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依然爱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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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思的动作。
“陆晨……”
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略带惊喜的声音,陆晨轻轻把球一勾,往上一挑就落入怀中。行云流水般做完这套动作之后,陆晨转过身体看着来人。
陆晨仔细一看,来者是本班的一个女生,叫程依然。这个程怡然可是一个了不得的角色,成绩从未出过全校前三,各种替学校参加各种比赛拿了数不胜数的奖。前世陆晨偶然听说,程依然家里也是一个豪门,她大学毕业后就逐步接手家族企业,并且经营的非常不错。
程依然面容清秀也算是一个美丽的小姑娘,但是,常年戴眼镜和牙套却破坏了那一份美感。
说起来也是缘分,陆晨从小学就和程依然是同学。而且从小他们就是班里的两个极端,陆晨调皮捣蛋,程依然乖巧可人。陆晨是班里的拖油瓶,程依然是班里的顶梁柱。两个人给老师的感觉就像是阳光和阴影,陆晨就是在万丈光芒下的一个污渍影响班级的进程。
“程依然?我作业可是交了啊……”程依然是学习委员,每天都在陆晨耳边催作业催个不停。虽然她清脆的声音很好听,但是每天都用这好听的声音来催作业,这就很让人苦恼了。
程依然的脸唰一下就红了,她小声的说道:“我不是来催作业的,我只是刚好看到你想和你打个招呼……”
陆晨也看到程依然的脸红了,这个妹子就是脸皮薄。尽管是学习委员,而且和陆晨都那么熟了,但是每次和陆晨说话都会脸红。
陆晨大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的说道:“那你早说啊,我还以为你放假都不忘了找我要作业呢。”
程依然闻着从身边这个男生身上传来的汗水的味道,不仅没有反感,反而感觉这个男孩有种特殊的魅力,不禁有些心猿意马。
“那个……我感觉你最好还是把周末的作业写一下,老师留的作业蛮多的,周一你不一定能写完……”程依然看着陆晨,轻声的说道。
“你还是催作业的啊……好了,我知道了,周一肯定按时交。”陆晨跟程依然摆了摆手,道:“走了……周一再见吧。”
看着陆晨离去的背影,程依然心中也是充满了欢喜。
程依然从小学就喜欢陆晨,尽管别人都当陆晨是傻子,但是程依然依旧很喜欢他。因为一个很俗套的原因——英雄救美。
这件事说来话长,上小学的时候,陆晨回家的路上碰见了被几个小孩欺负瘦弱的程依然。当时就仗着发育早的身体,把那些小孩子给揍了一顿。但是,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他也是受了不轻的伤。
而且还因为这个,他被那几个小孩的哥哥,当时初中的几个小混混记恨上了。那一段时间,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陆晨就要和人打上一架。尽管自己只有一人,对方也难以讨的好处,每次那几个初中生身上都得挂点彩才行。
之后,脑子不太清楚的陆晨就偏执的认为,程依然是自己救的,只有自己能欺负,别人都不行。所以,只要有人欺负程依然,他都会和人打一架。
程依然就是这样喜欢上陆晨的,尽管陆晨经常做些傻事,但是在程依然看来,他做的那些事不仅不傻,反而有些可爱。
虽然上了初中以来,陆晨就不再像小学那样护着程依然了,但是程依然依旧喜欢他,或许喜欢一个人或许就是这样不讲道理。就在程依然听说陆晨跟穆小雨告白之后,还暗自神伤一段时间呢。
或许等到她长大了就会明白原来小时候的感情并不是真正的爱情,只是两个人相互有好感罢了。但是,少年的感情来的就是那么莫名其妙,或许是一个眼神,或许是一件事情就能让人终生难忘。
所思的动作。
“陆晨……”
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略带惊喜的声音,陆晨轻轻把球一勾,往上一挑就落入怀中。行云流水般做完这套动作之后,陆晨转过身体看着来人。
陆晨仔细一看,来者是本班的一个女生,叫程依然。这个程怡然可是一个了不得的角色,成绩从未出过全校前三,各种替学校参加各种比赛拿了数不胜数的奖。前世陆晨偶然听说,程依然家里也是一个豪门,她大学毕业后就逐步接手家族企业,并且经营的非常不错。
程依然面容清秀也算是一个美丽的小姑娘,但是,常年戴眼镜和牙套却破坏了那一份美感。
说起来也是缘分,陆晨从小学就和程依然是同学。而且从小他们就是班里的两个极端,陆晨调皮捣蛋,程依然乖巧可人。陆晨是班里的拖油瓶,程依然是班里的顶梁柱。两个人给老师的感觉就像是阳光和阴影,陆晨就是在万丈光芒下的一个污渍影响班级的进程。
“程依然?我作业可是交了啊……”程依然是学习委员,每天都在陆晨耳边催作业催个不停。虽然她清脆的声音很好听,但是每天都用这好听的声音来催作业,这就很让人苦恼了。
程依然的脸唰一下就红了,她小声的说道:“我不是来催作业的,我只是刚好看到你想和你打个招呼……”
陆晨也看到程依然的脸红了,这个妹子就是脸皮薄。尽管是学习委员,而且和陆晨都那么熟了,但是每次和陆晨说话都会脸红。
陆晨大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的说道:“那你早说啊,我还以为你放假都不忘了找我要作业呢。”
程依然闻着从身边这个男生身上传来的汗水的味道,不仅没有反感,反而感觉这个男孩有种特殊的魅力,不禁有些心猿意马。
“那个……我感觉你最好还是把周末的作业写一下,老师留的作业蛮多的,周一你不一定能写完……”程依然看着陆晨,轻声的说道。
“你还是催作业的啊……好了,我知道了,周一肯定按时交。”陆晨跟程依然摆了摆手,道:“走了……周一再见吧。”
看着陆晨离去的背影,程依然心中也是充满了欢喜。
程依然从小学就喜欢陆晨,尽管别人都当陆晨是傻子,但是程依然依旧很喜欢他。因为一个很俗套的原因——英雄救美。
这件事说来话长,上小学的时候,陆晨回家的路上碰见了被几个小孩欺负瘦弱的程依然。当时就仗着发育早的身体,把那些小孩子给揍了一顿。但是,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他也是受了不轻的伤。
而且还因为这个,他被那几个小孩的哥哥,当时初中的几个小混混记恨上了。那一段时间,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陆晨就要和人打上一架。尽管自己只有一人,对方也难以讨的好处,每次那几个初中生身上都得挂点彩才行。
之后,脑子不太清楚的陆晨就偏执的认为,程依然是自己救的,只有自己能欺负,别人都不行。所以,只要有人欺负程依然,他都会和人打一架。
程依然就是这样喜欢上陆晨的,尽管陆晨经常做些傻事,但是在程依然看来,他做的那些事不仅不傻,反而有些可爱。
虽然上了初中以来,陆晨就不再像小学那样护着程依然了,但是程依然依旧喜欢他,或许喜欢一个人或许就是这样不讲道理。就在程依然听说陆晨跟穆小雨告白之后,还暗自神伤一段时间呢。
或许等到她长大了就会明白原来小时候的感情并不是真正的爱情,只是两个人相互有好感罢了。但是,少年的感情来的就是那么莫名其妙,或许是一个眼神,或许是一件事情就能让人终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