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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两个字梗在喉中,金珊珊讶异地张大嘴。
“嘴巴张那么大,灰尘好吃吗?”向修华一副存心来找碴的模样。
“灰尘还不是你带进来的!”金珊珊撇了撇嘴唇,反击中带着抹妖嗔。
幸好她迟交电话费,派小青搭公车前往电信总局去缴费,好让他们两人得以独处。
四目相交,从他眸中仿佛看到两颗冰块;他还没有爱上她,这点是可以肯定的,那么他来她店里做什么?
算算日子,五天没见,感觉却像过了五十年那般漫长。
她忙着和商店街的老板们开会,研商要不要参加柏克莱招商大会?会议的结果令人气馁,大部分的老板都决定不战而降,只剩下她和周姐,以及早餐店的张太太坚持奋战到底。
这是当然的,谁会把早餐店开在十一点才开门营业的商业大楼里?再说,女人逛街都会打扮得美美的,有谁见过一头油条的女人跑到商业大楼洗头?至于她自己,向来注重个人风格,要她在制式的装潢下放几个柜子卖衣服,她宁可拿头撞墙。
这年头走狗特别多,他八成是从哪里得到消息,所以专程跑来说服她投降。
她会让他知道,她不只有美丽的外表,还有坚定的意志,我不服输的个性!
越难驯服的女人,男人越喜欢,这是她在男人圈中周旋多年的收获。
“你来干什么,大老板?”金珊珊很想跟他一样冷冰冰,可是却浑身发烫。
“你花了多少钱找人调查我?”向修华蹙着眉,看她像在看廉价的妓女。
“一百二十块。”金珊珊气不过地抓起桌上的周刊,随手一扔。
向修华来不及反应,被打得正着的脸颊通红。“你疯了!”
“如果我疯了,会用这个!”金珊珊亮出修指甲的刀。
“你想杀我,就不会花钱调查我。”向修华又骄傲又自大。
金珊珊冷哼了一声。“看清楚,打你的那本周刊以你为封面。”
“可恶!说好了不拍照,没想到他们居然失信?!”向修华恼羞成怒。
“去打官司,反正你最喜欢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金珊珊指出。
“我是来买衣服的,如果你想赚我的钱,最好把嘴巴闭紧!”向修华反击。
金珊珊毒舌地说:“瞎子,我这里卖的是女装,除非你有变装癖。”
“我来买女装送我未婚妻,有何不对?”向修华挑了挑眉。
“要买寿衣是不是?”金珊珊挑置地找了件白色洋装。
“我猜你早上从不刷牙!”向修华指桑骂槐。
金珊珊指尖夹着鼻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从不洗澡!”一个口臭,一个体臭,相形之下,毫无疑问地,是她略胜一筹。
这不算什么,口舌之争,输了也不会要人命,他不是那么容易就被激怒的男人。
其实,他原本是来巡视工地的,正好路过她的店,被风格创新的橱窗设计吸引住目光,双腿一时不听使唤,走进来瞧瞧店内的布置。
他不得不承认,他看过无数的店,她的店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灯光、色系和展示方式,通通配合得天衣无缝。
若不是碍于一见面就吵架,他会很有礼貌地问她从哪里找来的设计师?
更仔细地打量后,他发现这里摆列的衣服不多不杂,重点是裙裤和上衣的协调性,再加上一些别出心裁的小饰物搭配,感觉独树一帜,充分展现出她对服装确实有过人之处,比那些完全依赖名牌维生的千金小姐,有主见、有眼光多了。
由于住在巴黎的阿姨,是知名华裔服装设计师,在耳濡目染之下,他对女装也颇有研究。
凭着直觉,一出手正好挑中被她视为非卖品的女装;这件女装是她的心肝宝贝,秉持女为悦己者容的心态,她一直舍不得穿,只为了等待有缘人出现。
“包起来!”向修华一副有钱便是大爷的模样,权威式地命令她。
“包你的死人头!”一想到他要买这件女装去送未婚妻,妒火在金珊珊眸中燃烧,让她心如刀割般痛不可遏。
“难怪你生意不好。”这种毒舌想赚大钱,就算太阳打西边出来也绝无可能。
“滚出去!”金珊珊从来没有这么怨恨过一个人,但此刻这种感觉却很强烈。
“跟财神爷过不去,你脑子有问题是不是?”向修华冷嘲热讽。
“你耳聋了是不是?要我拿扫把来请你出去吗?”金珊珊怒声威胁。
向修华变本加厉地挑置道:“原来你大姨妈来的时候,你就会变成疯狗。”
“可恶!”金珊珊快步跑到店后,半天没找到扫把,只好拿马桶刷权充武器。
“我走就是了。”识时务者为俊杰,向修华刚背过身,马后炮响起——
“夹着尾巴的小狈!”金珊珊落井下石,心里一阵痛快。
“我的皮鞋呢?”向修华回过身,一脸铁青色。
“被垃圾车带走了。”金珊珊沉着以对。
“算你便宜,赔一万块就好。”向修华得理不饶人。
“自己去垃圾山找。”金珊珊才不鸟他,他能拿她怎样?
“你”向修华握紧拳头,泛白的指骨,显示他有打人的冲动。
说时迟那时快,金珊珊的救星,一头汗水的小青正好进门。“我回来了!”
空气中,弥漫了一股比门外的大太阳还要炽烈的气氛,小青困惑地聚拢双眉,视线在两人之间流转。
她从没见过这么速配的俊男美女,简直像在演偶像剧的男女主角,只不过跟电视上相亲相爱的画面相距甚远——他紧握拳头,她拿马桶刷,对峙的场面,连她看了都感到毛骨惊然。
她该怎么办?是要赶快夺门而出,还是站在他们中间当和事佬?坦白说,她没理由为了那么点薪水鞠躬尽瘁,更何况店里已经二十天没进帐了,她肯定不会付额外的医药费!
逃吧!她心中的天使催促着她,如果被开除,还有遣散资可拿。
就在她的脚底毛还没长满的一瞬间,他先她一步走出去。
她敢对天发誓,她在金珊珊眼中看到一丝稍纵即逝的失望。
这是怎么一回事?第一春还没开始,第二春就来了?!四季运行,还有春夏秋冬的过程,她比大自然更神奇!
只要是俊男,一个也不放过的女人就叫狐狸精。
“他是谁?”小青有强烈的好奇心。
“猪头!”金珊珊没好气地瞪她一眼。
“好英俊的猪头!”小青眸中流露爱慕之意。
“喜欢吃猪头,你不会去菜市场买?!”金珊珊气炸了。
“对了,你拿马桶刷干么?”小青急忙转移话题,明哲保身。
“知道你要回来,交给你去刷马桶。”金珊珊把马桶刷塞到她手上。
“一个人喝闷酒?”上次生日派对的主人秦烨是开pub的,看到金珊珊独自坐在吧台;不禁好奇问道。
“你来得正好,替我出酒钱。”金珊珊坐在高脚椅上,双腿荡秋千。
“没问题,不过喝酒伤身,我会心疼的。”秦烨揩油地一手搭在她肩上。
“你别乘机吃豆腐,老娘还没醉。”金珊珊抖动肩膀,仿佛他手上充满细菌。
看她闷闷不乐的,秦烨收起挂在嘴角的邪笑,一脸正经地问:“发生什么事了?”
金珊珊想了一下,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地说:‘我们是不是好朋友?”
“要借钱,明说就是了。”秦烨对她的心思了若指掌,不过她一向不拘小节,今晚却判若两人,显然事情比牛粪更大条!
两人从派对上认识到现在,一直以好朋友的方式相处,事实却不然。
虽然他常嚷着说要打破好朋友的界线,变成她的男朋友,而她总是当听笑话般一笑置之;其实他是真心的,他知道她明白他的心意,但她善于伪装,不是故意装傻,就是岔开话题,让他苦无机会将两人的感情向上升华。
在圈内,她打扮大胆,行为大胆,尤其对男人勾肩搭背的挑逗,从未有过拒绝的表示,使她成为名副其实的狐狸精。
只有他知道她有个习惯,就是在派对结束之后,从不接受男人的邀约,独自回家,这就足以证明她守身如玉。
以她前凸后翘的条件,不少公子哥儿,甚至德高望重的企业家,纷纷在她面前签下天价的支票包养她,可是她都无动于衷,情愿自食其力辛苦地经营那家小沙龙,这点不但赢得他的尊重,更是完全掳获了他的心。
听她诉说自己的难处,他的脸上逐渐浮现担忧的表情
“最近真是衰尾到家!”说完之后,金珊珊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你有长尾巴?!让我瞧瞧!”秦烨手不老实地放在她腿上,企图前进。
金珊珊毫不客气地拧他的手。“秦烨,借我钱不代表你能对我毛手毛脚!”
“你什么时候变成贞节烈女?”秦烨收回手,其实他的用意是测试大于轻薄。
“没错,老娘今晚不做狐狸精,要当圣女贞德。”金珊珊气呼呼地说道。
“你是吃错药?还是”秦烨痛苦地鼓起勇气。“恋爱了?”
“我现在真想吃错药,一死百了。”金珊珊顾左右而言他。
秦烨自告奋勇地说:“没那么严重,要是没钱花用,找我准没错!”
“还有他,他才是我的心头大患!”金珊珊指出。
“他对你怎么了?”秦烨的心沉人大海底。
“目前没有,不过以后很难说”金珊珊忧心忡忡的小心解释,她担忧他不挥手段,逼迫她关门大吉,却绝口不提自己对他的感觉。
她喜欢秦烨,但并不爱他。秦烨是个好男人,她看过不少女人对他投怀送抱,可是他都以他那独到的幽默,在不伤害那些女人的自尊心之下,回绝艳遇。
感情是无法勉强的,她希望他能跟她一样了解这一点,但从他越来越冰冷的眼神看来,她的担忧又多了一项——她将失去他的友情。
在不久的将来,没有他的支持,她感觉自己就像漂流在大海上的落难者,连一根浮木都不在身边早知道他这么敏锐,她就不会笨到来他店里,找他当诉苦的听众。
不管怎样,就算他怀疑她心有所属,她也死都不会承认!至少现在不行。
一股悲凉在她的心底荡漾。她是个差劲的狐狸精,明明对他没意思,却还死抓着他不放;她利用他的多情,不仅因为他是她参加派对的免费人场券,更因为他是她遇到麻烦时的挡箭牌,她真是差劲
“你说他是不是该死?”金珊珊故意以愤世嫉俗的语气问。
“需不需要我出钱买杀手?”秦烨冰冷的眼眸,透出一道曙光。
金珊珊一副贪财的嘴脸。“除非你先立遗嘱,死后这间店归我所有。”
“你真够狠毒,一石两鸟之计,亏你想得到!”秦烨大失所望地抱怨道。
“好朋友,我怎么舍得让你替我背黑锅?”金珊珊没想到他会信以为真。
“我看你是舍不得他死!”秦烨宁可她骗他以身相许,也比开玩笑来得好。
“除了死,你帮我想别的办法对付他。”金珊珊一脸正经。
秦烨毫不犹豫地说:“我的建议是,少惹他为妙。”
“看不出来你一个大男人的胆子比老鼠还小!”金珊珊不满。
“我是担心你被他玩弄,因为你看起来一副迫不及待想献身的表情。”
“这是什么话?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怎么可以把我说得像妓女似的?!”
这是他们第一次吵架,为了一个男人,他们的友情顿时变成出现裂痕的镜子。
两人负气地抿唇,眼中怒火熊熊,谁也不愿意先开口。
他自认没错,她是不认错,但她心虚,而且她知道求他原谅,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她的麻烦已经够多了,她无力应付多一个敌人的局面,她该如何是好?
如果是以前,每次他心情不好,她会扑到他怀里,像只小猫撒娇,不然就是搔他的胳肢窝,逗他发笑;可是现在不同以前,她的身体有如千斤重的石块,移都移不动。
她明白以后她都不会再放浪形骸,为了那个男人。
幸好僵持的气氛并不长,夜越深,陆续而来的夜猫子也越多,看着酒保应付不来,金珊珊逮着机会若无其事地说:“你去招呼客人。”
“在我眼中,只看到你。”秦烨板着脸,但眼眸流露出软化的温柔。
“不喝了,明早还要开门做生意。”金珊珊起身告辞。
“我送你回去。”秦烨不死心地尾随在她身后。
“我自己叫车回家,你替我记车牌就好。”
“美人!”一条庞大的黑影挡住去路。
“你想干什么?”金珊珊吓得胃部一阵绞痛。
“问候你妈的好吗?”原来他是上个星期被她羞辱过的工人。
“很好,麻烦你让路!”危险像掐在她脖子上的无形手,使她喘不过气。
“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聊聊,美人。”他没给她回答的时间就捂住她的嘴。
虽然她拼了命地挣扎,但他却更用力地拉扯她的头发,几乎快把她头皮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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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两个字梗在喉中,金珊珊讶异地张大嘴。
“嘴巴张那么大,灰尘好吃吗?”向修华一副存心来找碴的模样。
“灰尘还不是你带进来的!”金珊珊撇了撇嘴唇,反击中带着抹妖嗔。
幸好她迟交电话费,派小青搭公车前往电信总局去缴费,好让他们两人得以独处。
四目相交,从他眸中仿佛看到两颗冰块;他还没有爱上她,这点是可以肯定的,那么他来她店里做什么?
算算日子,五天没见,感觉却像过了五十年那般漫长。
她忙着和商店街的老板们开会,研商要不要参加柏克莱招商大会?会议的结果令人气馁,大部分的老板都决定不战而降,只剩下她和周姐,以及早餐店的张太太坚持奋战到底。
这是当然的,谁会把早餐店开在十一点才开门营业的商业大楼里?再说,女人逛街都会打扮得美美的,有谁见过一头油条的女人跑到商业大楼洗头?至于她自己,向来注重个人风格,要她在制式的装潢下放几个柜子卖衣服,她宁可拿头撞墙。
这年头走狗特别多,他八成是从哪里得到消息,所以专程跑来说服她投降。
她会让他知道,她不只有美丽的外表,还有坚定的意志,我不服输的个性!
越难驯服的女人,男人越喜欢,这是她在男人圈中周旋多年的收获。
“你来干什么,大老板?”金珊珊很想跟他一样冷冰冰,可是却浑身发烫。
“你花了多少钱找人调查我?”向修华蹙着眉,看她像在看廉价的妓女。
“一百二十块。”金珊珊气不过地抓起桌上的周刊,随手一扔。
向修华来不及反应,被打得正着的脸颊通红。“你疯了!”
“如果我疯了,会用这个!”金珊珊亮出修指甲的刀。
“你想杀我,就不会花钱调查我。”向修华又骄傲又自大。
金珊珊冷哼了一声。“看清楚,打你的那本周刊以你为封面。”
“可恶!说好了不拍照,没想到他们居然失信?!”向修华恼羞成怒。
“去打官司,反正你最喜欢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金珊珊指出。
“我是来买衣服的,如果你想赚我的钱,最好把嘴巴闭紧!”向修华反击。
金珊珊毒舌地说:“瞎子,我这里卖的是女装,除非你有变装癖。”
“我来买女装送我未婚妻,有何不对?”向修华挑了挑眉。
“要买寿衣是不是?”金珊珊挑置地找了件白色洋装。
“我猜你早上从不刷牙!”向修华指桑骂槐。
金珊珊指尖夹着鼻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从不洗澡!”一个口臭,一个体臭,相形之下,毫无疑问地,是她略胜一筹。
这不算什么,口舌之争,输了也不会要人命,他不是那么容易就被激怒的男人。
其实,他原本是来巡视工地的,正好路过她的店,被风格创新的橱窗设计吸引住目光,双腿一时不听使唤,走进来瞧瞧店内的布置。
他不得不承认,他看过无数的店,她的店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灯光、色系和展示方式,通通配合得天衣无缝。
若不是碍于一见面就吵架,他会很有礼貌地问她从哪里找来的设计师?
更仔细地打量后,他发现这里摆列的衣服不多不杂,重点是裙裤和上衣的协调性,再加上一些别出心裁的小饰物搭配,感觉独树一帜,充分展现出她对服装确实有过人之处,比那些完全依赖名牌维生的千金小姐,有主见、有眼光多了。
由于住在巴黎的阿姨,是知名华裔服装设计师,在耳濡目染之下,他对女装也颇有研究。
凭着直觉,一出手正好挑中被她视为非卖品的女装;这件女装是她的心肝宝贝,秉持女为悦己者容的心态,她一直舍不得穿,只为了等待有缘人出现。
“包起来!”向修华一副有钱便是大爷的模样,权威式地命令她。
“包你的死人头!”一想到他要买这件女装去送未婚妻,妒火在金珊珊眸中燃烧,让她心如刀割般痛不可遏。
“难怪你生意不好。”这种毒舌想赚大钱,就算太阳打西边出来也绝无可能。
“滚出去!”金珊珊从来没有这么怨恨过一个人,但此刻这种感觉却很强烈。
“跟财神爷过不去,你脑子有问题是不是?”向修华冷嘲热讽。
“你耳聋了是不是?要我拿扫把来请你出去吗?”金珊珊怒声威胁。
向修华变本加厉地挑置道:“原来你大姨妈来的时候,你就会变成疯狗。”
“可恶!”金珊珊快步跑到店后,半天没找到扫把,只好拿马桶刷权充武器。
“我走就是了。”识时务者为俊杰,向修华刚背过身,马后炮响起——
“夹着尾巴的小狈!”金珊珊落井下石,心里一阵痛快。
“我的皮鞋呢?”向修华回过身,一脸铁青色。
“被垃圾车带走了。”金珊珊沉着以对。
“算你便宜,赔一万块就好。”向修华得理不饶人。
“自己去垃圾山找。”金珊珊才不鸟他,他能拿她怎样?
“你”向修华握紧拳头,泛白的指骨,显示他有打人的冲动。
说时迟那时快,金珊珊的救星,一头汗水的小青正好进门。“我回来了!”
空气中,弥漫了一股比门外的大太阳还要炽烈的气氛,小青困惑地聚拢双眉,视线在两人之间流转。
她从没见过这么速配的俊男美女,简直像在演偶像剧的男女主角,只不过跟电视上相亲相爱的画面相距甚远——他紧握拳头,她拿马桶刷,对峙的场面,连她看了都感到毛骨惊然。
她该怎么办?是要赶快夺门而出,还是站在他们中间当和事佬?坦白说,她没理由为了那么点薪水鞠躬尽瘁,更何况店里已经二十天没进帐了,她肯定不会付额外的医药费!
逃吧!她心中的天使催促着她,如果被开除,还有遣散资可拿。
就在她的脚底毛还没长满的一瞬间,他先她一步走出去。
她敢对天发誓,她在金珊珊眼中看到一丝稍纵即逝的失望。
这是怎么一回事?第一春还没开始,第二春就来了?!四季运行,还有春夏秋冬的过程,她比大自然更神奇!
只要是俊男,一个也不放过的女人就叫狐狸精。
“他是谁?”小青有强烈的好奇心。
“猪头!”金珊珊没好气地瞪她一眼。
“好英俊的猪头!”小青眸中流露爱慕之意。
“喜欢吃猪头,你不会去菜市场买?!”金珊珊气炸了。
“对了,你拿马桶刷干么?”小青急忙转移话题,明哲保身。
“知道你要回来,交给你去刷马桶。”金珊珊把马桶刷塞到她手上。
“一个人喝闷酒?”上次生日派对的主人秦烨是开pub的,看到金珊珊独自坐在吧台;不禁好奇问道。
“你来得正好,替我出酒钱。”金珊珊坐在高脚椅上,双腿荡秋千。
“没问题,不过喝酒伤身,我会心疼的。”秦烨揩油地一手搭在她肩上。
“你别乘机吃豆腐,老娘还没醉。”金珊珊抖动肩膀,仿佛他手上充满细菌。
看她闷闷不乐的,秦烨收起挂在嘴角的邪笑,一脸正经地问:“发生什么事了?”
金珊珊想了一下,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地说:‘我们是不是好朋友?”
“要借钱,明说就是了。”秦烨对她的心思了若指掌,不过她一向不拘小节,今晚却判若两人,显然事情比牛粪更大条!
两人从派对上认识到现在,一直以好朋友的方式相处,事实却不然。
虽然他常嚷着说要打破好朋友的界线,变成她的男朋友,而她总是当听笑话般一笑置之;其实他是真心的,他知道她明白他的心意,但她善于伪装,不是故意装傻,就是岔开话题,让他苦无机会将两人的感情向上升华。
在圈内,她打扮大胆,行为大胆,尤其对男人勾肩搭背的挑逗,从未有过拒绝的表示,使她成为名副其实的狐狸精。
只有他知道她有个习惯,就是在派对结束之后,从不接受男人的邀约,独自回家,这就足以证明她守身如玉。
以她前凸后翘的条件,不少公子哥儿,甚至德高望重的企业家,纷纷在她面前签下天价的支票包养她,可是她都无动于衷,情愿自食其力辛苦地经营那家小沙龙,这点不但赢得他的尊重,更是完全掳获了他的心。
听她诉说自己的难处,他的脸上逐渐浮现担忧的表情
“最近真是衰尾到家!”说完之后,金珊珊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你有长尾巴?!让我瞧瞧!”秦烨手不老实地放在她腿上,企图前进。
金珊珊毫不客气地拧他的手。“秦烨,借我钱不代表你能对我毛手毛脚!”
“你什么时候变成贞节烈女?”秦烨收回手,其实他的用意是测试大于轻薄。
“没错,老娘今晚不做狐狸精,要当圣女贞德。”金珊珊气呼呼地说道。
“你是吃错药?还是”秦烨痛苦地鼓起勇气。“恋爱了?”
“我现在真想吃错药,一死百了。”金珊珊顾左右而言他。
秦烨自告奋勇地说:“没那么严重,要是没钱花用,找我准没错!”
“还有他,他才是我的心头大患!”金珊珊指出。
“他对你怎么了?”秦烨的心沉人大海底。
“目前没有,不过以后很难说”金珊珊忧心忡忡的小心解释,她担忧他不挥手段,逼迫她关门大吉,却绝口不提自己对他的感觉。
她喜欢秦烨,但并不爱他。秦烨是个好男人,她看过不少女人对他投怀送抱,可是他都以他那独到的幽默,在不伤害那些女人的自尊心之下,回绝艳遇。
感情是无法勉强的,她希望他能跟她一样了解这一点,但从他越来越冰冷的眼神看来,她的担忧又多了一项——她将失去他的友情。
在不久的将来,没有他的支持,她感觉自己就像漂流在大海上的落难者,连一根浮木都不在身边早知道他这么敏锐,她就不会笨到来他店里,找他当诉苦的听众。
不管怎样,就算他怀疑她心有所属,她也死都不会承认!至少现在不行。
一股悲凉在她的心底荡漾。她是个差劲的狐狸精,明明对他没意思,却还死抓着他不放;她利用他的多情,不仅因为他是她参加派对的免费人场券,更因为他是她遇到麻烦时的挡箭牌,她真是差劲
“你说他是不是该死?”金珊珊故意以愤世嫉俗的语气问。
“需不需要我出钱买杀手?”秦烨冰冷的眼眸,透出一道曙光。
金珊珊一副贪财的嘴脸。“除非你先立遗嘱,死后这间店归我所有。”
“你真够狠毒,一石两鸟之计,亏你想得到!”秦烨大失所望地抱怨道。
“好朋友,我怎么舍得让你替我背黑锅?”金珊珊没想到他会信以为真。
“我看你是舍不得他死!”秦烨宁可她骗他以身相许,也比开玩笑来得好。
“除了死,你帮我想别的办法对付他。”金珊珊一脸正经。
秦烨毫不犹豫地说:“我的建议是,少惹他为妙。”
“看不出来你一个大男人的胆子比老鼠还小!”金珊珊不满。
“我是担心你被他玩弄,因为你看起来一副迫不及待想献身的表情。”
“这是什么话?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怎么可以把我说得像妓女似的?!”
这是他们第一次吵架,为了一个男人,他们的友情顿时变成出现裂痕的镜子。
两人负气地抿唇,眼中怒火熊熊,谁也不愿意先开口。
他自认没错,她是不认错,但她心虚,而且她知道求他原谅,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她的麻烦已经够多了,她无力应付多一个敌人的局面,她该如何是好?
如果是以前,每次他心情不好,她会扑到他怀里,像只小猫撒娇,不然就是搔他的胳肢窝,逗他发笑;可是现在不同以前,她的身体有如千斤重的石块,移都移不动。
她明白以后她都不会再放浪形骸,为了那个男人。
幸好僵持的气氛并不长,夜越深,陆续而来的夜猫子也越多,看着酒保应付不来,金珊珊逮着机会若无其事地说:“你去招呼客人。”
“在我眼中,只看到你。”秦烨板着脸,但眼眸流露出软化的温柔。
“不喝了,明早还要开门做生意。”金珊珊起身告辞。
“我送你回去。”秦烨不死心地尾随在她身后。
“我自己叫车回家,你替我记车牌就好。”
“美人!”一条庞大的黑影挡住去路。
“你想干什么?”金珊珊吓得胃部一阵绞痛。
“问候你妈的好吗?”原来他是上个星期被她羞辱过的工人。
“很好,麻烦你让路!”危险像掐在她脖子上的无形手,使她喘不过气。
“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聊聊,美人。”他没给她回答的时间就捂住她的嘴。
虽然她拼了命地挣扎,但他却更用力地拉扯她的头发,几乎快把她头皮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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