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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雷斯人在诺玛地区,并非只有一个军营。
作为一个公爵领,诺玛公爵领地理上有点小,放在地球上,大概也就相当于波兰、菲律宾那个档次,不要说跟刚刚从王国降级到公国的雷顿相比,就算比起同类的公爵领,也不能算特别大的——西陆最大的公爵领,是西文莱卡共和国的林特公爵领,差不多有诺玛公爵领五六个个那么大,放在地球上,也是可以排进前二十名的大国了。
顺便说一句,西陆最大的侯爵领是色雷斯的德雷克侯爵领,未来德雷克侯爵升级成德雷克公爵之后,就是特雷拉的玛蒙侯爵领最大。而最大的伯爵领正是塔拉汗伯爵领,最大的子爵领——假设“龙领主”也算是常规领主的话,那么温泉乡子爵领就是最大的,甚至于超过了不少伯爵领;假如他不算,那么莫来的杜鲁门子爵领地最大,后来杜鲁门子爵投靠色雷斯而成为伯爵之后,则是特雷拉的胡佛子爵领地最大。至于子爵之下,那就没人再统计过了。
要统治这么大的领地,光靠一处军营当然不可能。色雷斯人在诺玛地区安排了大大小小上百处军营,多的有几百人,少的只有十几人,但即便如此,真正能够统治的地区也不是很多。
对诺玛地区的民众来说,这是好事,意味着一时半会儿,屠刀还砍不到大多数人的头上。
但对于军营所在地区的民众来说,这就是天大的坏事了。
色雷斯人可没有“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想法,恰恰相反,他们既然已经被亨利侯爵放开了缰绳,自然是走到哪里祸害到哪里,离得越近越倒霉。
比方说这个军营附近的几个村子,就倒了血霉,被祸害得不成样子。
用小贵族庄园改建的简陋军营大门处,两个士兵正无精打采地看门。
夏日的夜晚并不冷,但庄园门口可没有驱除蚊虫的魔法阵,他们两个大活人站在这里,蚊蚋之类自然一个劲儿往上冲,两个人也就四只手,护得了上护不了下,才小半夜工夫,身上已经不知道咬了多少个包。
更让他们不高兴的,是庄园里面传来的声音。
女人和男人的声音。
起初,女人的声音是求饶,是哭泣,后来就成了惨叫,成了哀鸣,现在已经是有气无力断断续续的呻吟,什么时候彻底消失,也一点都不奇怪。
男人的声音倒是没什么变化,欢呼、嚎叫、剧烈的喘息,还有各种各样的叫嚣和咒骂,无非换了人,又换了人,再换了人,如此而已。
“二十几个人呢,怎么偏偏就轮到我们看门呢!”一个壮硕的士兵不高兴地说,“我讨厌值夜!这不就是在喂蚊子嘛!南方哪来这么多蚊子的!”
“蚊子也就罢了,最可恨的是……今天日子不对啊!”另一个士兵身材略高,此刻满脸愤然,“晚上他们才刚刚抓了几个女人回来,不抓紧时间的话,等到明天早上值班结束,怕是就连趁热都趁不到了啊!”
“趁不到热就趁不到热吧。”壮硕的士兵满不在乎,“反正我搞过之后,怎么样也都冷了……我不介意的。”
“XX的我介意啊!”高个子士兵怒了,“漂亮不漂亮,我不在乎;新鲜不新鲜,我不在乎;活的死的,我也可以不在乎;特么连热都不热了,我就没法忍了啊!”
“没法忍的话,下次你出去的时候自己找两个呗。”
“自己找?特么周围哪里还有合适的女人?”高个子士兵越发生气,“这次他们为了弄到几个,走了差不多五十里地!一来一回,就是一天时间。想要走得更远,就没办法在天黑之前回来了,那可是违反军纪的!”
说到军纪,两个士兵都露出几分惧怕之色。
他们的长官绰号“屠夫”,是个极度凶残的人物。一言不合翻脸杀人,那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最可怕的是,他只要杀性上来,什么人都敢惹,什么人都敢杀。
他只有一只耳朵,鼻子也少了半截,这是当年他想要给一个文质彬彬的新兵下马威的时候,被对方割掉的——那个新兵叫理查德,一头金发披散如雄狮鬃毛一般。
自从那件事之后,原本在王都禁军之中当教头的他就被送到了兔子不拉屎的边境,结果不知道怎么的,却又以下级军官的身份参加了莫来之战……那些零零碎碎的也就不用说了,总而言之,现在他是这个军营的头儿,是这方圆上百里的绝对统治者。
原本在大营里面的时候,“屠夫”还收敛着脾气,独领一方之后,他的残暴性格立刻就忍不住发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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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雷斯人在诺玛地区,并非只有一个军营。
作为一个公爵领,诺玛公爵领地理上有点小,放在地球上,大概也就相当于波兰、菲律宾那个档次,不要说跟刚刚从王国降级到公国的雷顿相比,就算比起同类的公爵领,也不能算特别大的——西陆最大的公爵领,是西文莱卡共和国的林特公爵领,差不多有诺玛公爵领五六个个那么大,放在地球上,也是可以排进前二十名的大国了。
顺便说一句,西陆最大的侯爵领是色雷斯的德雷克侯爵领,未来德雷克侯爵升级成德雷克公爵之后,就是特雷拉的玛蒙侯爵领最大。而最大的伯爵领正是塔拉汗伯爵领,最大的子爵领——假设“龙领主”也算是常规领主的话,那么温泉乡子爵领就是最大的,甚至于超过了不少伯爵领;假如他不算,那么莫来的杜鲁门子爵领地最大,后来杜鲁门子爵投靠色雷斯而成为伯爵之后,则是特雷拉的胡佛子爵领地最大。至于子爵之下,那就没人再统计过了。
要统治这么大的领地,光靠一处军营当然不可能。色雷斯人在诺玛地区安排了大大小小上百处军营,多的有几百人,少的只有十几人,但即便如此,真正能够统治的地区也不是很多。
对诺玛地区的民众来说,这是好事,意味着一时半会儿,屠刀还砍不到大多数人的头上。
但对于军营所在地区的民众来说,这就是天大的坏事了。
色雷斯人可没有“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想法,恰恰相反,他们既然已经被亨利侯爵放开了缰绳,自然是走到哪里祸害到哪里,离得越近越倒霉。
比方说这个军营附近的几个村子,就倒了血霉,被祸害得不成样子。
用小贵族庄园改建的简陋军营大门处,两个士兵正无精打采地看门。
夏日的夜晚并不冷,但庄园门口可没有驱除蚊虫的魔法阵,他们两个大活人站在这里,蚊蚋之类自然一个劲儿往上冲,两个人也就四只手,护得了上护不了下,才小半夜工夫,身上已经不知道咬了多少个包。
更让他们不高兴的,是庄园里面传来的声音。
女人和男人的声音。
起初,女人的声音是求饶,是哭泣,后来就成了惨叫,成了哀鸣,现在已经是有气无力断断续续的呻吟,什么时候彻底消失,也一点都不奇怪。
男人的声音倒是没什么变化,欢呼、嚎叫、剧烈的喘息,还有各种各样的叫嚣和咒骂,无非换了人,又换了人,再换了人,如此而已。
“二十几个人呢,怎么偏偏就轮到我们看门呢!”一个壮硕的士兵不高兴地说,“我讨厌值夜!这不就是在喂蚊子嘛!南方哪来这么多蚊子的!”
“蚊子也就罢了,最可恨的是……今天日子不对啊!”另一个士兵身材略高,此刻满脸愤然,“晚上他们才刚刚抓了几个女人回来,不抓紧时间的话,等到明天早上值班结束,怕是就连趁热都趁不到了啊!”
“趁不到热就趁不到热吧。”壮硕的士兵满不在乎,“反正我搞过之后,怎么样也都冷了……我不介意的。”
“XX的我介意啊!”高个子士兵怒了,“漂亮不漂亮,我不在乎;新鲜不新鲜,我不在乎;活的死的,我也可以不在乎;特么连热都不热了,我就没法忍了啊!”
“没法忍的话,下次你出去的时候自己找两个呗。”
“自己找?特么周围哪里还有合适的女人?”高个子士兵越发生气,“这次他们为了弄到几个,走了差不多五十里地!一来一回,就是一天时间。想要走得更远,就没办法在天黑之前回来了,那可是违反军纪的!”
说到军纪,两个士兵都露出几分惧怕之色。
他们的长官绰号“屠夫”,是个极度凶残的人物。一言不合翻脸杀人,那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最可怕的是,他只要杀性上来,什么人都敢惹,什么人都敢杀。
他只有一只耳朵,鼻子也少了半截,这是当年他想要给一个文质彬彬的新兵下马威的时候,被对方割掉的——那个新兵叫理查德,一头金发披散如雄狮鬃毛一般。
自从那件事之后,原本在王都禁军之中当教头的他就被送到了兔子不拉屎的边境,结果不知道怎么的,却又以下级军官的身份参加了莫来之战……那些零零碎碎的也就不用说了,总而言之,现在他是这个军营的头儿,是这方圆上百里的绝对统治者。
原本在大营里面的时候,“屠夫”还收敛着脾气,独领一方之后,他的残暴性格立刻就忍不住发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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