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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吃安眠葯还管用!”
“水清浅,你醒醒啊,别睡在地板上,难看死了!
喂,你该不是要我抱你到床上去吧?”他没辙地瞪着她在地上瘫软成一团的睡姿,半晌,终于长叹一声,抱起她往床上拖。
“想不到你看上去瘦瘦的,抱起来还真重!”他边“搬运”她的身体边抱怨着,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她扔到床上。完了以后,他双手叉腰,瞪着瘫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她。
“水清浅,你不当自己是女人吗?居然在一个男人面前睡得跟死猪一样,也不怕我非礼你。”
水清浅在梦中咂了咂嘴巴,不知是否在怀念刚才吃过的鸡腿。
黄昏翻个白眼,转身出门。可走了没几步又折了回来,扯过床脚的被子胡乱地往她身上一盖,小声地自言自语:“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总是叫人担心!”
。qydz。。qydz。。qydz。
翌日,程氏企划公司人事部门口。
“阿水好可怜哦,你看她,眼睛都哭肿了!”
“不过她就算是被男人抛弃了,也用不着这么作践自己吧,还戴了那么丑的黑框眼镜,瞧她那个比古装戏还老土的扮相,怎么找得到第二春哪?”
“什么第二春?人家那都数不清楚是第几春了!”
水清浅捧着咖啡杯站在办公室外头,不知是否该敲门进去打断众同事的八卦。看样子她们正谈到兴头上,可她已经在门外站了半个钟头了,脚酸得很。
想了想,她还是决定不再虐待自己的双脚,清清喉咙低咳一声,成功地引起室内众人的注意力后,才悠哉游哉地踱了进来。
她把咖啡杯往桌上一放,办公室里马上出现了一阵极为尴尬的静默。所有人只敢拿眼角偷偷瞄着她,连屁也不敢放一个。
罢才她们说的话好像确实是过分了那么一滴滴,不知道阿水会不会生气?小胖妹窥着她的脸色,见她好半晌也没有发作的迹象,才大着胆子说:“阿、阿水啊,你的脸色好差,要不要请半天假回去休息一下?”
这话倒不是虚伪,同事这么多年,基本的关心还是有的。水清浅感激地冲她笑了一笑,随即拿起桌上镜子端详。
镜中的自己脸色灰败,眼皮浮肿,头发乱得像梅超风这就是昨夜宿醉兼今天早上睡过头的下场。水清浅低低哀号一声,用手捂住脸,简直不敢回想自己昨天晚上做了些什么好事。
她“好像”和黄昏一起坐在地板上喝酒;然后,她“有可能”喝醉了,不仅忘了要向他索赔,还说了些神志不清的话;再然后,她“依稀仿佛”记得自己问他: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讨厌你吗?”
噫,这真是无聊的问题。讨厌一个人为什么非要有理由呢?她讨厌黄昏,莫名其妙的就是讨厌了,何必还巴巴地跟他解释缘由,好像错的人是她?
事实证明,他就是很令人讨厌嘛!不然她也不会把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情形记得那么牢,还时不时地要拿出来回忆一番,每次想起来都咬牙切齿
她记得那是在两年前,当时老妈的咖啡店刚开张,急需人手。一天下午,一个叫黄昏的大男生兴冲冲地跑来应征。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黄昏。
午后的阳光下,他黝黑的肤色闪着古铜色的光泽,短发凌乱,额头上挂满汗珠,看上去就像刚从运动场上下来的大学男生。他很爱笑,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比电视上牙膏广告里的模特更显帅气。
那个时候,水清浅非但不讨厌他,甚至还可以说对他颇有好感。因为他的性子很是开朗易相处,两人见面聊了只几句话,他就说:“我们两个很有缘哦,你看,‘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这句诗里正好镶嵌着我们俩的名字。”
当时,她对他刮目相看,真心觉得他是个很好的男孩子,长相好,个性好,还懂古诗词。而且,他说他们两人有缘呢!那时的她还是“少女情怀总是诗”的年纪,听到他说“有缘”二字会脸红心跳。正在芳心暗喜之际,突然他-把揽住她肩头,对水妈大咧咧地笑道:“水妈妈,您不用特地为我安排员工宿舍了,我和‘他’住一间就好。
我们一见如故,是好兄弟啦!”
他此话一出,水清浅的脸顿时黑了一半。原来,他根本是把她当成男人!
这、这也未免太侮辱人了吧?就算她长得像男生,可是他已和她说过话了呀,难道从她的声音竟听不出一点女性特征?奇耻大辱啊奇耻大辱直到现在水清浅回想起这件事来,依然恨得牙根痒痒。
不过,这件事可无论如何不能让黄昏知道。他若知道她还在为两年前的一桩“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记恨于他,八成会加倍地嘲笑她。
正在这个时候,案前的电话分机响了起来,水清浅接起,彼端马上传来高分贝的女子叫声:“阿水,是我啊!
我现在就在你公司楼下,买了好多东西哦,快点下来接我!我们中午一起去达令港吃海鲜好不好?”
听到这个声音,水清浅的头一下子胀成两个大。此女名叫林语欢,是她的高中同学兼大学室友。两人一路从高中一起读上来,有七年的同学情分,如今也算是走动相当频繁的好姐妹了。然而遗憾的是,林语欢似乎从来不把她当成姐妹买了东西要她帮忙提,上餐厅吃饭要她付账,和男朋友吵架要她出面摆平基本上,说她是她的护花使者兼自动提款机还更为恰当些。
“语欢,我”她才刚开口,听筒那头已传来嘟嘟的忙音。她这个“好”姐妹总是这样,说完了自己想说的就挂电话。水清浅不禁泛起苦笑,伸手到口袋里摸了摸不甚饱满的荷包。吃海鲜呢!不知道钱够不够?
然而尽管如此,她还是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完东西,然后对小胖妹说:“麻烦你替我请半天假,下午我有个朋友要陪,可能回不来了。”
朋友,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在失恋的第二天,她的确很需要朋友即使这个朋友本身并不那么使人温暖,她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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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你戴上这副黑框眼镜,还真让我想起了高中时代,哈哈!”
快餐厅内,林语欢趴在桌上笑得花枝乱颤,险些连手里的汉堡也拿不稳。
“喂,你笑够了没有?”水清浅没好气地瞪着坐在她对面抱肚狂笑的姐妹淘。就知道她会嘲笑她。以林语欢这种凡事只顾自己爽、丝毫不考虑别人的性格,她没笑得趴在地上打滚,已经算是给足她水清浅面子了。
不过说起来,她还真要感激语欢的手下留情呢。至少,当语欢知道她身上的钱没带够时,居然同意“纡尊降贵”地和她一起来吃美式快餐懂得为他人的荷包着想,实在是-大进步呀。
林语欢揉着笑痛的肚子,好一会儿才找回正常声音:“阿水,你就算是给男人抛弃了,也不用这么自暴自弃吧?这副眼镜,我从七年前就一直看着你戴,每次看到都很想揍你。你知不知道?它看上去简直就像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男生勿近’四个字。你确定要挂着这块牌子和我一起逛街吗?”
她本来也没想陪她逛街呀,明明是她大小姐主动要求的好不好?水清浅无奈地耸了耸肩“我也知道我现在这个样子很丑,你不用再刺激我了。”
“不过我是无所谓啦,有句话叫‘好花还需绿叶衬’嘛,我们两个走在路上,一定是”林语欢依然笑个不停,毫不顾虑听者的感受。而水清浅也只是在心里小小的受伤了一下而已。没办法,习惯了嘛。
“对了,你和你的摩托车骑士发展得怎么样了?”尽情笑过以后,林语欢终于想起关心朋友的感情生活。
“分手了,就在昨天。”水清浅黯然地回答,心想:
现在你总算可以说两句好听的来安慰我一下了吧?
“分手就分手,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不用难过,反正你们也不合适。”林语欢潇洒地-挥手。
这句总算还像人话。水清浅同意地点点头。
林语欢啜了口可乐,继续出言宽慰:“像摩托车骑士这样好条件的男人,一看就知道很花心,光凭你那点道行是绝对守不住的啦。阿水啊,我给你一个良心的忠告:下次找男朋友呢,要脚踏实地-点,不要奢望太高。人家说什么锅配什么盖,你又没有多少资本,干吗总是和那些又帅又有钱的男人交往?就算曾经在一起快乐过,到最后还不是被他们一脚踢开?”
她这算是安慰吗?一席话听得水清浅脸黑了大半。这么“直截了当”、“一针见血”的安慰她还是第一次听到。黄昏那家伙虽然嘴巴毒,但也不至于毒到这么彻底。
唉,果然是“最毒妇人嘴”
她再度叹了口气:为什么她水清浅的人生总是和一条条“毒舌”纠缠不清呢?
不过话说回来,林语欢的确很有自傲的本钱。这妮子自打高中时期就是班上男生竞相追逐的“班花”大学毕业后在外企工作了两年,更修炼出优雅不凡的气质当然了,不包括她那张嘴。
此刻,她身着一袭色调粉嫩的名牌洋装,姿态柔媚地倚在椅上,立即成为整间快餐店的焦点,所有男性的眼睛都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瞧。
林语欢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她螓首顾盼,连连向在场的男士送去回礼的强力电波。
水清浅可是看不下去了,连忙推推她手臂“喂,你忘了你是有男朋友的人吗?还这么招摇。”
“男朋友?哪一个?”林语欢两排长睫毛眨呀眨的,无辜地看着她。
“就是上次那个嘛,什么电脑工程师呀,斯斯文文的那个。”
“哦,那个呀,早吹了!”林语欢轻松地一摆手,还反过来怪她“拜托,那都是一个月以前的事了耶!这年头,哪有人交男朋友超过两个月的?除非他有永远刷不爆的金卡,本小姐还可以考虑。”
“哦。”她像个傻子似的点点头。原来换男友是当今流行趋势。那么她也算是跟上潮流咯?
“我现在可是自由身哦!怎么样,你现在可以把那个肌肉猛男介绍给我了吧?”林语欢放下可乐,眼中闪现出狩猎的光芒。
水清浅正咬着吸管喝汽水喝到一半,冷不防给呛了一下,连连咳嗽。好一会儿才顺过气来,诧异地瞪着林语欢“猛男?你、你说的是黄昏那家伙?”
“不是他还有谁?”林语欢奇怪地看了她一眼“难道你还认识比他更威猛的?快介绍给我!”她立即又虎视眈眈。
水清浅连连摇手“他不行的!绝对不行!”黄昏和林语欢?蹩脚推理小说家和时髦的上班女郎?不配不配!
怎么想怎么觉得奇怪。
“为什么不行?我可垂涎他那身结实有力的肌肉好久了呢!”林语欢双手捧颊作花痴状,随即眼珠骨碌一转,绽开别有深意的笑“难道说你也垂涎他?”
“我才没有!”
突然暴发的“豪迈”叫声压过了快餐店里喧闹的音乐声,所有顾客都转过头来,愣愣地看着这个莫名其妙大叫的疯女人。
水清浅连忙用双手抱住头,将脸埋于双肘内。天,好丢脸!她居然忘了这里是公共场所,就这么失去控制地叫了起来。
林语欢也被她连累,遭到众人眼光的无声指责,她气呼呼地小声嘟囔:“阿水,你知不知道这样很丢脸呐
摩托车骑士?!”目光陡然往上。
“摩托车什么?”水清浅顺她目光向上望去,下一秒钟,马上吓得倒抽一口冷气
“anandy?!”
眼下站在桌边的帅气男子,不正是昨天刚在电话里甩了她的旧男友andy?
“你是水清浅?”
比吃安眠葯还管用!”
“水清浅,你醒醒啊,别睡在地板上,难看死了!
喂,你该不是要我抱你到床上去吧?”他没辙地瞪着她在地上瘫软成一团的睡姿,半晌,终于长叹一声,抱起她往床上拖。
“想不到你看上去瘦瘦的,抱起来还真重!”他边“搬运”她的身体边抱怨着,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她扔到床上。完了以后,他双手叉腰,瞪着瘫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她。
“水清浅,你不当自己是女人吗?居然在一个男人面前睡得跟死猪一样,也不怕我非礼你。”
水清浅在梦中咂了咂嘴巴,不知是否在怀念刚才吃过的鸡腿。
黄昏翻个白眼,转身出门。可走了没几步又折了回来,扯过床脚的被子胡乱地往她身上一盖,小声地自言自语:“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总是叫人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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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程氏企划公司人事部门口。
“阿水好可怜哦,你看她,眼睛都哭肿了!”
“不过她就算是被男人抛弃了,也用不着这么作践自己吧,还戴了那么丑的黑框眼镜,瞧她那个比古装戏还老土的扮相,怎么找得到第二春哪?”
“什么第二春?人家那都数不清楚是第几春了!”
水清浅捧着咖啡杯站在办公室外头,不知是否该敲门进去打断众同事的八卦。看样子她们正谈到兴头上,可她已经在门外站了半个钟头了,脚酸得很。
想了想,她还是决定不再虐待自己的双脚,清清喉咙低咳一声,成功地引起室内众人的注意力后,才悠哉游哉地踱了进来。
她把咖啡杯往桌上一放,办公室里马上出现了一阵极为尴尬的静默。所有人只敢拿眼角偷偷瞄着她,连屁也不敢放一个。
罢才她们说的话好像确实是过分了那么一滴滴,不知道阿水会不会生气?小胖妹窥着她的脸色,见她好半晌也没有发作的迹象,才大着胆子说:“阿、阿水啊,你的脸色好差,要不要请半天假回去休息一下?”
这话倒不是虚伪,同事这么多年,基本的关心还是有的。水清浅感激地冲她笑了一笑,随即拿起桌上镜子端详。
镜中的自己脸色灰败,眼皮浮肿,头发乱得像梅超风这就是昨夜宿醉兼今天早上睡过头的下场。水清浅低低哀号一声,用手捂住脸,简直不敢回想自己昨天晚上做了些什么好事。
她“好像”和黄昏一起坐在地板上喝酒;然后,她“有可能”喝醉了,不仅忘了要向他索赔,还说了些神志不清的话;再然后,她“依稀仿佛”记得自己问他: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讨厌你吗?”
噫,这真是无聊的问题。讨厌一个人为什么非要有理由呢?她讨厌黄昏,莫名其妙的就是讨厌了,何必还巴巴地跟他解释缘由,好像错的人是她?
事实证明,他就是很令人讨厌嘛!不然她也不会把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情形记得那么牢,还时不时地要拿出来回忆一番,每次想起来都咬牙切齿
她记得那是在两年前,当时老妈的咖啡店刚开张,急需人手。一天下午,一个叫黄昏的大男生兴冲冲地跑来应征。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黄昏。
午后的阳光下,他黝黑的肤色闪着古铜色的光泽,短发凌乱,额头上挂满汗珠,看上去就像刚从运动场上下来的大学男生。他很爱笑,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比电视上牙膏广告里的模特更显帅气。
那个时候,水清浅非但不讨厌他,甚至还可以说对他颇有好感。因为他的性子很是开朗易相处,两人见面聊了只几句话,他就说:“我们两个很有缘哦,你看,‘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这句诗里正好镶嵌着我们俩的名字。”
当时,她对他刮目相看,真心觉得他是个很好的男孩子,长相好,个性好,还懂古诗词。而且,他说他们两人有缘呢!那时的她还是“少女情怀总是诗”的年纪,听到他说“有缘”二字会脸红心跳。正在芳心暗喜之际,突然他-把揽住她肩头,对水妈大咧咧地笑道:“水妈妈,您不用特地为我安排员工宿舍了,我和‘他’住一间就好。
我们一见如故,是好兄弟啦!”
他此话一出,水清浅的脸顿时黑了一半。原来,他根本是把她当成男人!
这、这也未免太侮辱人了吧?就算她长得像男生,可是他已和她说过话了呀,难道从她的声音竟听不出一点女性特征?奇耻大辱啊奇耻大辱直到现在水清浅回想起这件事来,依然恨得牙根痒痒。
不过,这件事可无论如何不能让黄昏知道。他若知道她还在为两年前的一桩“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记恨于他,八成会加倍地嘲笑她。
正在这个时候,案前的电话分机响了起来,水清浅接起,彼端马上传来高分贝的女子叫声:“阿水,是我啊!
我现在就在你公司楼下,买了好多东西哦,快点下来接我!我们中午一起去达令港吃海鲜好不好?”
听到这个声音,水清浅的头一下子胀成两个大。此女名叫林语欢,是她的高中同学兼大学室友。两人一路从高中一起读上来,有七年的同学情分,如今也算是走动相当频繁的好姐妹了。然而遗憾的是,林语欢似乎从来不把她当成姐妹买了东西要她帮忙提,上餐厅吃饭要她付账,和男朋友吵架要她出面摆平基本上,说她是她的护花使者兼自动提款机还更为恰当些。
“语欢,我”她才刚开口,听筒那头已传来嘟嘟的忙音。她这个“好”姐妹总是这样,说完了自己想说的就挂电话。水清浅不禁泛起苦笑,伸手到口袋里摸了摸不甚饱满的荷包。吃海鲜呢!不知道钱够不够?
然而尽管如此,她还是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完东西,然后对小胖妹说:“麻烦你替我请半天假,下午我有个朋友要陪,可能回不来了。”
朋友,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在失恋的第二天,她的确很需要朋友即使这个朋友本身并不那么使人温暖,她也不在乎。
。qydz。。qydz。。qydz。
“哈!你戴上这副黑框眼镜,还真让我想起了高中时代,哈哈!”
快餐厅内,林语欢趴在桌上笑得花枝乱颤,险些连手里的汉堡也拿不稳。
“喂,你笑够了没有?”水清浅没好气地瞪着坐在她对面抱肚狂笑的姐妹淘。就知道她会嘲笑她。以林语欢这种凡事只顾自己爽、丝毫不考虑别人的性格,她没笑得趴在地上打滚,已经算是给足她水清浅面子了。
不过说起来,她还真要感激语欢的手下留情呢。至少,当语欢知道她身上的钱没带够时,居然同意“纡尊降贵”地和她一起来吃美式快餐懂得为他人的荷包着想,实在是-大进步呀。
林语欢揉着笑痛的肚子,好一会儿才找回正常声音:“阿水,你就算是给男人抛弃了,也不用这么自暴自弃吧?这副眼镜,我从七年前就一直看着你戴,每次看到都很想揍你。你知不知道?它看上去简直就像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男生勿近’四个字。你确定要挂着这块牌子和我一起逛街吗?”
她本来也没想陪她逛街呀,明明是她大小姐主动要求的好不好?水清浅无奈地耸了耸肩“我也知道我现在这个样子很丑,你不用再刺激我了。”
“不过我是无所谓啦,有句话叫‘好花还需绿叶衬’嘛,我们两个走在路上,一定是”林语欢依然笑个不停,毫不顾虑听者的感受。而水清浅也只是在心里小小的受伤了一下而已。没办法,习惯了嘛。
“对了,你和你的摩托车骑士发展得怎么样了?”尽情笑过以后,林语欢终于想起关心朋友的感情生活。
“分手了,就在昨天。”水清浅黯然地回答,心想:
现在你总算可以说两句好听的来安慰我一下了吧?
“分手就分手,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不用难过,反正你们也不合适。”林语欢潇洒地-挥手。
这句总算还像人话。水清浅同意地点点头。
林语欢啜了口可乐,继续出言宽慰:“像摩托车骑士这样好条件的男人,一看就知道很花心,光凭你那点道行是绝对守不住的啦。阿水啊,我给你一个良心的忠告:下次找男朋友呢,要脚踏实地-点,不要奢望太高。人家说什么锅配什么盖,你又没有多少资本,干吗总是和那些又帅又有钱的男人交往?就算曾经在一起快乐过,到最后还不是被他们一脚踢开?”
她这算是安慰吗?一席话听得水清浅脸黑了大半。这么“直截了当”、“一针见血”的安慰她还是第一次听到。黄昏那家伙虽然嘴巴毒,但也不至于毒到这么彻底。
唉,果然是“最毒妇人嘴”
她再度叹了口气:为什么她水清浅的人生总是和一条条“毒舌”纠缠不清呢?
不过话说回来,林语欢的确很有自傲的本钱。这妮子自打高中时期就是班上男生竞相追逐的“班花”大学毕业后在外企工作了两年,更修炼出优雅不凡的气质当然了,不包括她那张嘴。
此刻,她身着一袭色调粉嫩的名牌洋装,姿态柔媚地倚在椅上,立即成为整间快餐店的焦点,所有男性的眼睛都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瞧。
林语欢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她螓首顾盼,连连向在场的男士送去回礼的强力电波。
水清浅可是看不下去了,连忙推推她手臂“喂,你忘了你是有男朋友的人吗?还这么招摇。”
“男朋友?哪一个?”林语欢两排长睫毛眨呀眨的,无辜地看着她。
“就是上次那个嘛,什么电脑工程师呀,斯斯文文的那个。”
“哦,那个呀,早吹了!”林语欢轻松地一摆手,还反过来怪她“拜托,那都是一个月以前的事了耶!这年头,哪有人交男朋友超过两个月的?除非他有永远刷不爆的金卡,本小姐还可以考虑。”
“哦。”她像个傻子似的点点头。原来换男友是当今流行趋势。那么她也算是跟上潮流咯?
“我现在可是自由身哦!怎么样,你现在可以把那个肌肉猛男介绍给我了吧?”林语欢放下可乐,眼中闪现出狩猎的光芒。
水清浅正咬着吸管喝汽水喝到一半,冷不防给呛了一下,连连咳嗽。好一会儿才顺过气来,诧异地瞪着林语欢“猛男?你、你说的是黄昏那家伙?”
“不是他还有谁?”林语欢奇怪地看了她一眼“难道你还认识比他更威猛的?快介绍给我!”她立即又虎视眈眈。
水清浅连连摇手“他不行的!绝对不行!”黄昏和林语欢?蹩脚推理小说家和时髦的上班女郎?不配不配!
怎么想怎么觉得奇怪。
“为什么不行?我可垂涎他那身结实有力的肌肉好久了呢!”林语欢双手捧颊作花痴状,随即眼珠骨碌一转,绽开别有深意的笑“难道说你也垂涎他?”
“我才没有!”
突然暴发的“豪迈”叫声压过了快餐店里喧闹的音乐声,所有顾客都转过头来,愣愣地看着这个莫名其妙大叫的疯女人。
水清浅连忙用双手抱住头,将脸埋于双肘内。天,好丢脸!她居然忘了这里是公共场所,就这么失去控制地叫了起来。
林语欢也被她连累,遭到众人眼光的无声指责,她气呼呼地小声嘟囔:“阿水,你知不知道这样很丢脸呐
摩托车骑士?!”目光陡然往上。
“摩托车什么?”水清浅顺她目光向上望去,下一秒钟,马上吓得倒抽一口冷气
“anandy?!”
眼下站在桌边的帅气男子,不正是昨天刚在电话里甩了她的旧男友andy?
“你是水清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