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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飞一早得知消息后,开心地跑来告知叶姝, “竟不知宋公子使了什么招法, 令城内所有的乞丐们一夜之间都不见了。没想到宋公子有几分能耐, 这怕是连封大侠都做不到呢。”
“全不见了?”叶姝担心这些乞丐都被昇阳宫杀光, 忙紧张地问庄飞, “那他们人都去哪儿了?”
“不知道, 反正大家发现一夜之间街上的乞丐都没了,四处不见他们的影子。”庄飞耸了下肩,一脸无所谓道, “反正他们不会再给姑娘添麻烦了,管他们去哪儿呢。”
叶姝垂眸默了,片刻后,她胡乱地把头发在头顶挽起, 弄了个飞仙髻,翻出宋清辞第一次送她的那个珍珠珊瑚金钗插在了头上。
珊瑚红艳, 珍珠白莹光润,装饰头上刚好显得艳丽妩然。
“好看。”庄飞忍不住赞美道。
因为宋清辞办事妥当的缘故, 庄飞也不挑宋清辞的毛病了,连带他所赠的东西都觉得顺眼。
“粥下锅了?”
叶姝从始至终都非常清楚, 自己就是凭着做饭的能耐,才令大魔头对她另眼相看。
当初如果不是大魔头吃得下她做的饭, 她可能早就像那些乞丐那样,连挣扎的资格都没有。所以在喂养大魔头这点上,不能懈怠, 要秉承着一贯的标准高服务。
“照姑娘的吩咐,一早儿舂米,下砂锅慢熬,海参也都已经备好了。”庄飞马上回道。
叶姝便先去厨房瞧粥熬到了什么状态。
大魔头从上次帮她‘解毒’之后,身体就开始倦怠,很像是肾亏,精气不足。虽然宋母解释过,大魔头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状况,但这次却是因她而引发,她就有必要负起责任。
别等回头他突然发威了,发现自己有气无力,真不行了,转头怪罪到她身上,她可背不起这锅。
这慢火熬了一个半时辰的砂锅粥,已然把淡淡的米香熬汇成了浓香。
砂锅盖一揭,热气带着醇厚的米香四处飘散,沁入人的鼻腔,叫早起空腹的人闻了之后立刻觉得饿得抓心挠肝了。
庄飞将早发泡好的海参送了过来。
叶姝用葱、姜丝、米酒揉搓一遍海参之后,连带着这些作料一起下锅,用水汆烫一遍将海参去腥,才将海参切碎放入粥内,加两颗羊肚蘑一起熬煮。
这粥只看用料便知有多滋补了。
海参降火滋肾,补气摄血,益精除劳。羊肚蘑益肠胃,助消化,也同样补肾壮阳。
其实补肾最好的当属羊腰牛鞭之类的食材,奈何太腥臊。大魔头挑食,不喜这种味道,肯定吃不下,所以还是用温补的海参和羊肚蘑比较合适。
食补可不是吃一两顿就能补回来,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地调养。所以叶姝打算好了,这一路去华山,就让宋清辞天天都喝羊肚蘑海参粥。她特意问安宁侯府的管家要了五斤干海参和两斤干羊肚蘑,足够路上用了。
叶姝端着海参粥来找宋清辞的时候,守在门口的赵凌告诉叶姝,他家公子刚起床不久。
叶姝风风火火地进屋后,环顾一周,却没见到宋清辞的身影,仔细搜寻,才发现宋清辞正安静地卧在窗边的罗汉榻上。他一手托着头,另一手拿着书卷,但拿书的手已经随意搭放在榻的边沿,眼睛闭着,像是睡着了。
玉雕般的面容一如既往的平静,表面上温和无害。薄唇是淡淡的粉色,像寒冬里乍现的一朵桃花,虽有几分赏心悦目,却始终让人觉得有些凉薄。
叶姝悄悄地把粥放在桌上,一步步慢走到宋清辞身边,弯下腰来看他。她故意伸手在宋清辞眼前晃了晃,习武人都警惕性很强,她距离大魔头这么近了,大魔头居然一点警觉都没有,不是真的睡熟了,就是真的在装相。
叶姝觉得,宋清辞肯定属于后者。
她就干脆蹲在宋清辞跟前,静静瞧他,看他会装到几时。
不久后,叶姝看到宋清辞的眼皮动了,慢慢地睁开眼,叶姝马上把眼睛弯成月牙形状,对他笑起来。
“饭好了,快起来吃。”
“何时来的?怎么不叫醒我?”宋清辞问。
叶姝在心里暗暗撇嘴:装,真能装!
“刚来一会儿,见你睡着,就不忍心叫。公子的睡相真好看,我和公子可比不了。”叶姝不惜拉踩自己来衬托大魔头的美好,她真的太会拍马屁了,自己都佩服自己。
“见识过。”
宋清辞淡淡地一声应承。
这三个字看似简洁,却有把人气得半死的效果。既强调了叶姝和他睡过的事实,又肯定了她睡相确实不老实的事实。
叶姝尴尬,窘迫,且生气,火气瞬间就被点燃了。奈何却撒不出去,谁叫她自己先说自己睡相不好的。
好气哦,她好想一爪子下去,把肾亏的大魔头挠成土豆丝!
宋清辞起身后,就把握在手里的书卷放在了榻上。
叶姝暗气之余,愤愤地瞟了一眼书,竟是《孙子兵法》。
“怎么突然想起看这个?”叶姝觉得以大魔头的水平,应该早就看过这类书籍。
“闲的。”
宋清辞掩嘴打了个哈欠,仍有几分慵态。
叶姝嘿嘿假笑着问宋清辞,有没有从书上得到什么新的领悟。
“兵者,诡道也。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宋清辞淡淡回道。1
叶姝:“呃,真绕!”
“慢慢体会。”宋清辞转动墨眸,意味深重地看了一眼叶姝后,不禁又打了个哈欠。
叶姝才懒得花时间琢磨这些,转而问:“都睡这么久了,还是困倦,真不用请个大夫来看看?”
“担心我?”宋清辞笑问。
“当然担心了,我担心纵春散是不是有什么余毒,传染到你身上了。从那晚之后,你就一直在睡。”
叶姝说完这话后,让宋清辞快尝尝她做的海参粥。
“这粥很滋补,益精养气,对身体可有好处了,多吃点哈。”
宋清辞轻声应承后,就低头拿起汤匙放进粥里搅拌,随即舀出一口粥,送进嘴里。
叶姝更开心了,手托着脸颊,一副小开心的姿态看着宋清辞吃饭。
快多吃点吧,补肾、补肾、补肾……
“姝儿可会嫌我身子虚?”
宋清辞吃了两口粥之后,突然放下手里的汤匙,脸上的笑容也没了。
大魔头向来保持良好的就餐习惯,食不言。而今他却在中途停止,突然开口说话,还是问这种问题,这可太异常了。
叶姝心中一凛,感觉自己的小心思好像被宋清辞窥探了,她马上回答道:“当然不会!”
“不怕没感觉?”
没、感、觉!?
她在中了纵春散的那天早上,曾对宋清辞感慨过她没感觉的话,他居然还在记这个仇!
“有感觉,当然有感觉!公子碰一下我的手,我都很有感觉的。”
叶姝继续狗腿地表忠心,她要是再坚持说没感觉,只怕大魔头会觉得她在鄙视他作为男人的能力。所有男人都会对‘能力’这种事情特别敏感,叶姝怕大魔头别刺激着了,觉得尊严受损,一气之下把她踢飞到南墙上。
“是么。”
宋清辞对于叶姝的‘赞美’反应冷淡,显然他已经不吃叶姝这套敷衍了。
叶姝坚决要捧起大魔头的男性尊严,夸他好,夸他棒,一本正经胡说八道:“我那天早上药劲儿还没过,脑子晕乎乎得没想起来,便以为没感觉,事后我隐约记起一点了,公子真的……厉害,好厉害!”
宋清辞听完叶姝这番解释后,面容略有所松动。他正眼端详着叶姝,一双眸子似春水化开,温柔地望着她。
“具体点。”
瞧瞧,她猜得没错,男人果然都喜欢女人在夸他们那方面强,即便是大魔头也不例外。
叶姝继续用手捧住自己的脸,费力地琢磨着自己怎么用词瞎编,才好有效地捧起大魔头那脆弱的男性尊严。
“害羞,说……不……出口。”叶姝尴尬地咳嗽一声,实际上是她一时间没想出来。
“这没外人。”
宋清辞倒不觉得叶姝会害羞,之前‘厉害’的话她分明说得很溜。
“那先把粥喝了,等喝完我再告诉你。”叶姝机灵道。
宋清辞吃饭的速度比较慢,叶姝正好可以趁这个时间好好琢磨恰当的用词来回答。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宋清辞这次喝得非常快。以往一匙他要吃三口,现在直接端起碗,送到嘴边没一会儿就把一小碗粥喝干净了。
宋清辞放下空碗后,斯文地用帕子擦了嘴,静望着叶姝,像一个乖巧做事的孩子,等待着长辈的糖果奖励。
叶姝愣愣地看着他,脑子里因为惊讶,根本没来得及多想。她看看左右,凑到宋清辞的耳边,就小声说了一个词。
不说不行,说多了显得太刻意,这一个词足够了。
噗!
宋清辞修长漂亮的手突然拍一下桌面,笑意直达眼底,嘴角的笑十分灿烂肆意。
他向来言谈斯文,很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即便笑也都是静不出声的。如今竟因为叶姝脱口而出的区区一个词,失态了。
叶姝故作窘迫地起身,趁机收拾碗筷要逃走,却被宋清辞一把拉住了。
叶姝身体本能地一哆嗦,她真怕大魔头一时兴起,再来一场实战什么的,那她可真想不出拒绝的办法了。
“姝儿的赞美,令人下饭。”宋清辞一双眼饱含深意地看着叶姝,“以后每次饭后,都这样夸一句可好?”
不要!她才不要这么重口味!
叶姝对上宋清辞的眼睛后,马上乖乖地点头。
“姝儿待我真好。”
叶姝:“……”
拜托,您是大魔头,您的要求我哪敢不应,我敢不应么!
宋清辞突然抬起叶姝的手,忽然垂首,把凉软的薄唇印在了叶姝的手背上。
猛然又是一道闪电从体内蹿过,叶姝的整个身体瞬间僵硬无比。
再这么下去,她很可能等不到分手那天,先被大魔头玩死了。
“明天我们启程去华山,正常赶路就行,不必迁就我。”宋清辞似乎察觉到叶姝的不适,便转移话题,聊起正事了。
叶姝马上应承,并趁机表示她还有很多出行准备要做,飞速逃离了。
宋清辞这次没再拦她,目光淡淡地送走了佳人后,便困倦地垂着眼皮,去榻上继续休息。
叶姝成功逃出之后,走路跟要飞起来一般,便跟个无头苍蝇似得闷头撞在了庄飞身上。
庄飞本要来通知自家姑娘吉时快到了,因见姑娘朝自己走过来,她就没吭声,笑着对她挥手,哪曾想姑娘根本没看到她。
“干嘛站在路中央?”叶姝揉着脑袋,脾气不好地反问。
因为姑娘是从宋公子的住处回来,庄飞马上领悟到什么,“宋公子又欺负姑娘了?”
“没有,他对可我好了!”叶姝故意提高了一下音量,因为她知道此刻在侯府周围应该都是昇阳宫的耳目,“我开心得不知道东南西北了!呵呵……”
庄飞也没多想,信了叶姝的话,笑着提醒她时候差不多,该去点心铺子那准备开业了。
“哎呀,我是把这事儿给忘了,走走走!”叶姝瞬间活泼起来,拉着庄飞就跑。
虽然时间紧,但贵在人可靠,东西又齐全,所以她这铺子开得也算稳。鞭炮一放,摆着许多盆鲜花在店门口吸睛,敲锣打鼓喊着开业第一天买一赠一,还有免费试吃,自然不缺客流量。
这人气高了,就要看东西好不好吃,是否能留住客。平常别人家该有的点心,这里一样不少,味道都不差,但是别人家没有的点心,这里也有,且样式和口味都新鲜,自然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除了试吃切糕以外,还有特色牛肉酱,点心铺里卖牛肉酱还是头一遭,更吸引大家的好奇。方长锁自己也非常喜欢这款酱,所以解说的时候非常出彩。
“新鲜出锅的大米饭,开一罐香辣的牛肉酱,倒进饭里稍微那么一拌,什么菜都不用,我就能吃四碗!”
“方长锁边说边现场演示,把热气腾腾的饭盛进盆里,搅拌两下后,给大家瞧。雪白的米饭粒包裹深棕红色酱料,粘着肉粒和豆瓣,闪着晶亮的光芒,瞧着就十分诱人。
方长锁转手让店小二把这肉酱和米饭拌好后,就按照一勺一口的分量,一分一分放在切整齐的方形荷叶上,赠给大家试吃。
所有人一哄而上,几乎都是疯抢的,险些把摆点心的木架子给挤塌了。
叶姝本是不打算插手,只在旁边静观。今瞧这样,她拿起棒子猛敲一声锣,喝令所有人排队,且一人只限领一份儿,不准多抢。
众人被锣声吓了一跳,这才注意到站在角落里那名蒙面的女子。
“哪来的母老虎,好吓人。”
“对啊,她谁啊。”
……
方长锁忙高声跟大家介绍,这位才是真正的老板。
“这里排队!先到先得!”叶姝用她最高的音量大喊一声。
因为吼声尖锐,尤为刺穿人的耳膜,场面顿时安静下来,皆静默看着叶姝。
大家马上反应过来,纷纷冲过去排队。
叶姝就坐在窗边继续旁观,发呆这些人领免费试吃。
不管什么样的年头,永远不缺不占便宜的人。试吃的确极大地吸引了人气,但也会找来一些就是来图口吃的贪便宜的人。大概二十个试吃者里面,会有一人呢有购买意向,真正做成一单生意的话,可能概率比这个还要小。
这倒无所谓了,开业图人气,当打广告了。就算是吃的人买不起,只要觉得好吃,用他那张嘴宣扬给几个人,也算是铺子赚着了。
叶姝继续观察了一会儿后,又发现问题了。
叶姝立刻拿着敲锣的小木棒,走了过去,在人群里挨个指了九下,被指的九人皆不解地看向叶姝。
“出列,说好了,领过的不能再领,你们几个又来排队,想白吃第二回。”
因为排队试吃的人数众多,在场还有很多直接买点心的客人。人头攒动,太过热闹了,这九人都以为没人会注意到他们占便宜。没想到居然会被发现了,只好窘迫地出列,低头用手挡着脸羞愧地跑了。
“师兄,你瞧,这不是前天卖切糕那位姑娘么。”
陆墨听师弟的提醒,扭头看过去,果然看见这家新开的人流... -->>
庄飞一早得知消息后,开心地跑来告知叶姝, “竟不知宋公子使了什么招法, 令城内所有的乞丐们一夜之间都不见了。没想到宋公子有几分能耐, 这怕是连封大侠都做不到呢。”
“全不见了?”叶姝担心这些乞丐都被昇阳宫杀光, 忙紧张地问庄飞, “那他们人都去哪儿了?”
“不知道, 反正大家发现一夜之间街上的乞丐都没了,四处不见他们的影子。”庄飞耸了下肩,一脸无所谓道, “反正他们不会再给姑娘添麻烦了,管他们去哪儿呢。”
叶姝垂眸默了,片刻后,她胡乱地把头发在头顶挽起, 弄了个飞仙髻,翻出宋清辞第一次送她的那个珍珠珊瑚金钗插在了头上。
珊瑚红艳, 珍珠白莹光润,装饰头上刚好显得艳丽妩然。
“好看。”庄飞忍不住赞美道。
因为宋清辞办事妥当的缘故, 庄飞也不挑宋清辞的毛病了,连带他所赠的东西都觉得顺眼。
“粥下锅了?”
叶姝从始至终都非常清楚, 自己就是凭着做饭的能耐,才令大魔头对她另眼相看。
当初如果不是大魔头吃得下她做的饭, 她可能早就像那些乞丐那样,连挣扎的资格都没有。所以在喂养大魔头这点上,不能懈怠, 要秉承着一贯的标准高服务。
“照姑娘的吩咐,一早儿舂米,下砂锅慢熬,海参也都已经备好了。”庄飞马上回道。
叶姝便先去厨房瞧粥熬到了什么状态。
大魔头从上次帮她‘解毒’之后,身体就开始倦怠,很像是肾亏,精气不足。虽然宋母解释过,大魔头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状况,但这次却是因她而引发,她就有必要负起责任。
别等回头他突然发威了,发现自己有气无力,真不行了,转头怪罪到她身上,她可背不起这锅。
这慢火熬了一个半时辰的砂锅粥,已然把淡淡的米香熬汇成了浓香。
砂锅盖一揭,热气带着醇厚的米香四处飘散,沁入人的鼻腔,叫早起空腹的人闻了之后立刻觉得饿得抓心挠肝了。
庄飞将早发泡好的海参送了过来。
叶姝用葱、姜丝、米酒揉搓一遍海参之后,连带着这些作料一起下锅,用水汆烫一遍将海参去腥,才将海参切碎放入粥内,加两颗羊肚蘑一起熬煮。
这粥只看用料便知有多滋补了。
海参降火滋肾,补气摄血,益精除劳。羊肚蘑益肠胃,助消化,也同样补肾壮阳。
其实补肾最好的当属羊腰牛鞭之类的食材,奈何太腥臊。大魔头挑食,不喜这种味道,肯定吃不下,所以还是用温补的海参和羊肚蘑比较合适。
食补可不是吃一两顿就能补回来,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地调养。所以叶姝打算好了,这一路去华山,就让宋清辞天天都喝羊肚蘑海参粥。她特意问安宁侯府的管家要了五斤干海参和两斤干羊肚蘑,足够路上用了。
叶姝端着海参粥来找宋清辞的时候,守在门口的赵凌告诉叶姝,他家公子刚起床不久。
叶姝风风火火地进屋后,环顾一周,却没见到宋清辞的身影,仔细搜寻,才发现宋清辞正安静地卧在窗边的罗汉榻上。他一手托着头,另一手拿着书卷,但拿书的手已经随意搭放在榻的边沿,眼睛闭着,像是睡着了。
玉雕般的面容一如既往的平静,表面上温和无害。薄唇是淡淡的粉色,像寒冬里乍现的一朵桃花,虽有几分赏心悦目,却始终让人觉得有些凉薄。
叶姝悄悄地把粥放在桌上,一步步慢走到宋清辞身边,弯下腰来看他。她故意伸手在宋清辞眼前晃了晃,习武人都警惕性很强,她距离大魔头这么近了,大魔头居然一点警觉都没有,不是真的睡熟了,就是真的在装相。
叶姝觉得,宋清辞肯定属于后者。
她就干脆蹲在宋清辞跟前,静静瞧他,看他会装到几时。
不久后,叶姝看到宋清辞的眼皮动了,慢慢地睁开眼,叶姝马上把眼睛弯成月牙形状,对他笑起来。
“饭好了,快起来吃。”
“何时来的?怎么不叫醒我?”宋清辞问。
叶姝在心里暗暗撇嘴:装,真能装!
“刚来一会儿,见你睡着,就不忍心叫。公子的睡相真好看,我和公子可比不了。”叶姝不惜拉踩自己来衬托大魔头的美好,她真的太会拍马屁了,自己都佩服自己。
“见识过。”
宋清辞淡淡地一声应承。
这三个字看似简洁,却有把人气得半死的效果。既强调了叶姝和他睡过的事实,又肯定了她睡相确实不老实的事实。
叶姝尴尬,窘迫,且生气,火气瞬间就被点燃了。奈何却撒不出去,谁叫她自己先说自己睡相不好的。
好气哦,她好想一爪子下去,把肾亏的大魔头挠成土豆丝!
宋清辞起身后,就把握在手里的书卷放在了榻上。
叶姝暗气之余,愤愤地瞟了一眼书,竟是《孙子兵法》。
“怎么突然想起看这个?”叶姝觉得以大魔头的水平,应该早就看过这类书籍。
“闲的。”
宋清辞掩嘴打了个哈欠,仍有几分慵态。
叶姝嘿嘿假笑着问宋清辞,有没有从书上得到什么新的领悟。
“兵者,诡道也。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宋清辞淡淡回道。1
叶姝:“呃,真绕!”
“慢慢体会。”宋清辞转动墨眸,意味深重地看了一眼叶姝后,不禁又打了个哈欠。
叶姝才懒得花时间琢磨这些,转而问:“都睡这么久了,还是困倦,真不用请个大夫来看看?”
“担心我?”宋清辞笑问。
“当然担心了,我担心纵春散是不是有什么余毒,传染到你身上了。从那晚之后,你就一直在睡。”
叶姝说完这话后,让宋清辞快尝尝她做的海参粥。
“这粥很滋补,益精养气,对身体可有好处了,多吃点哈。”
宋清辞轻声应承后,就低头拿起汤匙放进粥里搅拌,随即舀出一口粥,送进嘴里。
叶姝更开心了,手托着脸颊,一副小开心的姿态看着宋清辞吃饭。
快多吃点吧,补肾、补肾、补肾……
“姝儿可会嫌我身子虚?”
宋清辞吃了两口粥之后,突然放下手里的汤匙,脸上的笑容也没了。
大魔头向来保持良好的就餐习惯,食不言。而今他却在中途停止,突然开口说话,还是问这种问题,这可太异常了。
叶姝心中一凛,感觉自己的小心思好像被宋清辞窥探了,她马上回答道:“当然不会!”
“不怕没感觉?”
没、感、觉!?
她在中了纵春散的那天早上,曾对宋清辞感慨过她没感觉的话,他居然还在记这个仇!
“有感觉,当然有感觉!公子碰一下我的手,我都很有感觉的。”
叶姝继续狗腿地表忠心,她要是再坚持说没感觉,只怕大魔头会觉得她在鄙视他作为男人的能力。所有男人都会对‘能力’这种事情特别敏感,叶姝怕大魔头别刺激着了,觉得尊严受损,一气之下把她踢飞到南墙上。
“是么。”
宋清辞对于叶姝的‘赞美’反应冷淡,显然他已经不吃叶姝这套敷衍了。
叶姝坚决要捧起大魔头的男性尊严,夸他好,夸他棒,一本正经胡说八道:“我那天早上药劲儿还没过,脑子晕乎乎得没想起来,便以为没感觉,事后我隐约记起一点了,公子真的……厉害,好厉害!”
宋清辞听完叶姝这番解释后,面容略有所松动。他正眼端详着叶姝,一双眸子似春水化开,温柔地望着她。
“具体点。”
瞧瞧,她猜得没错,男人果然都喜欢女人在夸他们那方面强,即便是大魔头也不例外。
叶姝继续用手捧住自己的脸,费力地琢磨着自己怎么用词瞎编,才好有效地捧起大魔头那脆弱的男性尊严。
“害羞,说……不……出口。”叶姝尴尬地咳嗽一声,实际上是她一时间没想出来。
“这没外人。”
宋清辞倒不觉得叶姝会害羞,之前‘厉害’的话她分明说得很溜。
“那先把粥喝了,等喝完我再告诉你。”叶姝机灵道。
宋清辞吃饭的速度比较慢,叶姝正好可以趁这个时间好好琢磨恰当的用词来回答。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宋清辞这次喝得非常快。以往一匙他要吃三口,现在直接端起碗,送到嘴边没一会儿就把一小碗粥喝干净了。
宋清辞放下空碗后,斯文地用帕子擦了嘴,静望着叶姝,像一个乖巧做事的孩子,等待着长辈的糖果奖励。
叶姝愣愣地看着他,脑子里因为惊讶,根本没来得及多想。她看看左右,凑到宋清辞的耳边,就小声说了一个词。
不说不行,说多了显得太刻意,这一个词足够了。
噗!
宋清辞修长漂亮的手突然拍一下桌面,笑意直达眼底,嘴角的笑十分灿烂肆意。
他向来言谈斯文,很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即便笑也都是静不出声的。如今竟因为叶姝脱口而出的区区一个词,失态了。
叶姝故作窘迫地起身,趁机收拾碗筷要逃走,却被宋清辞一把拉住了。
叶姝身体本能地一哆嗦,她真怕大魔头一时兴起,再来一场实战什么的,那她可真想不出拒绝的办法了。
“姝儿的赞美,令人下饭。”宋清辞一双眼饱含深意地看着叶姝,“以后每次饭后,都这样夸一句可好?”
不要!她才不要这么重口味!
叶姝对上宋清辞的眼睛后,马上乖乖地点头。
“姝儿待我真好。”
叶姝:“……”
拜托,您是大魔头,您的要求我哪敢不应,我敢不应么!
宋清辞突然抬起叶姝的手,忽然垂首,把凉软的薄唇印在了叶姝的手背上。
猛然又是一道闪电从体内蹿过,叶姝的整个身体瞬间僵硬无比。
再这么下去,她很可能等不到分手那天,先被大魔头玩死了。
“明天我们启程去华山,正常赶路就行,不必迁就我。”宋清辞似乎察觉到叶姝的不适,便转移话题,聊起正事了。
叶姝马上应承,并趁机表示她还有很多出行准备要做,飞速逃离了。
宋清辞这次没再拦她,目光淡淡地送走了佳人后,便困倦地垂着眼皮,去榻上继续休息。
叶姝成功逃出之后,走路跟要飞起来一般,便跟个无头苍蝇似得闷头撞在了庄飞身上。
庄飞本要来通知自家姑娘吉时快到了,因见姑娘朝自己走过来,她就没吭声,笑着对她挥手,哪曾想姑娘根本没看到她。
“干嘛站在路中央?”叶姝揉着脑袋,脾气不好地反问。
因为姑娘是从宋公子的住处回来,庄飞马上领悟到什么,“宋公子又欺负姑娘了?”
“没有,他对可我好了!”叶姝故意提高了一下音量,因为她知道此刻在侯府周围应该都是昇阳宫的耳目,“我开心得不知道东南西北了!呵呵……”
庄飞也没多想,信了叶姝的话,笑着提醒她时候差不多,该去点心铺子那准备开业了。
“哎呀,我是把这事儿给忘了,走走走!”叶姝瞬间活泼起来,拉着庄飞就跑。
虽然时间紧,但贵在人可靠,东西又齐全,所以她这铺子开得也算稳。鞭炮一放,摆着许多盆鲜花在店门口吸睛,敲锣打鼓喊着开业第一天买一赠一,还有免费试吃,自然不缺客流量。
这人气高了,就要看东西好不好吃,是否能留住客。平常别人家该有的点心,这里一样不少,味道都不差,但是别人家没有的点心,这里也有,且样式和口味都新鲜,自然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除了试吃切糕以外,还有特色牛肉酱,点心铺里卖牛肉酱还是头一遭,更吸引大家的好奇。方长锁自己也非常喜欢这款酱,所以解说的时候非常出彩。
“新鲜出锅的大米饭,开一罐香辣的牛肉酱,倒进饭里稍微那么一拌,什么菜都不用,我就能吃四碗!”
“方长锁边说边现场演示,把热气腾腾的饭盛进盆里,搅拌两下后,给大家瞧。雪白的米饭粒包裹深棕红色酱料,粘着肉粒和豆瓣,闪着晶亮的光芒,瞧着就十分诱人。
方长锁转手让店小二把这肉酱和米饭拌好后,就按照一勺一口的分量,一分一分放在切整齐的方形荷叶上,赠给大家试吃。
所有人一哄而上,几乎都是疯抢的,险些把摆点心的木架子给挤塌了。
叶姝本是不打算插手,只在旁边静观。今瞧这样,她拿起棒子猛敲一声锣,喝令所有人排队,且一人只限领一份儿,不准多抢。
众人被锣声吓了一跳,这才注意到站在角落里那名蒙面的女子。
“哪来的母老虎,好吓人。”
“对啊,她谁啊。”
……
方长锁忙高声跟大家介绍,这位才是真正的老板。
“这里排队!先到先得!”叶姝用她最高的音量大喊一声。
因为吼声尖锐,尤为刺穿人的耳膜,场面顿时安静下来,皆静默看着叶姝。
大家马上反应过来,纷纷冲过去排队。
叶姝就坐在窗边继续旁观,发呆这些人领免费试吃。
不管什么样的年头,永远不缺不占便宜的人。试吃的确极大地吸引了人气,但也会找来一些就是来图口吃的贪便宜的人。大概二十个试吃者里面,会有一人呢有购买意向,真正做成一单生意的话,可能概率比这个还要小。
这倒无所谓了,开业图人气,当打广告了。就算是吃的人买不起,只要觉得好吃,用他那张嘴宣扬给几个人,也算是铺子赚着了。
叶姝继续观察了一会儿后,又发现问题了。
叶姝立刻拿着敲锣的小木棒,走了过去,在人群里挨个指了九下,被指的九人皆不解地看向叶姝。
“出列,说好了,领过的不能再领,你们几个又来排队,想白吃第二回。”
因为排队试吃的人数众多,在场还有很多直接买点心的客人。人头攒动,太过热闹了,这九人都以为没人会注意到他们占便宜。没想到居然会被发现了,只好窘迫地出列,低头用手挡着脸羞愧地跑了。
“师兄,你瞧,这不是前天卖切糕那位姑娘么。”
陆墨听师弟的提醒,扭头看过去,果然看见这家新开的人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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