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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办喜事比较豪放, 酒席从早上吃到晚上,吃三顿,如果是娶媳妇那更豪迈,都从婚礼前一天就开始宴客,同样包圆早中晚三餐,但是得请整整三天的客。
叶家今天是嫁闺女不是娶媳妇,只需要准备当天的酒菜就够了。当然要摆三天的话他们家也不是请不起, 小宋从北京回来的时候就带了些干货,半个月前又收到了北京寄来的包裹, 里面又有好几斤干货,这些海鲜看着不多,泡发以后却有好几十斤, 王翠芬都不用再找亲戚朋友借腊肉腊肠了, 有这些海鲜加上自己家的肉和蔬菜,酒席上的饭菜就够丰盛了, 而且还体面,去别家吃酒席可吃不上这么多海鲜。
所以婚礼前,队里有人跟王翠芬打趣说要不他们家也摆上三天,宋知青是队里的知青, 就算是大队的自己人, 父母长辈都不在身边张罗, 当丈母娘可不能忽视云云。底气十足的王翠芬听了这话还真有点意动,但最后还是一口否决了众人的提议,她嗔道:“嫁闺女有摆三天的吗, 又不是招上门女婿!”
不等众人嘻嘻哈哈的笑起来,王翠芬又道,“再说小宋家又不是不打算办酒席了。亲家专门写信来说了,年前孩子们在北京的时候没给办,是因为我们这边人不在,所以就先叫他们回来老家办,等有机会回北京还要好好办一场,到时候把我们都接到北京去吃喜酒。”
听到这话,众人再顾不上打趣了,叶队长他们日后居然还要去北京送嫁,多大的福气啊,众人顿时只剩下满满的羡慕。被人们艳羡不已的王翠芬也表示很满足。
于是叶小妹结婚这天,就按当地嫁闺女的规矩来了。
不过虽然只需要请一天的客,却依然是很大的工作量,主要是办喜酒有讲究,早饭不能超过九点以后,最好八点左右就弄好让客人们都上桌了,要这么早准备好酒菜,可不得天没亮就起来张罗嘛。
叶队长办喜事,全队老小都很乐意来帮忙,饶是如此,王翠芬作为总指挥依然忙得不可开交。本来她有两个儿媳妇,是可以稍微歇口气的,小姑子嫁得特别好,林红梅和宋秀秀早已放下了以前的成见,真心实意的捧着小姑子过日子了,小姑子大喜的日子她们当然也很努力发光发热,可她们现在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因为家里又添了两个随时要吃奶的小朋友,加上已经可以拉着妹妹满地跑叶大宝兄妹俩,一群的小娃娃,当妈的叶大嫂和叶二嫂根本走不开。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叶大嫂和叶二嫂,这两位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削尖了脑袋想生儿子的宋秀秀又生了个闺女,偏偏每隔几天,林红梅也发动了,又是个大胖小子,把宋秀秀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刚出月子那几天,林红梅格外得瑟,见人就感叹她也想要女儿,没想到又是个臭小子云云,宋秀秀听得扎心不已。
好在叶小妹的婚事一天天近了,乡亲们来家里串门更多的是想打听宋知青家给了多少彩礼,林红梅的得瑟很快就被人们打岔过去了,这大概是宋秀秀唯一感到安慰的地方。
不过对王翠芬来说,孙子孙女都是叶家的种,反而是近来小闺女的“争气”让她越来越意识到,女孩养好了要出头可比男孩容易多了,就拿小妹和老三来说,小妹嫁给了宋知青,日后跟着小宋回城当北京人,给她生的外孙外孙女也都在皇城脚下吃香喝辣;不跟小妹比的话,老三也有大出息,进了城当工人,说出去也是大队的独一份,可是老三再有能耐下辈子也就在县里混了,哪怕有样学样的找大城市来的知青当媳妇,那也不可能跟着知青媳妇回大城市,反而只能让知青媳妇留下来陪他在小县城过苦日子,这就是差距。
所以老二媳妇又生了个闺女,王翠芬本能的失望了几天,后来想想小闺女便又释怀了,老二媳妇身子骨好,总有生儿子的一天,这两个女孩养好了也有出息,不指望像她们姑姑一样去首都过好日子,但是有老三帮衬着,把家里姑娘都嫁进城里应该不算难,以后给她找几个城里的孙女婿,说出去照样体面。这样想着,王翠芬对宋秀秀的不喜倒也去了几分,明面上对这两个媳妇依然一碗水端平,就像今天这样的日子,既然至少要留一个媳妇在家里照看着,还不如把她们俩都留下,免得过后再唧唧歪歪。
其实酒席在自家摆的话,王翠芬就不用费这个事了,林红梅和宋秀秀一边帮厨一边看孩子也勉强忙得过来,问题是他们家摆不下这么多桌子,谁家院子也没这么大,一般这种红白喜事都在食堂办了,食堂前面有很大的平地可以摆桌吃饭,后面还有大灶,做起大锅饭来比家里方便宽敞多了
昨天晚上,叶大哥和叶二哥就把从亲朋好友家借来的桌子搬到食堂前面去,还挨家挨户借了许多长凳摆开,这样早上只要做饭就好了,节约了许多时间。
任何方案当然都是有利有弊,这样一来林红梅和宋秀秀至少有人要留在家里照看着。不过王翠芬却不在意,反正人手够多,少一个或是少两个都没差,刚好她们俩可以在家招待下远道而来的亲朋好友。虽然这样她会辛苦点,可是嫁闺女这样的喜事,再辛苦一点她都乐意。
不过在去食堂忙活之前,王翠芬认为还有件顶重要的大事——把喜欢睡懒觉的小闺女从床上挖起来。
叶小妹本来可以不用这么早起来折腾的,按照叶家人的计划,早上八点左右食堂那边开始接待客人,亲朋好友都会在饭前和饭后去屋里看看新娘,送送祝福之类的,所以叶小妹最好在客人到来之前,把自己打扮好了、当成吉祥物一样,坐在床上等人们来刷好感度就行了。这会儿连新娘化妆业务都没有,叶小妹只能自己拿着她那少得可怜的一套化妆品随便应付,加上她一年前剪的短头发至今也没有留长过,现在想做个美美的发型都不行,化妆打扮根本花不了几分钟,她就算七点多起床都完全来得及。
然而今天这样的大日子,王翠芬要的不是保险而是万无一失,她还怕小闺女那么个鬼精的丫头,没她在边上站着,老大家的和老二家的轮番上阵都别想把她叫起来,到时候外村的亲戚朋友都来了,一问新娘还在床上起不来,这叫什么话?所以王翠芬索性出门前就把小闺女叫起来,她想老大媳妇和老二媳妇在家看着,她出门后小妹再懒也不能又倒回床上睡着。
于是叶小妹就提前了好几个小时被老母亲从床上挖起来,她还不知道自己本来可以睡懒觉,就已经带着满满的起床气在床上抓头发,“天都没亮,要这么早起吗?”
王翠芬一脸的理直气壮,“当然要了,大喜的日子,亲戚们一到都会先来看看你,你不早点起来收拾一下,难不成要蓬头垢面的见客?”
还没清醒的叶小妹本能摇头,虽然没有新娘服务,她依然坚持自己是十里八村最漂亮的新娘,怎么能蓬头垢面毫无形象呢?
摇完头叶小妹才开始怀疑,哪个亲戚会天没亮就跑来吃喜酒的?但是不等她质疑,王翠芬已经满意的道:“既然明白道理,就快点起来收拾,我也得去食堂那边了……”
说着,王翠芬又塞给叶小妹一个盒子,便毫不担心的转身出了屋子。叶小妹打开盒子,看到宋奶奶送的首饰全都在里面,瞌睡虫瞬间不翼而飞了。
虽然这套首饰本来就成了她的,如今失而复得叶小妹还真有点兴奋,因为她早就惦记着王翠芬同志说的结婚就把首饰还给她,所以这几天她都致力于把首饰从老母亲手上要回来,可惜努力到昨天晚上都没有成功,她娘的理由是怕给早了,她毛手毛脚再给弄丢了,但叶小妹还真有点担心她娘小气的毛病犯了,结婚这天都不肯让她戴这套首饰,要她留着压箱底闷声发大财什么的,对她来说可就太伤心了,好东西不能戴出去接受人们的吹捧,那她要这玩意儿有何用!
好在王翠芬同志总算回心转意,在关键时刻还是物归原主了。给得晚总比不给好,叶小妹带着失而复得的惊喜,一时间得顾不上睡懒觉了,迫不及待就想装扮上,所以王翠芬前脚刚走,她后脚也从床上爬起来了。
叶大嫂和叶二嫂没想到她真这么听话的起来了,妯娌俩还愣了一下,宋秀秀反应快些,忙笑着说:“小妹这么早就起来了?我还没给你做饭呢。”
他们这些人都可以去前面吃酒席,却没有新娘子亲自跑到客人中间去吃饭的——要吃也只能等到被新郎接走后,小夫妻一起敬酒的时候吃吃喝喝,在娘家是不行的,按照规矩她最好都不要出这个房门。新娘不能自己去吃饭,也不好让客人看着她在闺房吃东西,只能在客人来之前吃好,那就等不到前边的酒菜做好了,因此王翠芬一早就交代了两个儿媳妇记得单独给小妹做早饭,让她早点吃,为了安慰吃不到大鱼大肉的小闺女,还特意叫她们蒸个鸡蛋羹给她吃。
不过叶小妹满脑子都是化妆戴首饰,还没考虑到吃饭问题,听完也不太在意:“没事啦,我现在也不饿。”
宋秀秀拔了头筹,林红梅也不甘示弱,这会儿便抢话道:“那行,小妹你先收拾着,我待会把饭弄好了送你屋里去。”
妯娌俩一个比一个更会玩文字游戏抢功劳,可惜叶小妹压根没这根筋,她从热水瓶里倒了热水洗漱完,便愉快的回屋了,一视同仁的客气着:“那就麻烦大嫂二嫂啦。”
意气风发的叶小妹回屋换上新衣服,画了个妆,把首饰都戴上,美滋滋的揽镜... -->>
乡下办喜事比较豪放, 酒席从早上吃到晚上,吃三顿,如果是娶媳妇那更豪迈,都从婚礼前一天就开始宴客,同样包圆早中晚三餐,但是得请整整三天的客。
叶家今天是嫁闺女不是娶媳妇,只需要准备当天的酒菜就够了。当然要摆三天的话他们家也不是请不起, 小宋从北京回来的时候就带了些干货,半个月前又收到了北京寄来的包裹, 里面又有好几斤干货,这些海鲜看着不多,泡发以后却有好几十斤, 王翠芬都不用再找亲戚朋友借腊肉腊肠了, 有这些海鲜加上自己家的肉和蔬菜,酒席上的饭菜就够丰盛了, 而且还体面,去别家吃酒席可吃不上这么多海鲜。
所以婚礼前,队里有人跟王翠芬打趣说要不他们家也摆上三天,宋知青是队里的知青, 就算是大队的自己人, 父母长辈都不在身边张罗, 当丈母娘可不能忽视云云。底气十足的王翠芬听了这话还真有点意动,但最后还是一口否决了众人的提议,她嗔道:“嫁闺女有摆三天的吗, 又不是招上门女婿!”
不等众人嘻嘻哈哈的笑起来,王翠芬又道,“再说小宋家又不是不打算办酒席了。亲家专门写信来说了,年前孩子们在北京的时候没给办,是因为我们这边人不在,所以就先叫他们回来老家办,等有机会回北京还要好好办一场,到时候把我们都接到北京去吃喜酒。”
听到这话,众人再顾不上打趣了,叶队长他们日后居然还要去北京送嫁,多大的福气啊,众人顿时只剩下满满的羡慕。被人们艳羡不已的王翠芬也表示很满足。
于是叶小妹结婚这天,就按当地嫁闺女的规矩来了。
不过虽然只需要请一天的客,却依然是很大的工作量,主要是办喜酒有讲究,早饭不能超过九点以后,最好八点左右就弄好让客人们都上桌了,要这么早准备好酒菜,可不得天没亮就起来张罗嘛。
叶队长办喜事,全队老小都很乐意来帮忙,饶是如此,王翠芬作为总指挥依然忙得不可开交。本来她有两个儿媳妇,是可以稍微歇口气的,小姑子嫁得特别好,林红梅和宋秀秀早已放下了以前的成见,真心实意的捧着小姑子过日子了,小姑子大喜的日子她们当然也很努力发光发热,可她们现在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因为家里又添了两个随时要吃奶的小朋友,加上已经可以拉着妹妹满地跑叶大宝兄妹俩,一群的小娃娃,当妈的叶大嫂和叶二嫂根本走不开。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叶大嫂和叶二嫂,这两位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削尖了脑袋想生儿子的宋秀秀又生了个闺女,偏偏每隔几天,林红梅也发动了,又是个大胖小子,把宋秀秀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刚出月子那几天,林红梅格外得瑟,见人就感叹她也想要女儿,没想到又是个臭小子云云,宋秀秀听得扎心不已。
好在叶小妹的婚事一天天近了,乡亲们来家里串门更多的是想打听宋知青家给了多少彩礼,林红梅的得瑟很快就被人们打岔过去了,这大概是宋秀秀唯一感到安慰的地方。
不过对王翠芬来说,孙子孙女都是叶家的种,反而是近来小闺女的“争气”让她越来越意识到,女孩养好了要出头可比男孩容易多了,就拿小妹和老三来说,小妹嫁给了宋知青,日后跟着小宋回城当北京人,给她生的外孙外孙女也都在皇城脚下吃香喝辣;不跟小妹比的话,老三也有大出息,进了城当工人,说出去也是大队的独一份,可是老三再有能耐下辈子也就在县里混了,哪怕有样学样的找大城市来的知青当媳妇,那也不可能跟着知青媳妇回大城市,反而只能让知青媳妇留下来陪他在小县城过苦日子,这就是差距。
所以老二媳妇又生了个闺女,王翠芬本能的失望了几天,后来想想小闺女便又释怀了,老二媳妇身子骨好,总有生儿子的一天,这两个女孩养好了也有出息,不指望像她们姑姑一样去首都过好日子,但是有老三帮衬着,把家里姑娘都嫁进城里应该不算难,以后给她找几个城里的孙女婿,说出去照样体面。这样想着,王翠芬对宋秀秀的不喜倒也去了几分,明面上对这两个媳妇依然一碗水端平,就像今天这样的日子,既然至少要留一个媳妇在家里照看着,还不如把她们俩都留下,免得过后再唧唧歪歪。
其实酒席在自家摆的话,王翠芬就不用费这个事了,林红梅和宋秀秀一边帮厨一边看孩子也勉强忙得过来,问题是他们家摆不下这么多桌子,谁家院子也没这么大,一般这种红白喜事都在食堂办了,食堂前面有很大的平地可以摆桌吃饭,后面还有大灶,做起大锅饭来比家里方便宽敞多了
昨天晚上,叶大哥和叶二哥就把从亲朋好友家借来的桌子搬到食堂前面去,还挨家挨户借了许多长凳摆开,这样早上只要做饭就好了,节约了许多时间。
任何方案当然都是有利有弊,这样一来林红梅和宋秀秀至少有人要留在家里照看着。不过王翠芬却不在意,反正人手够多,少一个或是少两个都没差,刚好她们俩可以在家招待下远道而来的亲朋好友。虽然这样她会辛苦点,可是嫁闺女这样的喜事,再辛苦一点她都乐意。
不过在去食堂忙活之前,王翠芬认为还有件顶重要的大事——把喜欢睡懒觉的小闺女从床上挖起来。
叶小妹本来可以不用这么早起来折腾的,按照叶家人的计划,早上八点左右食堂那边开始接待客人,亲朋好友都会在饭前和饭后去屋里看看新娘,送送祝福之类的,所以叶小妹最好在客人到来之前,把自己打扮好了、当成吉祥物一样,坐在床上等人们来刷好感度就行了。这会儿连新娘化妆业务都没有,叶小妹只能自己拿着她那少得可怜的一套化妆品随便应付,加上她一年前剪的短头发至今也没有留长过,现在想做个美美的发型都不行,化妆打扮根本花不了几分钟,她就算七点多起床都完全来得及。
然而今天这样的大日子,王翠芬要的不是保险而是万无一失,她还怕小闺女那么个鬼精的丫头,没她在边上站着,老大家的和老二家的轮番上阵都别想把她叫起来,到时候外村的亲戚朋友都来了,一问新娘还在床上起不来,这叫什么话?所以王翠芬索性出门前就把小闺女叫起来,她想老大媳妇和老二媳妇在家看着,她出门后小妹再懒也不能又倒回床上睡着。
于是叶小妹就提前了好几个小时被老母亲从床上挖起来,她还不知道自己本来可以睡懒觉,就已经带着满满的起床气在床上抓头发,“天都没亮,要这么早起吗?”
王翠芬一脸的理直气壮,“当然要了,大喜的日子,亲戚们一到都会先来看看你,你不早点起来收拾一下,难不成要蓬头垢面的见客?”
还没清醒的叶小妹本能摇头,虽然没有新娘服务,她依然坚持自己是十里八村最漂亮的新娘,怎么能蓬头垢面毫无形象呢?
摇完头叶小妹才开始怀疑,哪个亲戚会天没亮就跑来吃喜酒的?但是不等她质疑,王翠芬已经满意的道:“既然明白道理,就快点起来收拾,我也得去食堂那边了……”
说着,王翠芬又塞给叶小妹一个盒子,便毫不担心的转身出了屋子。叶小妹打开盒子,看到宋奶奶送的首饰全都在里面,瞌睡虫瞬间不翼而飞了。
虽然这套首饰本来就成了她的,如今失而复得叶小妹还真有点兴奋,因为她早就惦记着王翠芬同志说的结婚就把首饰还给她,所以这几天她都致力于把首饰从老母亲手上要回来,可惜努力到昨天晚上都没有成功,她娘的理由是怕给早了,她毛手毛脚再给弄丢了,但叶小妹还真有点担心她娘小气的毛病犯了,结婚这天都不肯让她戴这套首饰,要她留着压箱底闷声发大财什么的,对她来说可就太伤心了,好东西不能戴出去接受人们的吹捧,那她要这玩意儿有何用!
好在王翠芬同志总算回心转意,在关键时刻还是物归原主了。给得晚总比不给好,叶小妹带着失而复得的惊喜,一时间得顾不上睡懒觉了,迫不及待就想装扮上,所以王翠芬前脚刚走,她后脚也从床上爬起来了。
叶大嫂和叶二嫂没想到她真这么听话的起来了,妯娌俩还愣了一下,宋秀秀反应快些,忙笑着说:“小妹这么早就起来了?我还没给你做饭呢。”
他们这些人都可以去前面吃酒席,却没有新娘子亲自跑到客人中间去吃饭的——要吃也只能等到被新郎接走后,小夫妻一起敬酒的时候吃吃喝喝,在娘家是不行的,按照规矩她最好都不要出这个房门。新娘不能自己去吃饭,也不好让客人看着她在闺房吃东西,只能在客人来之前吃好,那就等不到前边的酒菜做好了,因此王翠芬一早就交代了两个儿媳妇记得单独给小妹做早饭,让她早点吃,为了安慰吃不到大鱼大肉的小闺女,还特意叫她们蒸个鸡蛋羹给她吃。
不过叶小妹满脑子都是化妆戴首饰,还没考虑到吃饭问题,听完也不太在意:“没事啦,我现在也不饿。”
宋秀秀拔了头筹,林红梅也不甘示弱,这会儿便抢话道:“那行,小妹你先收拾着,我待会把饭弄好了送你屋里去。”
妯娌俩一个比一个更会玩文字游戏抢功劳,可惜叶小妹压根没这根筋,她从热水瓶里倒了热水洗漱完,便愉快的回屋了,一视同仁的客气着:“那就麻烦大嫂二嫂啦。”
意气风发的叶小妹回屋换上新衣服,画了个妆,把首饰都戴上,美滋滋的揽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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