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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古体诗”并不完全等于“古诗”“古诗”是相对于“新诗”而言的。所谓的“古诗”即“古代的诗”作为我们现代人写作的古诗,只能说是“仿古诗”而“新诗”即现代的诗。是现代人以白话文为主要写作形式写出的现代特点的诗。而“古代的诗”又包括“古风诗(也叫古体诗)”和“近体诗(也叫格律诗)”“古风诗”和“格律诗”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平仄方面。古风诗不讲究,格律诗很讲究;二是押韵方面。古风诗可以一韵到底,也可中途转韵(换韵),格律诗只能一韵到底;三是对仗方面。古风诗不讲究,格律诗中的律诗的第二、三联严格要求对仗;四是字、句数方面,古风诗比较随意,篇幅可长可短,字数可多可少。而格律诗则完全有固定格式。也就是说,古风诗和格律诗的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体现在上述的这些平仄、韵律、对仗和格式等方面。而我要逃避的,恰恰也正是这些容易束缚我的自由思想、使我的思路无法随意驰骋的条条框框。我不想把自己局限在这种严格的清规戒律之中不能自拔,更不想让这种古代的格律,影响我作为现代人用现代思维方式思考的那种跳跃性、发散性和随意性。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我不想因文害意!
然而,我非常遗憾地看到,我的这种看法和想法,在实际写作过程中,却并不完全被人认同。这种不认同的主要表现就在于,我写的一些古风体的诗词,常会被一些文学网站的编辑以“格律方面尚可斟酌”或“平仄尚须斟酌”等理由,或退稿、或让修改后再投。
坦率地讲,这些古诗词编辑的业务能力和格律学修养,我是毫不怀疑而且由衷敬佩的。而我对自己作品的瑕疵之所在,也实在是心知肚明。并曾多次想下决心,希望自己能在这些方面再下下功夫、用用气力,使之尽可能符合格律诗的韵律、平仄、对仗等格式方面的要求。甚至还想过用上几个月的时间,在格律学方面认真刻苦地努力钻研一番。以使自己在此方面有个质的提高。但是后来想想,觉得还是算了吧。文字是我们的工具,它是为我们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志服务的,只要我们自己觉得已经把要讲得话确切地讲了出来,把要表达的意思完整地表达了出来,把想抒发的情感充分地抒发了出来。那么,至于是否符合在写作方面的格律要求;是否被专业编辑所欣赏、所赞同;是认可通过还是不认可退稿;这实在都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个人的心情文字,本没有任何功利目的,若为了去迎合一种人为的写作框架,给自己套上一副削足适履式的枷锁,我反倒觉得真似有些本末倒置、舍本逐末了!倘若此,岂不是失去写作的真实意义了!
所以我想,我还是一如既往、我行我素、走自己的路吧!只要不违背自己定下的那几项基本原则,只要自己是用心在写作,只要自己付出的是真诚、善良和对这个世界、对自己同类的挚爱。那么,其余的种种,倒是大可不必过于在意,还是尽可能多给自己一些自由为好。行文至此,我想起海子给他弟弟说的一句话:写文章要引入数学中“无穷大”的概念!这句话简直太对我的脾味了!我一向认为,写作,特别是没什么功利目的的网络写作,大可天马行空、笔走游蛇、随心所欲、信马由缰,真正彻底地放开了去写。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只要不违背党纪政纪、只要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和中国人做人的道德。只要把握好这几条,其余的大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若让那些所谓的技巧、格式、律条、经验等条条框框束缚住自己的手脚。岂不是和上述宗旨南辕北辙、大相径庭了。所以,我觉得,除下上面所列举的那几条外,在写作的时候,牢记住“勿以文害意”——这也应该成为我们写作的一条重要原则!
所谓的“古体诗”并不完全等于“古诗”“古诗”是相对于“新诗”而言的。所谓的“古诗”即“古代的诗”作为我们现代人写作的古诗,只能说是“仿古诗”而“新诗”即现代的诗。是现代人以白话文为主要写作形式写出的现代特点的诗。而“古代的诗”又包括“古风诗(也叫古体诗)”和“近体诗(也叫格律诗)”“古风诗”和“格律诗”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平仄方面。古风诗不讲究,格律诗很讲究;二是押韵方面。古风诗可以一韵到底,也可中途转韵(换韵),格律诗只能一韵到底;三是对仗方面。古风诗不讲究,格律诗中的律诗的第二、三联严格要求对仗;四是字、句数方面,古风诗比较随意,篇幅可长可短,字数可多可少。而格律诗则完全有固定格式。也就是说,古风诗和格律诗的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体现在上述的这些平仄、韵律、对仗和格式等方面。而我要逃避的,恰恰也正是这些容易束缚我的自由思想、使我的思路无法随意驰骋的条条框框。我不想把自己局限在这种严格的清规戒律之中不能自拔,更不想让这种古代的格律,影响我作为现代人用现代思维方式思考的那种跳跃性、发散性和随意性。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我不想因文害意!
然而,我非常遗憾地看到,我的这种看法和想法,在实际写作过程中,却并不完全被人认同。这种不认同的主要表现就在于,我写的一些古风体的诗词,常会被一些文学网站的编辑以“格律方面尚可斟酌”或“平仄尚须斟酌”等理由,或退稿、或让修改后再投。
坦率地讲,这些古诗词编辑的业务能力和格律学修养,我是毫不怀疑而且由衷敬佩的。而我对自己作品的瑕疵之所在,也实在是心知肚明。并曾多次想下决心,希望自己能在这些方面再下下功夫、用用气力,使之尽可能符合格律诗的韵律、平仄、对仗等格式方面的要求。甚至还想过用上几个月的时间,在格律学方面认真刻苦地努力钻研一番。以使自己在此方面有个质的提高。但是后来想想,觉得还是算了吧。文字是我们的工具,它是为我们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志服务的,只要我们自己觉得已经把要讲得话确切地讲了出来,把要表达的意思完整地表达了出来,把想抒发的情感充分地抒发了出来。那么,至于是否符合在写作方面的格律要求;是否被专业编辑所欣赏、所赞同;是认可通过还是不认可退稿;这实在都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个人的心情文字,本没有任何功利目的,若为了去迎合一种人为的写作框架,给自己套上一副削足适履式的枷锁,我反倒觉得真似有些本末倒置、舍本逐末了!倘若此,岂不是失去写作的真实意义了!
所以我想,我还是一如既往、我行我素、走自己的路吧!只要不违背自己定下的那几项基本原则,只要自己是用心在写作,只要自己付出的是真诚、善良和对这个世界、对自己同类的挚爱。那么,其余的种种,倒是大可不必过于在意,还是尽可能多给自己一些自由为好。行文至此,我想起海子给他弟弟说的一句话:写文章要引入数学中“无穷大”的概念!这句话简直太对我的脾味了!我一向认为,写作,特别是没什么功利目的的网络写作,大可天马行空、笔走游蛇、随心所欲、信马由缰,真正彻底地放开了去写。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只要不违背党纪政纪、只要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和中国人做人的道德。只要把握好这几条,其余的大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若让那些所谓的技巧、格式、律条、经验等条条框框束缚住自己的手脚。岂不是和上述宗旨南辕北辙、大相径庭了。所以,我觉得,除下上面所列举的那几条外,在写作的时候,牢记住“勿以文害意”——这也应该成为我们写作的一条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