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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说:“好,那我就让你看看我的本领。”
说着,我走到书架那边,翻出一个破旧的手电筒。
我拿着手电筒过去:“展昭可以以一敌十,但是他可以创造光明吗?”
说罢,我一按按钮,手电筒发出了光芒。手电的光,照得包黑炭的脸越发得黑。我关了手电筒,包黑子还陷在一片诧异之中,嘴张得老大,让我看到了宋代人的舌头。
“此是何物?”包拯惊诧道。
我说:“此物名曰手电筒,亦名手电,电棒,小电狗子。乃是我神通之力注入其中,所以它可使黑夜如白昼。”
包拯大惊失色:“原来阁下真是仙人,失敬失敬。”
我又说:“不仅如此,我还可以测算过去,预知未来?”
包拯很惊讶:“哦?”
我赶忙拿出手机,百科了一下包拯。
包拯看着我的手机,觉得也很奇怪,于是问道:“这也是小电狗子吗?”
唉,手电筒明明好几个名字,包拯偏偏记住了最粗俗的一个。
我摇了摇头,对他说:“不,这是老电狗子。”
然后我双手左右乱挠,嘴里哼哈乱叫,假装出正在施法的状态。当百度百科读出来的时候,我就开始给他念:“你姓包名拯,字希人,乃庐州合肥人。你是宋仁宗天圣五年进士,你曾三司户部判官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
我唧唧哇哇地说了一大通,最后,包拯的双眼越瞪越大,露出一大片眼白,终于给他黑色的脸上增添了点儿与众不同的东西。
其实,我曾经也是个很纯洁而高尚的人,后来走入社会,我才渐渐变得有些世俗。我喜欢钱,因为维持了基本生活,才能追求高级的精神世界,对不?
我打算把包拯当成摇钱罐儿,摇到钱就去整天吃烤串儿。那么首先,我必须先投入一些,有舍才有得嘛。再说,我本性也算纯良,所以,包拯来到我世界,我自然要好好款待他一番。
我先给包拯换了一身现代人的衣服。
有些人,穿什么衣服,都和自己很搭;有些人,穿什么衣服都和自己不搭。前一种,我们都称之为百搭,那么后一种,完全就是白搭。
包拯明显不是白搭,而是白搭。如果给他穿白衣服,那么也太黑白分明了;如果给他穿黑衣服,那么也太水天一色了。
最后我给他选定了一件衣服,灰色的。包拯穿着它,看起来灰溜溜的,好像非洲难民。不过,这是最好的一件了,把包拯的迷茫气质,衬托得淋漓尽致。
我对包拯说:“到了这里,都得听我的,懂不?”
他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
而后,我带着包拯打开门,往楼下走。他对这种单元楼的房子很是好奇,不断晃动着黝黑的头颅,四处打量着。
他问我:“门如此之多,该走哪个?”
的确,每层都有两个门,楼下还有前门和后门,下房还有许多门。我一时半会儿也解释不清楚,只得对他说:“这就是天庭的奥妙和复杂之处,每个门后面都是一个奇妙的世界,而每个世界,都是写给年轻人的故事(调戏了一下本站)。所以,你要听我的。”
我感觉,我说得越玄乎,包拯就越迷糊。
走到了二楼,我敲了敲门。这家住的是个资深网络小说家,我的好哥们儿陈小三。当然,这是我对他的称谓。他自己对自己的评价则是“在大神与扑街之间摇摆不定的浪漫少年”。
这个评价是他的网站签名,因为这,好多人都加了他qq和微博,造成了他很火爆的样子。
事实上,他们加他的微博,乃是因为一种遏制不住的想要骂他的签名的冲动。
门开了,陈小三探出头来。
“小三,借摩托车用用。”
小三有辆摩托车,他和我说,他每次没灵感的时候,都骑着这个摩托车出去采风。有一次,他骑着摩托车满大街闲逛,看到了一条流浪狗,于是回来灵感爆棚,才思泉涌,写出了一本《穿越明朝变成狗》。这本书小火了一把。
其实,我曾经建议过他,这个名字虽然挺震撼,但还不够有爆破力。我建议他,可以考虑把名字改为《穿越明朝日了狗》。
他从此对我五体投地,虽然书名没有改,但他对我的敬仰之情,却如同水龙头忘了关,滔滔不绝,又如水龙头坏了,一发而不可收拾。我们俩的友谊也迈向了新台阶。
小三把钥匙给我递了出来,说:“如果你不去埃塞俄比亚的话,油足够,不用加。”
我说:“好。”
他似乎看到了包拯,然后问道:“这是谁?”
我思维迅速地转动,赶忙说道:“这是我大学同学,包,包,包,包子馅儿。”
小三小声说:“这人名字倒别致,可看起来怎么有点二?”
我回头一看,包拯确实有些木讷,于是告诉陈小三:“嗨,我不是中文系毕业的嘛。我们中文系的,都这样。”
小三也算半个文人,所以,他似乎得到了一个很好的理由,而后就走进屋里,关上了门。门砰得一声响。
; 于是我说:“好,那我就让你看看我的本领。”
说着,我走到书架那边,翻出一个破旧的手电筒。
我拿着手电筒过去:“展昭可以以一敌十,但是他可以创造光明吗?”
说罢,我一按按钮,手电筒发出了光芒。手电的光,照得包黑炭的脸越发得黑。我关了手电筒,包黑子还陷在一片诧异之中,嘴张得老大,让我看到了宋代人的舌头。
“此是何物?”包拯惊诧道。
我说:“此物名曰手电筒,亦名手电,电棒,小电狗子。乃是我神通之力注入其中,所以它可使黑夜如白昼。”
包拯大惊失色:“原来阁下真是仙人,失敬失敬。”
我又说:“不仅如此,我还可以测算过去,预知未来?”
包拯很惊讶:“哦?”
我赶忙拿出手机,百科了一下包拯。
包拯看着我的手机,觉得也很奇怪,于是问道:“这也是小电狗子吗?”
唉,手电筒明明好几个名字,包拯偏偏记住了最粗俗的一个。
我摇了摇头,对他说:“不,这是老电狗子。”
然后我双手左右乱挠,嘴里哼哈乱叫,假装出正在施法的状态。当百度百科读出来的时候,我就开始给他念:“你姓包名拯,字希人,乃庐州合肥人。你是宋仁宗天圣五年进士,你曾三司户部判官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
我唧唧哇哇地说了一大通,最后,包拯的双眼越瞪越大,露出一大片眼白,终于给他黑色的脸上增添了点儿与众不同的东西。
其实,我曾经也是个很纯洁而高尚的人,后来走入社会,我才渐渐变得有些世俗。我喜欢钱,因为维持了基本生活,才能追求高级的精神世界,对不?
我打算把包拯当成摇钱罐儿,摇到钱就去整天吃烤串儿。那么首先,我必须先投入一些,有舍才有得嘛。再说,我本性也算纯良,所以,包拯来到我世界,我自然要好好款待他一番。
我先给包拯换了一身现代人的衣服。
有些人,穿什么衣服,都和自己很搭;有些人,穿什么衣服都和自己不搭。前一种,我们都称之为百搭,那么后一种,完全就是白搭。
包拯明显不是白搭,而是白搭。如果给他穿白衣服,那么也太黑白分明了;如果给他穿黑衣服,那么也太水天一色了。
最后我给他选定了一件衣服,灰色的。包拯穿着它,看起来灰溜溜的,好像非洲难民。不过,这是最好的一件了,把包拯的迷茫气质,衬托得淋漓尽致。
我对包拯说:“到了这里,都得听我的,懂不?”
他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
而后,我带着包拯打开门,往楼下走。他对这种单元楼的房子很是好奇,不断晃动着黝黑的头颅,四处打量着。
他问我:“门如此之多,该走哪个?”
的确,每层都有两个门,楼下还有前门和后门,下房还有许多门。我一时半会儿也解释不清楚,只得对他说:“这就是天庭的奥妙和复杂之处,每个门后面都是一个奇妙的世界,而每个世界,都是写给年轻人的故事(调戏了一下本站)。所以,你要听我的。”
我感觉,我说得越玄乎,包拯就越迷糊。
走到了二楼,我敲了敲门。这家住的是个资深网络小说家,我的好哥们儿陈小三。当然,这是我对他的称谓。他自己对自己的评价则是“在大神与扑街之间摇摆不定的浪漫少年”。
这个评价是他的网站签名,因为这,好多人都加了他qq和微博,造成了他很火爆的样子。
事实上,他们加他的微博,乃是因为一种遏制不住的想要骂他的签名的冲动。
门开了,陈小三探出头来。
“小三,借摩托车用用。”
小三有辆摩托车,他和我说,他每次没灵感的时候,都骑着这个摩托车出去采风。有一次,他骑着摩托车满大街闲逛,看到了一条流浪狗,于是回来灵感爆棚,才思泉涌,写出了一本《穿越明朝变成狗》。这本书小火了一把。
其实,我曾经建议过他,这个名字虽然挺震撼,但还不够有爆破力。我建议他,可以考虑把名字改为《穿越明朝日了狗》。
他从此对我五体投地,虽然书名没有改,但他对我的敬仰之情,却如同水龙头忘了关,滔滔不绝,又如水龙头坏了,一发而不可收拾。我们俩的友谊也迈向了新台阶。
小三把钥匙给我递了出来,说:“如果你不去埃塞俄比亚的话,油足够,不用加。”
我说:“好。”
他似乎看到了包拯,然后问道:“这是谁?”
我思维迅速地转动,赶忙说道:“这是我大学同学,包,包,包,包子馅儿。”
小三小声说:“这人名字倒别致,可看起来怎么有点二?”
我回头一看,包拯确实有些木讷,于是告诉陈小三:“嗨,我不是中文系毕业的嘛。我们中文系的,都这样。”
小三也算半个文人,所以,他似乎得到了一个很好的理由,而后就走进屋里,关上了门。门砰得一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