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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之所以师父和神秀能够接受我僵尸的身份,一来是因为我对他们造不成威胁,二来是因为他们有一颗悲天悯人之心。韩雨嫣他们三个出马弟子能够接受我,是因为他们和我一样超脱了普通人的范畴。而他们都能接受我的共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有着清醒的意识,有着善良的心灵。
至于那些普通人,若是知道了我是僵尸,尽管只有一半是僵尸,他们肯定会因为怕我,而想要毁灭我。把未知的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属于人类的天性,属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他们才会不管我,究竟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甚至,若是被科学狂人知道我的存在,我特么就等着被抓走当小白鼠吧……
白僵还在一次次不知疲倦,不知疼痛地站起来又摔倒。
在它又一次站起来时,我扶着它站稳了身子。
我的双手托在它腋下,托着它缓慢地四处走动。
我把它视为倾诉的对象,讲述我这三年来的经历,诉说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家在何方的苦楚。还讲出我对韩雨嫣的爱,以及对于我和她的将来,不知道是否有结果的心事。
它默默地听着,因为它不会说话,而且它也没有意识,我不能对其他人说的话,都可以在它面前尽情地说出来。
我自欺欺人地,权当它听懂了我的话,它理解我的喜怒哀乐,它是我的知己与知音。把所有积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我的心情顿时舒畅了一些。
这么一说,就说到天亮,我倾诉了大半夜,也多愁善感了大半夜。随着窗外洒入房间一抹晨曦,到了我用阳光送它上路的时候。
它因为恐惧阳光而拼命地,朝着房间角落的阴暗处挪去。不过,它需要被我托着才能移动脚步,再努力也去不了想去的地方。
我对它说,也是对自己说:“现在的你,没有了记忆,又没有了意识,只剩下一个驱壳,你早就在昏迷中死去了。人死之后都要火化,不过你稍有不同,我会用阳光火化你。你放心,你听我牢骚了大半夜,作为回报,我会让你的骨灰入土为安。”
说罢,我强迫自己硬下心,不顾它拼命地挣扎,把它拽到了后院。
阳光照射在它身上,它剧烈地燃烧了起来,烧得很快也很彻底,很快就只剩下一捧骨灰。我找来一个干净的纸箱子,把那些骨灰盛放进去。
我有些感伤地心想,将来的某一天,我是不是会和他一样,被烧成一捧骨灰?今天有我送它走最后一程,将来又是谁送我走最后一程?
我既感伤失去了一个后裔,失去了一个最好的倾诉对象,又感伤自己是个不人不鬼的怪物,感伤自己甚至不如一个没有意识,没有喜怒哀乐更没有苦恼的僵尸。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铃声响起。
我取出手机一看,是韩雨嫣打过来的,立即按下接听键。
她悦耳的声音传入我耳中,“大懒虫,该起床吃早饭了。你把带回去的背包打开,里面有我给你准备的饭。这几天,你一个人在家,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一定要记着按时吃饭,尽快把伤养好了,你还要陪我赚大钱,让我有钱买好多好多,我喜欢的好东西呢!”
她还告诉我,“你放心,妮妮和童童很乖,我是它们的妈妈,会照顾好它们的。过几天,我就带它们去找你。”昨天分开的时候,她把妮妮和童童带走了。
听到她有些另类的关心,我的心里顿时暖暖的。再想到妮妮和童童,那俩一个最爱卖萌,一个最爱耍酷的小东西,我是它们的爸爸,韩雨嫣是它们的妈妈,心里更是被幸福所充斥,所有的感伤一扫而光。
“雨嫣,我好想你。”我对着手机,深情地说道。“我也想妮妮和童童,你们什么时候过来找我?”
“昨天才分开,你今天就说想我,是不是说好听的骗我啊?”韩雨嫣明显很开心地问道。“我好久没回家了,总要陪陪老爸老妈吧?王峰和丁大叔也在这里,我还要好好地款待他们。过几天,等他们回奉天市了,我就去找你吧。”
我发自内心的对她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说的正是我对你的思念,我恨不得时时刻刻和你在一起。不过,父母对你比我更重要,你乖乖在家多陪陪他们,过些天再来找我,我等你。”
我们又聊了几句,结束通话。
我捧着纸箱子回到屋里,把纸箱子放在桌子上,拿出昨天带回来的背包,打开后发现好几瓶血。其中一个瓶子上面,还贴着一张小纸条,“马大哈,记得把血放进冰箱,短期内喝不完就变质了哦!”
“这小妮子,又给我乱起外号。”
我拧开一瓶血一饮而尽,心里想着韩雨嫣对我的体贴,倒也不觉得那么难喝了。又把其余的几瓶放进冰箱冷藏起来。
然后,我带着纸箱子,来到镇外的一座山上,把骨灰埋在山腰的山清水秀处。回去的路上,我从镇上的狗肉馆,买了一只最健壮的土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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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之所以师父和神秀能够接受我僵尸的身份,一来是因为我对他们造不成威胁,二来是因为他们有一颗悲天悯人之心。韩雨嫣他们三个出马弟子能够接受我,是因为他们和我一样超脱了普通人的范畴。而他们都能接受我的共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有着清醒的意识,有着善良的心灵。
至于那些普通人,若是知道了我是僵尸,尽管只有一半是僵尸,他们肯定会因为怕我,而想要毁灭我。把未知的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属于人类的天性,属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他们才会不管我,究竟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甚至,若是被科学狂人知道我的存在,我特么就等着被抓走当小白鼠吧……
白僵还在一次次不知疲倦,不知疼痛地站起来又摔倒。
在它又一次站起来时,我扶着它站稳了身子。
我的双手托在它腋下,托着它缓慢地四处走动。
我把它视为倾诉的对象,讲述我这三年来的经历,诉说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家在何方的苦楚。还讲出我对韩雨嫣的爱,以及对于我和她的将来,不知道是否有结果的心事。
它默默地听着,因为它不会说话,而且它也没有意识,我不能对其他人说的话,都可以在它面前尽情地说出来。
我自欺欺人地,权当它听懂了我的话,它理解我的喜怒哀乐,它是我的知己与知音。把所有积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我的心情顿时舒畅了一些。
这么一说,就说到天亮,我倾诉了大半夜,也多愁善感了大半夜。随着窗外洒入房间一抹晨曦,到了我用阳光送它上路的时候。
它因为恐惧阳光而拼命地,朝着房间角落的阴暗处挪去。不过,它需要被我托着才能移动脚步,再努力也去不了想去的地方。
我对它说,也是对自己说:“现在的你,没有了记忆,又没有了意识,只剩下一个驱壳,你早就在昏迷中死去了。人死之后都要火化,不过你稍有不同,我会用阳光火化你。你放心,你听我牢骚了大半夜,作为回报,我会让你的骨灰入土为安。”
说罢,我强迫自己硬下心,不顾它拼命地挣扎,把它拽到了后院。
阳光照射在它身上,它剧烈地燃烧了起来,烧得很快也很彻底,很快就只剩下一捧骨灰。我找来一个干净的纸箱子,把那些骨灰盛放进去。
我有些感伤地心想,将来的某一天,我是不是会和他一样,被烧成一捧骨灰?今天有我送它走最后一程,将来又是谁送我走最后一程?
我既感伤失去了一个后裔,失去了一个最好的倾诉对象,又感伤自己是个不人不鬼的怪物,感伤自己甚至不如一个没有意识,没有喜怒哀乐更没有苦恼的僵尸。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铃声响起。
我取出手机一看,是韩雨嫣打过来的,立即按下接听键。
她悦耳的声音传入我耳中,“大懒虫,该起床吃早饭了。你把带回去的背包打开,里面有我给你准备的饭。这几天,你一个人在家,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一定要记着按时吃饭,尽快把伤养好了,你还要陪我赚大钱,让我有钱买好多好多,我喜欢的好东西呢!”
她还告诉我,“你放心,妮妮和童童很乖,我是它们的妈妈,会照顾好它们的。过几天,我就带它们去找你。”昨天分开的时候,她把妮妮和童童带走了。
听到她有些另类的关心,我的心里顿时暖暖的。再想到妮妮和童童,那俩一个最爱卖萌,一个最爱耍酷的小东西,我是它们的爸爸,韩雨嫣是它们的妈妈,心里更是被幸福所充斥,所有的感伤一扫而光。
“雨嫣,我好想你。”我对着手机,深情地说道。“我也想妮妮和童童,你们什么时候过来找我?”
“昨天才分开,你今天就说想我,是不是说好听的骗我啊?”韩雨嫣明显很开心地问道。“我好久没回家了,总要陪陪老爸老妈吧?王峰和丁大叔也在这里,我还要好好地款待他们。过几天,等他们回奉天市了,我就去找你吧。”
我发自内心的对她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说的正是我对你的思念,我恨不得时时刻刻和你在一起。不过,父母对你比我更重要,你乖乖在家多陪陪他们,过些天再来找我,我等你。”
我们又聊了几句,结束通话。
我捧着纸箱子回到屋里,把纸箱子放在桌子上,拿出昨天带回来的背包,打开后发现好几瓶血。其中一个瓶子上面,还贴着一张小纸条,“马大哈,记得把血放进冰箱,短期内喝不完就变质了哦!”
“这小妮子,又给我乱起外号。”
我拧开一瓶血一饮而尽,心里想着韩雨嫣对我的体贴,倒也不觉得那么难喝了。又把其余的几瓶放进冰箱冷藏起来。
然后,我带着纸箱子,来到镇外的一座山上,把骨灰埋在山腰的山清水秀处。回去的路上,我从镇上的狗肉馆,买了一只最健壮的土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