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愧疚,后悔于她跟我分手的那些导火索——那些我在她眼里所谓的无情,仅限于表面的那些所谓的无情。因为二十多年成长方式的关系,习惯把情绪埋在心里。她终究还是不懂我,但我仍旧愿意尊重她的一切决定,哪怕我思念她思念到每晚都睡不好,我也不愿意花几个小时去她所在的国度找找她,真实地,如愿以偿地拥抱她,请求她的原谅,从小到大日积月累的自尊心,还有手头繁重的工作不允许我这样,一点都不允许,这样的我在她面前示弱。
这三年多,我用疯了似的投身于学业,事业和拒绝任何爱情的接近来惩罚自己。
而我的好朋友倒是事业爱情双丰收,他娶了个漂亮的女孩子,比他要大两岁。婚礼那天,他请我去当伴郎,仪式的时候,新郎新娘到没有多引起我的注意,相反,另一边伴娘实在是让我忍不住想把视线移到她身上去,她打哈欠的幅度实在是恐怖,口型大的感觉可以吞下一整只鸡,等她恢复到正常的面部表情的时候,我终于看清了她的脸——
似乎很熟悉……记忆里有东西呼之欲出,像是鱼竿上的线隐约沉淀,要从湛蓝的湖泊里钓出一些意想不到的瑰奇。
但是,我在当场并没有完全记起。
无视掉她后来所出的那个洋相。直到后来,林维渊的妻子嘱托我我送她回去,她把钥匙落在我车上我追随过去想要还给她,意外听到她跟顾雪琪通电话所说那些话的时候,我那些沉在身体深处谷底的记忆才全部被唤醒,我想起她来了,那只木塔,她似乎还记得我……
这一刻,我心头竟然产生了一点让自己都意外的惊喜和愉快,久违了。
可是这份轻松在我到达她公寓后就全部消失,她现在住的房子,是云蔚和我的曾经同居的住处,难怪地址熟悉得可怕,房子西面的墙壁上甚至还没来得及取下云蔚挂在那里的写真——我和她一起挂上去的。
她问我:照片上的人漂亮吗?
我一时间竟然舌头打结,会议室和商谈场的巧舌如簧的功能突然失灵,只能随便在心里摘了一句把她打发回去,还吓唬她,看到她吓得冲到我身边来,效果果然还是有的。
“你难道不害怕是什么死去的人留下的照片吗?”我是这样说的。
死去的人,三年了,在我心里已经死去了?还是我的心已经死了?
本来以为只是又一次平淡无奇的萍水相逢,但是下面的发展却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外,下午,她的好朋友,也就是我朋友的妻子竟然当着大庭广众之下代替她跟我表白,我有点惊诧,身边的林维渊侧过头来跟我说,薛瑾很不错的,要不是早年被一个男人耽误过,要不然怎么会脱到三十还没有结婚?
三十了?我这才意识到她那时上高三,确实比我年长三年岁,也该是到了这个年纪,可是,完全看不出来,她的面孔还跟那时候一样年轻,包括态度,她现在正畏缩在顾雪琪身后像只小鹌鹑,自己挑起祸端永远想不负责任地躲起来。她漂亮的脸被泳池的水映出闪动的光泽,而她一整个人,由内而外的,不经意流露的,还像十多年前那样鲜活,旺盛,富有生命力,以及富有少女气息,她没变,完全没有,还是那个消失在夕阳里的木塔。
应该挺有意思的吧,要不在一起试试也可以?我喝着果汁,在心里下完决定。
“为什么不处?”我给她留下这句话,她目瞪口呆的神情很快取悦了我。
真是好久没这样轻快的情绪了诶。
薛瑾,我终于知道她的名字了。
晚上送她回家,她好像有点抵触我更加接近深入她的生活,这反而更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跟着她下了车。好吧,我承认我有点变态,喜欢看她为难困扰的样子,她平时那些故作端庄淡定的时候反而不算太讨喜,相反有真性情流露的时候,我一颗心倒是极其昂扬起来。我的变态也让我受到了惩罚,上万的轮胎修理费……算了,自己高兴就够了。
和她一起散步的时候,夜风正好,她问我,要不要牵手。我很快同意,不过后来被……意外情况打断,看着她气嘟嘟往前走,我追过去拉住了她,握住她的手,这一刻,我真心的,想和这个傻子好好谈一次恋爱。
此外,就是她从小到大的自我感觉良好和智商低下不是没有理由的,那晚,她所居住的小区,让我深刻体会到了耳濡目染的力量。
第一次被她惹怒是……强吻我的那次,硬生生在我嘴上咬了一口,很疼很疼,可是我却因为毫无美感可言的吻而心跳。
自打云蔚走了以后,我胸腔里的这颗玩意儿就沉寂了很久,久到我几乎快忘了它的存在,现在它却又在我身体里活蹦乱跳,像一条小鱼。
但是眼前的她依然发挥以往逃避责任的作风,立马紧张兮兮地拿出喝酒喝多了来替自己开脱,我能怎么做?只好拉着她上车吹了一路的冷风助她“醒酒”,逼这她直面我的脸,然后吻了下去。
之后与薛瑾的相处和进展都是有趣的,如我所愿的那样。她的母亲也是相当有意思。
她们俩带给我的,虽然有的事做的稍许嫌过,却很难让人生厌,抑或有别的负面情绪,哭笑不得居多,心甘情愿的成分居多。
还有她在母校小木屋对我说的那些话,凝视我的眼神真挚,没有半点退缩和算计的,毫不遮掩的说出她喜欢我,她是第一个,这样坦然面对我的人。我也从那一刻开始,想认真的和这个女孩子好好在一起。
包括后来有一次跟她吃饭遇到她的前男友,她发泄似的喝酒,说胡话,甚至还认错了人,叫错了名字,我都没办法完全生气起来。
我真是恨不得把一身酒气的她丢在楼道口不管,可是内心不舍得,完全舍不得,只有心疼,一颗心埋在胸腔里,被她通红的眼眶瞅着,硬生生的疼。
把她抱回公寓放在床上的时候,她自己可能完全没意识地,抱紧了我的脖子不让我走,蹭着我,眼泪胡乱地流,渗进我衬衣,在胸口的肌肤上蜿蜒出灼热的疼痛——
唉,傻姑娘,我真的完全拿她没办法,只能把身体的力量全部运用到手臂上,搂紧她。
果然,连我母亲都发现了我的不对劲,也是调动人脉查到了薛瑾的所有信息,不惜跳槽去了薛瑾的公司为了方便观察她。而在我根本不知情,我当时还在日本……
多亏余震的陪伴,在日本的日子还不算太无聊,白天在分公司奔波,傍晚才能回到旅店。
她的出现确实吓了我一跳,比余震还让我惊吓,我拉开门的时候,她就穿着浴衣像一只受到刺激而惶恐的小猫那样缩在角落。
惊吓很快被狂喜所取代,来日本刚好是在她发酒疯之后,她一直也没有联系我,我虽一直觉得可能还没有什么,到底还是觉得惴惴不安。
但是现在,等到我真正看见她,她活生生出现在我跟前,近在咫尺,有一些难言的想念要传达,却又无法叙说言明,我只有抱紧她,亲吻她。
在日本的日子果然因为她的来到变得并不安宁,她一直很是觊觎我的……能力,其实在这之前她也多次给我许多暗示,但是我并不想这么早就跟她发生关系,倒不是因为有多清心寡欲,她几次挑逗也完全是濒临边缘,主要还是从小的养成,自持的品性已经融入血骨,原则方面的东西一直是极为遵守。不过,忍不住涌起的纵容告诉我她既然喜欢……那就还是顺她的意吧……
因为外公病重回国后,母亲直接跟我明说因为她的年纪不是很待见她,我的回答让母亲很是气结,几天没有再和我说话——在别人眼里年纪大又如何?在我眼里还是需要人保护的小女孩。
也确实是这样,真的是这样。
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原来薛瑾的前男友竟然是我那个从小就未见过面的二姨的儿子,也就是我的表哥。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我的心就明确地告诉我,我不喜欢他,一点都不喜欢。
还在日本的时候,同相叶小姐去逛街,在附近一家漂亮的珠宝店里,我挑了一条鱼骨头形状的铂金项链,鱼眼睛是镶钻的,就像她眼睛一样明亮,很适合她。相叶小姐凑过来,笑着说,送给女朋友的吗?我:你怎么知道?相叶小姐掩住唇:一看就是啦,男人送女人珠宝是占有欲的表现,就像给自己的小猫戴上项圈。
这可怕的占有欲,事到如今,让我在病房看见唐简抱着薛瑾的时候几乎要冲下楼去给他一拳。可惜理智依旧阻止了我过激的行动。
我也只是回头,像个败者一样离开窗口,隐忍的难受,也只有我一个人能体会。
我这时候才明白,我讨厌唐简,却并不是像我之前所想的那样,因为他与我家曾经的牵绊与不可脱节的关系,看见他,就会心存愧疚,产生对自己家庭的反感。
并不是这样。
而是这因爱而起的,可怕的占有欲,我反感的只是和薛瑾在一起的他,无法忍受他们俩出现在同一个平面,我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可是那一天后,薛瑾似乎再也没有和我主动联系,好不容易等来的讯息也只是顾雪琪打电话来告诉我,她又在酒吧喝醉了。又喝酒了,这个白痴又喝酒了……我立马下楼开车赶过去,想用怀抱迎接她,发酒疯也无所谓。事与愿违,她跟唐简站在一起,抛给我的只是一段声嘶力竭的话,以及那句让人绝望的“我们分手吧”。
我站在原地,这个场景那么熟悉,一样熏热的夏夜,曾经有个女孩子也这样对我说过。我又这样轻易被自己陈旧固执的心智左右。再这样的话,只会永远停留在原点,只会永远重复这样的场景,永远不会留得住自己真正眷恋的姑娘。
在她楼下等薛瑾的那一夜,我在车里心累之极。
手机里不停拨打着旺财的号码,都是关机,重复的女声告诉我关机……
旺财说自己是疯子,我扭头看了看窗外的幽深夜色,那大宝是什么?应该算是超级疯子了……
垂下头,磕着方向盘,我的心就跟外头的夜晚一样,闷燥茫然。
那一晚我想起许多事,比如有一次林维渊来我办公室跟我谈下个楼盘买地的问题,我正收到薛瑾传来的简讯,“我在肯德基吃雪顶咖啡哦,意犹未尽地想起了你,冰块明明冷不可及,咖啡却香醇让人迷恋,形成了人间绝味,噢,我要用一夜难眠来偿还对如斯美味的享受了!”
林维渊好像在办公桌对面问了我什么。
我头也没抬下意识回道:“雪顶咖啡。”
林维渊转着笔莞尔:“可怕啊,热恋中的男人。”
我将手机放回桌上,咳了两声恢复正色,问:“你刚才问的什么?”
他说:“这次新楼盘的名字……”
“……”
这样的小事不胜枚举,所有的回忆,都像梦境一样美好,波光粼粼的,全是关于薛瑾的,全部是她。
越想越觉得心都快揪成一团。
极其不容易的天亮了,看见薛瑾从楼道出来的第一秒,我就条件反射似的走下了车,腿因为维持太久的坐姿而发麻。这份让人难受的感觉很快她举止投足间充盈的都是对我的排斥和反感带来的心痛而取代。但是没有办法,这次坚决不能放她走了,不能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自己不想失去的东西,就算让人笑话,我也愿意奋不顾身的踏出第一步,不想让一切变得无法挽回。
不善言辞,就只能抱紧她,把真实感受告诉她,我想了她一夜,整整一夜。
我能感到她停留在我怀里的身体都在轻轻颤抖,我清楚地知道她在流眼泪。
“顾行止。”此刻,她叫我的时候,我心尖一阵轻颤。
当初我外公给我这个名字,大抵是为了让我不要为人情琐事牵绊,不遗余力地一直向前。而事到如今,我拥紧怀里的女孩子,蜜色的阳光倾漏在她脸上,眼泪让她的脸蒙上一层仙境般的湿润,美得动人。现在,我倒宁愿这样理解自己的名字,行止,行而有止。说不动容就是可耻,因为当下的我,终究是找到能让我终已一生为之停留的姑娘了。
愧疚,后悔于她跟我分手的那些导火索——那些我在她眼里所谓的无情,仅限于表面的那些所谓的无情。因为二十多年成长方式的关系,习惯把情绪埋在心里。她终究还是不懂我,但我仍旧愿意尊重她的一切决定,哪怕我思念她思念到每晚都睡不好,我也不愿意花几个小时去她所在的国度找找她,真实地,如愿以偿地拥抱她,请求她的原谅,从小到大日积月累的自尊心,还有手头繁重的工作不允许我这样,一点都不允许,这样的我在她面前示弱。
这三年多,我用疯了似的投身于学业,事业和拒绝任何爱情的接近来惩罚自己。
而我的好朋友倒是事业爱情双丰收,他娶了个漂亮的女孩子,比他要大两岁。婚礼那天,他请我去当伴郎,仪式的时候,新郎新娘到没有多引起我的注意,相反,另一边伴娘实在是让我忍不住想把视线移到她身上去,她打哈欠的幅度实在是恐怖,口型大的感觉可以吞下一整只鸡,等她恢复到正常的面部表情的时候,我终于看清了她的脸——
似乎很熟悉……记忆里有东西呼之欲出,像是鱼竿上的线隐约沉淀,要从湛蓝的湖泊里钓出一些意想不到的瑰奇。
但是,我在当场并没有完全记起。
无视掉她后来所出的那个洋相。直到后来,林维渊的妻子嘱托我我送她回去,她把钥匙落在我车上我追随过去想要还给她,意外听到她跟顾雪琪通电话所说那些话的时候,我那些沉在身体深处谷底的记忆才全部被唤醒,我想起她来了,那只木塔,她似乎还记得我……
这一刻,我心头竟然产生了一点让自己都意外的惊喜和愉快,久违了。
可是这份轻松在我到达她公寓后就全部消失,她现在住的房子,是云蔚和我的曾经同居的住处,难怪地址熟悉得可怕,房子西面的墙壁上甚至还没来得及取下云蔚挂在那里的写真——我和她一起挂上去的。
她问我:照片上的人漂亮吗?
我一时间竟然舌头打结,会议室和商谈场的巧舌如簧的功能突然失灵,只能随便在心里摘了一句把她打发回去,还吓唬她,看到她吓得冲到我身边来,效果果然还是有的。
“你难道不害怕是什么死去的人留下的照片吗?”我是这样说的。
死去的人,三年了,在我心里已经死去了?还是我的心已经死了?
本来以为只是又一次平淡无奇的萍水相逢,但是下面的发展却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外,下午,她的好朋友,也就是我朋友的妻子竟然当着大庭广众之下代替她跟我表白,我有点惊诧,身边的林维渊侧过头来跟我说,薛瑾很不错的,要不是早年被一个男人耽误过,要不然怎么会脱到三十还没有结婚?
三十了?我这才意识到她那时上高三,确实比我年长三年岁,也该是到了这个年纪,可是,完全看不出来,她的面孔还跟那时候一样年轻,包括态度,她现在正畏缩在顾雪琪身后像只小鹌鹑,自己挑起祸端永远想不负责任地躲起来。她漂亮的脸被泳池的水映出闪动的光泽,而她一整个人,由内而外的,不经意流露的,还像十多年前那样鲜活,旺盛,富有生命力,以及富有少女气息,她没变,完全没有,还是那个消失在夕阳里的木塔。
应该挺有意思的吧,要不在一起试试也可以?我喝着果汁,在心里下完决定。
“为什么不处?”我给她留下这句话,她目瞪口呆的神情很快取悦了我。
真是好久没这样轻快的情绪了诶。
薛瑾,我终于知道她的名字了。
晚上送她回家,她好像有点抵触我更加接近深入她的生活,这反而更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跟着她下了车。好吧,我承认我有点变态,喜欢看她为难困扰的样子,她平时那些故作端庄淡定的时候反而不算太讨喜,相反有真性情流露的时候,我一颗心倒是极其昂扬起来。我的变态也让我受到了惩罚,上万的轮胎修理费……算了,自己高兴就够了。
和她一起散步的时候,夜风正好,她问我,要不要牵手。我很快同意,不过后来被……意外情况打断,看着她气嘟嘟往前走,我追过去拉住了她,握住她的手,这一刻,我真心的,想和这个傻子好好谈一次恋爱。
此外,就是她从小到大的自我感觉良好和智商低下不是没有理由的,那晚,她所居住的小区,让我深刻体会到了耳濡目染的力量。
第一次被她惹怒是……强吻我的那次,硬生生在我嘴上咬了一口,很疼很疼,可是我却因为毫无美感可言的吻而心跳。
自打云蔚走了以后,我胸腔里的这颗玩意儿就沉寂了很久,久到我几乎快忘了它的存在,现在它却又在我身体里活蹦乱跳,像一条小鱼。
但是眼前的她依然发挥以往逃避责任的作风,立马紧张兮兮地拿出喝酒喝多了来替自己开脱,我能怎么做?只好拉着她上车吹了一路的冷风助她“醒酒”,逼这她直面我的脸,然后吻了下去。
之后与薛瑾的相处和进展都是有趣的,如我所愿的那样。她的母亲也是相当有意思。
她们俩带给我的,虽然有的事做的稍许嫌过,却很难让人生厌,抑或有别的负面情绪,哭笑不得居多,心甘情愿的成分居多。
还有她在母校小木屋对我说的那些话,凝视我的眼神真挚,没有半点退缩和算计的,毫不遮掩的说出她喜欢我,她是第一个,这样坦然面对我的人。我也从那一刻开始,想认真的和这个女孩子好好在一起。
包括后来有一次跟她吃饭遇到她的前男友,她发泄似的喝酒,说胡话,甚至还认错了人,叫错了名字,我都没办法完全生气起来。
我真是恨不得把一身酒气的她丢在楼道口不管,可是内心不舍得,完全舍不得,只有心疼,一颗心埋在胸腔里,被她通红的眼眶瞅着,硬生生的疼。
把她抱回公寓放在床上的时候,她自己可能完全没意识地,抱紧了我的脖子不让我走,蹭着我,眼泪胡乱地流,渗进我衬衣,在胸口的肌肤上蜿蜒出灼热的疼痛——
唉,傻姑娘,我真的完全拿她没办法,只能把身体的力量全部运用到手臂上,搂紧她。
果然,连我母亲都发现了我的不对劲,也是调动人脉查到了薛瑾的所有信息,不惜跳槽去了薛瑾的公司为了方便观察她。而在我根本不知情,我当时还在日本……
多亏余震的陪伴,在日本的日子还不算太无聊,白天在分公司奔波,傍晚才能回到旅店。
她的出现确实吓了我一跳,比余震还让我惊吓,我拉开门的时候,她就穿着浴衣像一只受到刺激而惶恐的小猫那样缩在角落。
惊吓很快被狂喜所取代,来日本刚好是在她发酒疯之后,她一直也没有联系我,我虽一直觉得可能还没有什么,到底还是觉得惴惴不安。
但是现在,等到我真正看见她,她活生生出现在我跟前,近在咫尺,有一些难言的想念要传达,却又无法叙说言明,我只有抱紧她,亲吻她。
在日本的日子果然因为她的来到变得并不安宁,她一直很是觊觎我的……能力,其实在这之前她也多次给我许多暗示,但是我并不想这么早就跟她发生关系,倒不是因为有多清心寡欲,她几次挑逗也完全是濒临边缘,主要还是从小的养成,自持的品性已经融入血骨,原则方面的东西一直是极为遵守。不过,忍不住涌起的纵容告诉我她既然喜欢……那就还是顺她的意吧……
因为外公病重回国后,母亲直接跟我明说因为她的年纪不是很待见她,我的回答让母亲很是气结,几天没有再和我说话——在别人眼里年纪大又如何?在我眼里还是需要人保护的小女孩。
也确实是这样,真的是这样。
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原来薛瑾的前男友竟然是我那个从小就未见过面的二姨的儿子,也就是我的表哥。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我的心就明确地告诉我,我不喜欢他,一点都不喜欢。
还在日本的时候,同相叶小姐去逛街,在附近一家漂亮的珠宝店里,我挑了一条鱼骨头形状的铂金项链,鱼眼睛是镶钻的,就像她眼睛一样明亮,很适合她。相叶小姐凑过来,笑着说,送给女朋友的吗?我:你怎么知道?相叶小姐掩住唇:一看就是啦,男人送女人珠宝是占有欲的表现,就像给自己的小猫戴上项圈。
这可怕的占有欲,事到如今,让我在病房看见唐简抱着薛瑾的时候几乎要冲下楼去给他一拳。可惜理智依旧阻止了我过激的行动。
我也只是回头,像个败者一样离开窗口,隐忍的难受,也只有我一个人能体会。
我这时候才明白,我讨厌唐简,却并不是像我之前所想的那样,因为他与我家曾经的牵绊与不可脱节的关系,看见他,就会心存愧疚,产生对自己家庭的反感。
并不是这样。
而是这因爱而起的,可怕的占有欲,我反感的只是和薛瑾在一起的他,无法忍受他们俩出现在同一个平面,我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可是那一天后,薛瑾似乎再也没有和我主动联系,好不容易等来的讯息也只是顾雪琪打电话来告诉我,她又在酒吧喝醉了。又喝酒了,这个白痴又喝酒了……我立马下楼开车赶过去,想用怀抱迎接她,发酒疯也无所谓。事与愿违,她跟唐简站在一起,抛给我的只是一段声嘶力竭的话,以及那句让人绝望的“我们分手吧”。
我站在原地,这个场景那么熟悉,一样熏热的夏夜,曾经有个女孩子也这样对我说过。我又这样轻易被自己陈旧固执的心智左右。再这样的话,只会永远停留在原点,只会永远重复这样的场景,永远不会留得住自己真正眷恋的姑娘。
在她楼下等薛瑾的那一夜,我在车里心累之极。
手机里不停拨打着旺财的号码,都是关机,重复的女声告诉我关机……
旺财说自己是疯子,我扭头看了看窗外的幽深夜色,那大宝是什么?应该算是超级疯子了……
垂下头,磕着方向盘,我的心就跟外头的夜晚一样,闷燥茫然。
那一晚我想起许多事,比如有一次林维渊来我办公室跟我谈下个楼盘买地的问题,我正收到薛瑾传来的简讯,“我在肯德基吃雪顶咖啡哦,意犹未尽地想起了你,冰块明明冷不可及,咖啡却香醇让人迷恋,形成了人间绝味,噢,我要用一夜难眠来偿还对如斯美味的享受了!”
林维渊好像在办公桌对面问了我什么。
我头也没抬下意识回道:“雪顶咖啡。”
林维渊转着笔莞尔:“可怕啊,热恋中的男人。”
我将手机放回桌上,咳了两声恢复正色,问:“你刚才问的什么?”
他说:“这次新楼盘的名字……”
“……”
这样的小事不胜枚举,所有的回忆,都像梦境一样美好,波光粼粼的,全是关于薛瑾的,全部是她。
越想越觉得心都快揪成一团。
极其不容易的天亮了,看见薛瑾从楼道出来的第一秒,我就条件反射似的走下了车,腿因为维持太久的坐姿而发麻。这份让人难受的感觉很快她举止投足间充盈的都是对我的排斥和反感带来的心痛而取代。但是没有办法,这次坚决不能放她走了,不能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自己不想失去的东西,就算让人笑话,我也愿意奋不顾身的踏出第一步,不想让一切变得无法挽回。
不善言辞,就只能抱紧她,把真实感受告诉她,我想了她一夜,整整一夜。
我能感到她停留在我怀里的身体都在轻轻颤抖,我清楚地知道她在流眼泪。
“顾行止。”此刻,她叫我的时候,我心尖一阵轻颤。
当初我外公给我这个名字,大抵是为了让我不要为人情琐事牵绊,不遗余力地一直向前。而事到如今,我拥紧怀里的女孩子,蜜色的阳光倾漏在她脸上,眼泪让她的脸蒙上一层仙境般的湿润,美得动人。现在,我倒宁愿这样理解自己的名字,行止,行而有止。说不动容就是可耻,因为当下的我,终究是找到能让我终已一生为之停留的姑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