞言语温温地解释道。
“公子确实运气好。”叶姝讪笑着应承,心里却怀疑根本不是如此,搞不好宋清辞早就知道有近路可走,所以故意看她折腾。但因为没有证据,所以叶姝也不敢说,也不敢问。
叶姝发现宋清辞又在看自己,忽然意识到什么,忙客气地问他晚饭吃了没有。
“没吃。”赵凌一直板着脸跟在宋清辞的身后,本来全程不言一语,听到吃饭的问题后嘴比谁都快。
“可是这里的菜都不符合胃口?我瞅着这肉兜子就挺不错的。”
叶姝发现这所谓的‘肉兜子’就跟包子差不多,有成年人拳头大小,只是在皮儿上略有差别。
包子皮厚一些,肉兜子的皮却是软而通透,可清晰看见皮里面包着一团淡粉色的肉,用筷子挑一下皮,喷香的汤汁就会从里面流出来,鲜嫩的野猪肉里夹杂着适量的野葱末和生姜,不仅有效地除掉了猪肉的腥气,还完美地保留了最原始的肉香。
这种难得的山间野味,就用这种简单的烹饪方式,才能凸显出食材本来的天然味道。
叶姝要了一双新筷子,一口咬下一半肉兜子,弹软的面皮裹着实实在在的肉馅,塞满口的时候十分满足,感觉幸福都洋溢在舌尖。
真香!
叶姝开心地把眼睛眯成一条缝,再一口下去,就把剩下的半个肉兜子也塞进嘴里了。两腮鼓鼓,脸蛋嘟成了圆滚滚的形状,很像一只小松鼠。
叶姝这个吃法很有感染力,见者都觉得饿了,不觉得跟着吃起来。
宋清辞略有些迟疑,还是抬眼望了一下肉兜子。
赵凌立刻会意,取空碗给宋清辞夹了一个,送到他面前。
宋清辞垂眸看了会儿,方用筷子夹着肉兜子送到嘴边,只斯文地咬了一小口,转头便端着碗,把刚才咬的那口吐了回去。
叶姝刚把第二个肉兜子吞进肚了,看到这一幕愣了愣。她知道大魔头饮食方面有障碍,但还从没见他吐过。
赵凌飞快地递帕子,斟茶伺候,并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宋清辞的脸,避免外人看他。
这一吐难免吸引了同桌其他人的注意,大家都把目光投向宋清辞。他们嘴里的东西吐也不是,咽下也不是了,只觉得这书生太娇弱麻烦,给人添乱。
真不知堡主怎么会忍得了他,为何非要带上他一起出行,难道就因为他长得好看?
宋清辞眉头轻蹙,用白丝帕擦嘴,显然有满脸的不悦。
叶姝觉得自己的整个后脊梁都在飕飕冒冷风。
试想一名厌食症患者,被逼着赶了一整天的路,风吹日晒,饥肠辘辘,好容易到了地方可以休息吃饭,东西却吃不进嘴,吃了只想吐,偏偏这时候还有一群人看他热闹,怎么可能不心烦。
一般人心烦也就算了,大魔头心烦,那就是很有可能来一场无差别的屠杀,把见过他丑态的人统统杀光!
而且这肉兜子是她刚刚推荐给宋清辞的,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邻桌的客人已经用饭完毕,桌子空着。叶姝立刻呵斥自己的随从们都滚到邻桌去吃,再喊来店小二,问厨房有粥没有。
“有,早上剩下的,可成?”
“当然不成了。”宋清辞吃新鲜的都有可能会吐,更何况是剩饭。
叶姝让宋清辞稍等片刻,便掳袖子去了厨房。她打点好银子,便使唤厨子把米打碎,赶紧将粥熬上。碎米熟得快,用不了多少时候。
叶姝再命人取来几块糖蒸茄干来,添少许水泡上,等茄子泡软些了,取两条上锅蒸片刻;再取两条切成小块,配野山鸡的鸡腿肉,一同清炒。余下的三条,切成细条,裹面粉,下锅油炸。
叶姝来后厨的时候,注意到院里有棵李子树刚好成熟,就摘了几颗酸李子,磨碎出汁,加白糖、酱油,配成简单的蘸料,放到了炸茄子旁边。
客栈的厨房的食材要比寺庙丰富很多,叶姝摆盘的时候,几顺手加了点芹叶、野菜花儿以及白萝卜雕成的白牡丹花做点缀,让菜看起来更加色香味儿俱全。
做好这三道菜之后,碎米粥也熬好了,就趁热一同端到宋清辞跟前。
叶姝之所以没有用厨房的其它食材,而是直接用糖蒸茄,一因为快,二因为宋清辞以前吃过这口,并不排斥。他现在赶路一整天,十分腹饿,如果新菜色一旦不符合他的胃口,不仅白费力气做了,大魔头肯定会更加不开心。所以,叶姝才进行了保守选择。
叶姝腌制的酸甜口的糖蒸茄本就开胃,现... -->>
啪嗒!
筷子掉在地上了。
叶姝干脆激动地起身,去迎宋清辞过来,“刚到这时候不见公子身影,还在想该怎么办呢,没想到公子早就到了。可是公子之前明明在我身后,怎么会走到我前头了?”
“我们运气好,碰巧遇到本地的农夫,告诉了我们一条近路。这附近几十里只这一家客栈,我琢磨着叶姑娘赶路累了,也必然会来此,遂在这等了。”宋清辞言语温温地解释道。
“公子确实运气好。”叶姝讪笑着应承,心里却怀疑根本不是如此,搞不好宋清辞早就知道有近路可走,所以故意看她折腾。但因为没有证据,所以叶姝也不敢说,也不敢问。
叶姝发现宋清辞又在看自己,忽然意识到什么,忙客气地问他晚饭吃了没有。
“没吃。”赵凌一直板着脸跟在宋清辞的身后,本来全程不言一语,听到吃饭的问题后嘴比谁都快。
“可是这里的菜都不符合胃口?我瞅着这肉兜子就挺不错的。”
叶姝发现这所谓的‘肉兜子’就跟包子差不多,有成年人拳头大小,只是在皮儿上略有差别。
包子皮厚一些,肉兜子的皮却是软而通透,可清晰看见皮里面包着一团淡粉色的肉,用筷子挑一下皮,喷香的汤汁就会从里面流出来,鲜嫩的野猪肉里夹杂着适量的野葱末和生姜,不仅有效地除掉了猪肉的腥气,还完美地保留了最原始的肉香。
这种难得的山间野味,就用这种简单的烹饪方式,才能凸显出食材本来的天然味道。
叶姝要了一双新筷子,一口咬下一半肉兜子,弹软的面皮裹着实实在在的肉馅,塞满口的时候十分满足,感觉幸福都洋溢在舌尖。
真香!
叶姝开心地把眼睛眯成一条缝,再一口下去,就把剩下的半个肉兜子也塞进嘴里了。两腮鼓鼓,脸蛋嘟成了圆滚滚的形状,很像一只小松鼠。
叶姝这个吃法很有感染力,见者都觉得饿了,不觉得跟着吃起来。
宋清辞略有些迟疑,还是抬眼望了一下肉兜子。
赵凌立刻会意,取空碗给宋清辞夹了一个,送到他面前。
宋清辞垂眸看了会儿,方用筷子夹着肉兜子送到嘴边,只斯文地咬了一小口,转头便端着碗,把刚才咬的那口吐了回去。
叶姝刚把第二个肉兜子吞进肚了,看到这一幕愣了愣。她知道大魔头饮食方面有障碍,但还从没见他吐过。
赵凌飞快地递帕子,斟茶伺候,并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宋清辞的脸,避免外人看他。
这一吐难免吸引了同桌其他人的注意,大家都把目光投向宋清辞。他们嘴里的东西吐也不是,咽下也不是了,只觉得这书生太娇弱麻烦,给人添乱。
真不知堡主怎么会忍得了他,为何非要带上他一起出行,难道就因为他长得好看?
宋清辞眉头轻蹙,用白丝帕擦嘴,显然有满脸的不悦。
叶姝觉得自己的整个后脊梁都在飕飕冒冷风。
试想一名厌食症患者,被逼着赶了一整天的路,风吹日晒,饥肠辘辘,好容易到了地方可以休息吃饭,东西却吃不进嘴,吃了只想吐,偏偏这时候还有一群人看他热闹,怎么可能不心烦。
一般人心烦也就算了,大魔头心烦,那就是很有可能来一场无差别的屠杀,把见过他丑态的人统统杀光!
而且这肉兜子是她刚刚推荐给宋清辞的,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邻桌的客人已经用饭完毕,桌子空着。叶姝立刻呵斥自己的随从们都滚到邻桌去吃,再喊来店小二,问厨房有粥没有。
“有,早上剩下的,可成?”
“当然不成了。”宋清辞吃新鲜的都有可能会吐,更何况是剩饭。
叶姝让宋清辞稍等片刻,便掳袖子去了厨房。她打点好银子,便使唤厨子把米打碎,赶紧将粥熬上。碎米熟得快,用不了多少时候。
叶姝再命人取来几块糖蒸茄干来,添少许水泡上,等茄子泡软些了,取两条上锅蒸片刻;再取两条切成小块,配野山鸡的鸡腿肉,一同清炒。余下的三条,切成细条,裹面粉,下锅油炸。
叶姝来后厨的时候,注意到院里有棵李子树刚好成熟,就摘了几颗酸李子,磨碎出汁,加白糖、酱油,配成简单的蘸料,放到了炸茄子旁边。
客栈的厨房的食材要比寺庙丰富很多,叶姝摆盘的时候,几顺手加了点芹叶、野菜花儿以及白萝卜雕成的白牡丹花做点缀,让菜看起来更加色香味儿俱全。
做好这三道菜之后,碎米粥也熬好了,就趁热一同端到宋清辞跟前。
叶姝之所以没有用厨房的其它食材,而是直接用糖蒸茄,一因为快,二因为宋清辞以前吃过这口,并不排斥。他现在赶路一整天,十分腹饿,如果新菜色一旦不符合他的胃口,不仅白费力气做了,大魔头肯定会更加不开心。所以,叶姝才进行了保守选择。
叶姝腌制的酸甜口的糖蒸茄本就开胃,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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