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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大事,你们做生意肯定有自己的想法,雷东做事心里有谱,我估计也是发现了对方的优点。”
然而她说这话,谁信。
现在孟雷东算是看出来了,这个温温柔柔的女人是怎么在首都央企坐稳了她的位置,这就是杀人不见血,吃人还不吐骨头。
但他想不给都不行了。
他已经打听得清楚了,知道苏彦均在首都的关系,其实这个账,人家晚给早给就是一句话的事,但是苏彦均的关系在那里,还真能说上话。
没办法,他只好认栽。
他以后要想在首都发展,还是得巴结着苏彦均,这个人不能得罪。
最后,盐碱地给了,孟雷东道歉了,就连孟雪柔,都只好努力绽开笑脸,进屋去看了看冬麦,又在冬麦旁边说了许多好听的话,低声下气的。
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孟雪柔的肚子也大着。
苏彦均见了,便笑着说:“对了,孩子爸爸呢,怎么今天没来?”
孟雪柔一听,忙道:“他在家呢。”
苏彦均:“应该过来,你和冬麦本来就是同学,多少年的交情,我听说孩子爸爸以前和冬麦认识,都是一个公社的。现在沈烈和冬麦得了那块盐碱地,盖好房子后,估计就搬过来住,以后大家挨着,不就是邻居吗,这样就更亲近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孟雪柔咬着唇。
这几天,肚子大了,睡不着,她总是做梦,记起以前那会子,那时候冬麦长得虽然好看,但是她穿着她娘旧衣服改的衣服,孟雪柔认出来,她后背那里有一块补丁,都要磨破了,一看就是旧裤子改的。
她对那件衣服感兴趣,还特意夸了,说这么好看的衣服,比她那上海寄过来的衣服好看多了。
她至今记得冬麦当时的眼神,那种微妙的尴尬和羡慕。
其实对于冬麦,她从来没什么敌意,如果有,也只是一些小小的不痛快罢了,如果不是今天的这些事,她愿意和冬麦一直做朋友。
但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那个穿着用旧裤子改成补丁衣服的冬麦,现在成了苏家的血脉,成了苏彦均的女儿。
孟雪柔咬着牙,心就跟被针一下下地扎着,那是没办法缓解的疼。
而这个时候,孟成松听到苏彦均说起自己的女婿,也是叹了口气:“说起这个女婿,彦均你也别笑话,最开始的时候,我是怎么都看不上,觉得人品不好,想让雪柔离婚,但是最近,我冷眼旁观,这孩子其实是一个实诚孩子,过去我可能有点误解。”
苏彦均听了:“是吗?实诚孩子?那哥你可真是有福气了。”
沈烈从旁也笑了着挑眉,没说话。
孟成松:“最近我这不是一直病着吗?这女婿照顾我,比谁都用心,有些人家保姆都不愿意干的事,他愿意干,不嫌脏不嫌累的,有一天我半夜醒来,我一瞧,屋里头就他,还在那里帮我按摩穴位呢!我说你怎么还不去睡,他说看我做噩梦,睡觉不踏实,想帮我按着舒服一些,我才知道,他就那么按了半宿!”
苏彦均点头,赞同:“这女婿确实不错。”
孟家父子几个人走了后,沈烈和苏彦均进屋逗着孩子,和冬麦说话。
冬麦听说竟然从孟家手里抠出了那块盐碱地,高兴得不行了:“这下子可好了,许多以前想干的事,都可以干了!我们可以多上几台梳绒机了!”
在村里真的是很多不方便,如果能自己建一片厂子,那就顺心了。
沈烈也很高兴,笑着说:“阿姨,这次真是谢谢你了,那块盐碱地,我确实一直惦记着,没了后,挺可惜的,没想到孟家现在竟然主动让了。”
苏彦均笑道:“是你自己要的。”
对这个女婿,她真是越看越满意,平时照顾孩子照顾妻子都没话说,细心温柔体贴,一般男人挺少做到的,身上没有半点大男人做派。
关键时候,说话做事没有一样不让她满意的,也对她的性子。
她甚至觉得,就算自己早早认了女儿,帮着女儿在首都找,也未必找到像沈烈这样的。
当下道:“冬麦马上要出月子了,最近我和保姆多照料着孩子,你尽快把那块盐碱地的手续办下来,免得夜长梦多。”
沈烈:“好,知道。”
接下来的时间,沈烈就赶紧去跑手续了,孟雷东对于那块地自然是不舍得,不过情势比人强,他到底是主动放弃了,沈烈顺理成章拿到了那块地。
办理手续的过程很顺利,办下来后,是国土资源局和陵城政府一起盖的大红章,证明上写的是出资购买,永久归沈烈冬麦使用。
苏彦均对此连连点头:“你们生意越做越大,一直窝在村子里干小作坊肯定不行,还是得办厂子,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且村子里的环境,我听你们那意思也不好,以后你们在那块盐碱地盖房子,那块地距离我这里也不远,我过去首都的时候,你们就住在这里,到时候管理厂子也方便。”
其实沈烈冬麦的意思,是想在盐碱地盖房子,盖自己能住的房子,这样一举两得了,不过现在听苏彦均说,也就没说什么,他们知道苏彦均希望他们住这里,不忍心让苏彦均失望。
再说,苏彦均这里住着确实好,听说冬天还有暖气呢,农村房子哪有暖气。
苏彦均又道:“还有一件事,我一直想和你们说,最近冬麦出月子,我也得回首都上班了,首都那里催了我好几次,再不回去,什么事都得耽误了。”
冬麦:“妈,那你赶紧回去工作吧,别耽误了,我们这里你放心,有啥事我们给你发电报,或者去彭姐那里打电话也行,平时我们给你写信。”
苏彦均看着女儿,笑了:“这个我知道,反正首都距离陵城也不算太远,可以时常回来看看你们和孩子,我现在是说另一件事。”
说着,她从旁边抽屉里拿出来三个白色信封:“这是三万块钱,是我多年的积蓄,也有一些其它方面的补偿,反正就这么多了,我自己工资还不错,根本花不着,你们拿着吧。”
沈烈忙道:“婶,不用。”
这个钱,他自然不会收。
苏彦均却道:“沈烈,我知道你有钱,你做羊绒生意挣钱,随便一批挣的估计比我这积蓄多,你也许看不上这三万,但这是我给女儿的嫁妆钱,本来就应该给冬麦的,无论多少,这是我的心意,所以不能嫌少,你们得收下。”
苏彦均话说到这份上,沈烈冬麦也就收下了。
算着日子,苏彦均确实要离开了,于是接下来两天,沈烈便自己抱着孩子睡,让冬麦和苏彦均睡,母女两个说说话。
对冬麦来说,这种感觉很新鲜了。
胡金凤对她当然很好,好到她觉得就是自己的亲娘,但是胡金凤和苏彦均是完全不同的性子,胡金凤这个人日子过得糙,对待孩子其实也糙,大大咧咧说说笑笑的,高兴的时候搂着小冬麦笑得开心,不高兴的时候也会嚷嚷两句,而苏彦均却是细水长流的温柔,是恬静温暖的,同样是疼爱,但不一样的母亲,有着不一样的性子,也就有着不同的感受。
冬麦靠着苏彦均,和苏彦均说着话,说起自己小时候的梦,说起自己曾经的生活。
因为孟雪柔的事,冬麦便提起来洋娃娃:“她的洋娃娃真得很好看,我看了好久,她偶尔也让我抱一抱,不过只能抱一下。”
苏彦均便心酸了,提起这个就心酸,她的女儿,凭什么不能拥有洋娃娃,她应该得到全世界最好的!
冬麦:“也没什么,后来我们订婚,出来买衣裳,他虽然没多少钱,但是给我买了手表,还给我买了大衣,后来去公园里套圈,竟然套中了一个洋娃娃!没用花钱!”
冬麦语气中的惊喜,让苏彦均欣慰了。
她打心眼里很感激沈烈,感谢他,让女儿得到了幸福。
要不然凭着女儿遭遇的那些,等她终于有这个缘分和她相认的时候,还不知道她经历了多少沧桑磋磨。
苏彦均离开前,沈烈叫来了王二婶,让王二婶和保姆一起帮着照料,这个时候冬麦出月子了,恢复得很好,基本没什么大碍了,也可以一起照顾孩子。
三个女人照顾,夜晚时候一个跟着王二婶睡,一个跟着沈烈冬麦睡,大家都觉得并不累,还算轻松。
沈烈这个时候也就腾出时间来,开始张罗盖厂房的事,和江春耕说了,于是就让胡满仓还有江春耕几个哥们二红他们过来,大概过来四五个,帮着打理盐碱地。
这一块地,再往东边几百米就是经过陵城的公路了,通往邻县的国道,而往北一些就是陵城的主街,往西则是前往辖区所在的市了,交通可谓是四通八达,也怪不得不少人都盯着这块地。
盐碱地上有一些废砖杂物,还长着荆棘野草,胡满仓带领几个哥们开始整理,又雇了附近的农民帮着一起干,而沈烈则去联系砖厂,联系钢筋,还得联系建筑队。
彭天铭知道,也帮着推荐,她到底熟门熟路,推荐了几家不错的,让沈烈去谈。
如此过了十几天,沈烈这里谈差不多了,而胡满仓几个也把那块地打理好了,杂砖杂物全都运走,荆棘野草铲平了,便开始动工了。
动工的时候也有些不顺,毕竟是多年的老底,难免挖出一些意外,不过好在沈烈并不是什么迷信的人,只是让人衣着风俗给重新装殓了埋在别处,还给人烧了烧纸。
排除了这些麻烦后,动工就顺利了,看着工人热火朝天干起来,沈烈也就带着冬麦回去松山村。
冬麦从松山村出来的时候还是三月,现在已经要进入四月中,马上就是端午节,要吃粽子的时候了。
城里的保姆自然是不用了,不过王二婶还可以继续帮忙,冬麦又想着还得再找一个帮忙看孩子的,要不然这么一大摊子事,王二婶一个人忙不过来。
等孩子大一些会跑了,估计就可以了,到时候只用一个。
回去的时候,沈烈为了孩子,特意借了彭天铭的车,冬麦和王二婶在后面一人抱着一个娃,他在前头小心翼翼地开车,遇到不好走的路更是尽量放慢了速度,免得磕碰到孩子,挪腾着慢悠悠地走,最后终于在快晌午时候到家了。
到家后,小汽车嘟嘟嘟的,马上就有孩子好奇地围过来看,嚷嚷着看看这是什么事,等沈烈冬麦下来,大家都叽喳渣地问起来,就连旁边晒太阳的老太太都过来打听。
“听说你们一直住城里头?”
“生了双胞胎,真好,我还以为你们不回村里了呢!”
“你们在城里住哪儿啊?”
一时问啥的都有,对于大家来说,竟然一家子住城里,那简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沈烈从冬麦手中接过来一个孩子,和王二婶各自抱着一个往家走,边走边笑着和大家说起来,在陵城是暂时住人家里,不过弄了一块地,现在在盖房子,以后打算是把厂房搬到城里去,到时候就住城里了。
苏彦均这个事,涉及到冬麦的身世,牵扯太多,暂时还不想和大家提,免得议论纷纷的,横生枝节,这是之前说好的。
在大家的拥簇下,一家子进了屋,王二婶和沈烈马不停蹄地开始收拾,家里已经一个多月没人了,虽然王二婶之前偶尔帮着过来收拾收拾,但是最近院子里又落一层灰,还有家里的兔子,也得从王二婶家抱过来。
冬麦进家后,稍微洗漱,便躺到了炕上,照顾两个孩子睡觉。
两个孩子的大名是苏彦均给起的,老大是哥哥叫沈楷,老二是妹妹叫沈杼,这也是苏彦均研究了半天,考虑到兄妹两个五行缺木才这么取的。
在孩子这种事上,再不迷信的人,也会忍不住讲究起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不过平时的时候,为了方便,冬麦还是会随口叫大宝和小宝。
大宝和小宝的性子很不相同,大宝性子沉稳一些,也不太爱哭,饿了的时候就张着小嘴儿,像是小鸟儿等着哺食一样,二宝生下来分量轻,长得清瘦,但是很乖巧,饿了的时候两只眼睛含着眼泪,扁着嘴儿,好像受了多大的委屈。
现在小宝睡得安分,大宝却躺在炕上扭来扭去的,一张小脸憋得通红,冬麦检查了检查,发现是尿了,赶紧换了尿布,又擦了擦小屁股,喂了一点奶粉,轻轻拍红了一番,大宝便睡着了。
大宝睡着后,冬麦自己也有些困。
这个时候,外面夏风轻吹着,枣树的叶子油绿油绿地在阳光底下发着光,仿佛翠玉,熟悉的知了声在耳边响着,院子里是沈烈和王二婶尽量放轻的动静。
冬麦觉得安心,她倦怠地闭上眼,也就睡去了。
沈烈和王二婶把家里收拾了一番,总算是像个样,他让王二婶回家歇着,自己也就进屋。
进屋后,就看到外面的阳光从纱窗照进来,朦胧地落在炕上,也落在冬麦脸上,将她的肌肤照得剔透如玉,耳边的几根头发丝都仿佛透明一样。
就在她的身旁,两个孩子一边一个,将小拳头放在脑袋边,两只小腿儿蜷起来,睡得乖巧可爱。
沈烈蹑手蹑脚走到炕边,看着冬麦,看着两个孩子,就这么看了老半响,最后终于笑了。
他脱鞋上炕,也陪着冬麦一起躺着。
在这么静谧的午后,一切繁华都如过眼云烟,枣花的清香,响在耳边的蝉鸣声,还有睡在身边的女人和孩子,生活就是这么平淡而幸福,像是一幅流动着年华的画。
么大事,你们做生意肯定有自己的想法,雷东做事心里有谱,我估计也是发现了对方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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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孟雷东算是看出来了,这个温温柔柔的女人是怎么在首都央企坐稳了她的位置,这就是杀人不见血,吃人还不吐骨头。
但他想不给都不行了。
他已经打听得清楚了,知道苏彦均在首都的关系,其实这个账,人家晚给早给就是一句话的事,但是苏彦均的关系在那里,还真能说上话。
没办法,他只好认栽。
他以后要想在首都发展,还是得巴结着苏彦均,这个人不能得罪。
最后,盐碱地给了,孟雷东道歉了,就连孟雪柔,都只好努力绽开笑脸,进屋去看了看冬麦,又在冬麦旁边说了许多好听的话,低声下气的。
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孟雪柔的肚子也大着。
苏彦均见了,便笑着说:“对了,孩子爸爸呢,怎么今天没来?”
孟雪柔一听,忙道:“他在家呢。”
苏彦均:“应该过来,你和冬麦本来就是同学,多少年的交情,我听说孩子爸爸以前和冬麦认识,都是一个公社的。现在沈烈和冬麦得了那块盐碱地,盖好房子后,估计就搬过来住,以后大家挨着,不就是邻居吗,这样就更亲近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孟雪柔咬着唇。
这几天,肚子大了,睡不着,她总是做梦,记起以前那会子,那时候冬麦长得虽然好看,但是她穿着她娘旧衣服改的衣服,孟雪柔认出来,她后背那里有一块补丁,都要磨破了,一看就是旧裤子改的。
她对那件衣服感兴趣,还特意夸了,说这么好看的衣服,比她那上海寄过来的衣服好看多了。
她至今记得冬麦当时的眼神,那种微妙的尴尬和羡慕。
其实对于冬麦,她从来没什么敌意,如果有,也只是一些小小的不痛快罢了,如果不是今天的这些事,她愿意和冬麦一直做朋友。
但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那个穿着用旧裤子改成补丁衣服的冬麦,现在成了苏家的血脉,成了苏彦均的女儿。
孟雪柔咬着牙,心就跟被针一下下地扎着,那是没办法缓解的疼。
而这个时候,孟成松听到苏彦均说起自己的女婿,也是叹了口气:“说起这个女婿,彦均你也别笑话,最开始的时候,我是怎么都看不上,觉得人品不好,想让雪柔离婚,但是最近,我冷眼旁观,这孩子其实是一个实诚孩子,过去我可能有点误解。”
苏彦均听了:“是吗?实诚孩子?那哥你可真是有福气了。”
沈烈从旁也笑了着挑眉,没说话。
孟成松:“最近我这不是一直病着吗?这女婿照顾我,比谁都用心,有些人家保姆都不愿意干的事,他愿意干,不嫌脏不嫌累的,有一天我半夜醒来,我一瞧,屋里头就他,还在那里帮我按摩穴位呢!我说你怎么还不去睡,他说看我做噩梦,睡觉不踏实,想帮我按着舒服一些,我才知道,他就那么按了半宿!”
苏彦均点头,赞同:“这女婿确实不错。”
孟家父子几个人走了后,沈烈和苏彦均进屋逗着孩子,和冬麦说话。
冬麦听说竟然从孟家手里抠出了那块盐碱地,高兴得不行了:“这下子可好了,许多以前想干的事,都可以干了!我们可以多上几台梳绒机了!”
在村里真的是很多不方便,如果能自己建一片厂子,那就顺心了。
沈烈也很高兴,笑着说:“阿姨,这次真是谢谢你了,那块盐碱地,我确实一直惦记着,没了后,挺可惜的,没想到孟家现在竟然主动让了。”
苏彦均笑道:“是你自己要的。”
对这个女婿,她真是越看越满意,平时照顾孩子照顾妻子都没话说,细心温柔体贴,一般男人挺少做到的,身上没有半点大男人做派。
关键时候,说话做事没有一样不让她满意的,也对她的性子。
她甚至觉得,就算自己早早认了女儿,帮着女儿在首都找,也未必找到像沈烈这样的。
当下道:“冬麦马上要出月子了,最近我和保姆多照料着孩子,你尽快把那块盐碱地的手续办下来,免得夜长梦多。”
沈烈:“好,知道。”
接下来的时间,沈烈就赶紧去跑手续了,孟雷东对于那块地自然是不舍得,不过情势比人强,他到底是主动放弃了,沈烈顺理成章拿到了那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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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彦均对此连连点头:“你们生意越做越大,一直窝在村子里干小作坊肯定不行,还是得办厂子,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且村子里的环境,我听你们那意思也不好,以后你们在那块盐碱地盖房子,那块地距离我这里也不远,我过去首都的时候,你们就住在这里,到时候管理厂子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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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彦均又道:“还有一件事,我一直想和你们说,最近冬麦出月子,我也得回首都上班了,首都那里催了我好几次,再不回去,什么事都得耽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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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彦均看着女儿,笑了:“这个我知道,反正首都距离陵城也不算太远,可以时常回来看看你们和孩子,我现在是说另一件事。”
说着,她从旁边抽屉里拿出来三个白色信封:“这是三万块钱,是我多年的积蓄,也有一些其它方面的补偿,反正就这么多了,我自己工资还不错,根本花不着,你们拿着吧。”
沈烈忙道:“婶,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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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彦均却道:“沈烈,我知道你有钱,你做羊绒生意挣钱,随便一批挣的估计比我这积蓄多,你也许看不上这三万,但这是我给女儿的嫁妆钱,本来就应该给冬麦的,无论多少,这是我的心意,所以不能嫌少,你们得收下。”
苏彦均话说到这份上,沈烈冬麦也就收下了。
算着日子,苏彦均确实要离开了,于是接下来两天,沈烈便自己抱着孩子睡,让冬麦和苏彦均睡,母女两个说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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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凤对她当然很好,好到她觉得就是自己的亲娘,但是胡金凤和苏彦均是完全不同的性子,胡金凤这个人日子过得糙,对待孩子其实也糙,大大咧咧说说笑笑的,高兴的时候搂着小冬麦笑得开心,不高兴的时候也会嚷嚷两句,而苏彦均却是细水长流的温柔,是恬静温暖的,同样是疼爱,但不一样的母亲,有着不一样的性子,也就有着不同的感受。
冬麦靠着苏彦均,和苏彦均说着话,说起自己小时候的梦,说起自己曾经的生活。
因为孟雪柔的事,冬麦便提起来洋娃娃:“她的洋娃娃真得很好看,我看了好久,她偶尔也让我抱一抱,不过只能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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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麦:“也没什么,后来我们订婚,出来买衣裳,他虽然没多少钱,但是给我买了手表,还给我买了大衣,后来去公园里套圈,竟然套中了一个洋娃娃!没用花钱!”
冬麦语气中的惊喜,让苏彦均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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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彦均离开前,沈烈叫来了王二婶,让王二婶和保姆一起帮着照料,这个时候冬麦出月子了,恢复得很好,基本没什么大碍了,也可以一起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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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烈这个时候也就腾出时间来,开始张罗盖厂房的事,和江春耕说了,于是就让胡满仓还有江春耕几个哥们二红他们过来,大概过来四五个,帮着打理盐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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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麦从松山村出来的时候还是三月,现在已经要进入四月中,马上就是端午节,要吃粽子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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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在城里住哪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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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烈从冬麦手中接过来一个孩子,和王二婶各自抱着一个往家走,边走边笑着和大家说起来,在陵城是暂时住人家里,不过弄了一块地,现在在盖房子,以后打算是把厂房搬到城里去,到时候就住城里了。
苏彦均这个事,涉及到冬麦的身世,牵扯太多,暂时还不想和大家提,免得议论纷纷的,横生枝节,这是之前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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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麦进家后,稍微洗漱,便躺到了炕上,照顾两个孩子睡觉。
两个孩子的大名是苏彦均给起的,老大是哥哥叫沈楷,老二是妹妹叫沈杼,这也是苏彦均研究了半天,考虑到兄妹两个五行缺木才这么取的。
在孩子这种事上,再不迷信的人,也会忍不住讲究起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不过平时的时候,为了方便,冬麦还是会随口叫大宝和小宝。
大宝和小宝的性子很不相同,大宝性子沉稳一些,也不太爱哭,饿了的时候就张着小嘴儿,像是小鸟儿等着哺食一样,二宝生下来分量轻,长得清瘦,但是很乖巧,饿了的时候两只眼睛含着眼泪,扁着嘴儿,好像受了多大的委屈。
现在小宝睡得安分,大宝却躺在炕上扭来扭去的,一张小脸憋得通红,冬麦检查了检查,发现是尿了,赶紧换了尿布,又擦了擦小屁股,喂了一点奶粉,轻轻拍红了一番,大宝便睡着了。
大宝睡着后,冬麦自己也有些困。
这个时候,外面夏风轻吹着,枣树的叶子油绿油绿地在阳光底下发着光,仿佛翠玉,熟悉的知了声在耳边响着,院子里是沈烈和王二婶尽量放轻的动静。
冬麦觉得安心,她倦怠地闭上眼,也就睡去了。
沈烈和王二婶把家里收拾了一番,总算是像个样,他让王二婶回家歇着,自己也就进屋。
进屋后,就看到外面的阳光从纱窗照进来,朦胧地落在炕上,也落在冬麦脸上,将她的肌肤照得剔透如玉,耳边的几根头发丝都仿佛透明一样。
就在她的身旁,两个孩子一边一个,将小拳头放在脑袋边,两只小腿儿蜷起来,睡得乖巧可爱。
沈烈蹑手蹑脚走到炕边,看着冬麦,看着两个孩子,就这么看了老半响,最后终于笑了。
他脱鞋上炕,也陪着冬麦一起躺着。
在这么静谧的午后,一切繁华都如过眼云烟,枣花的清香,响在耳边的蝉鸣声,还有睡在身边的女人和孩子,生活就是这么平淡而幸福,像是一幅流动着年华的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