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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后来
桅子花白花瓣,落在我蓝色百褶裙上。
爱你你轻声说,我低下头闻见一阵芬芳。
那个永恒的夜晚,十七岁仲夏,你吻我的那个夜晚。
让我往后的时光,每当有感叹,总想起当天的星光。
那时候的爱情,为什么就能那样简单。
而又是为什么,人年少时,一定要让深爱的人受伤?
在这相似的深夜里,你是否一样也在静静追悔感伤,
如果当时我们能不那么倔强,现在也不那么遗憾?
七月,太阳在一年中算是毒辣到了极点了,陆媛背着鼓鼓囊囊的大背包回到办公室,新买的立式空调温度堪堪显示为二十六度。
“热得要死也不说把温度调低些,”陆媛叨咕着,手指上下几次,温度转而显示为十八度“搞定,”她一笑,回到角落里自己的位置,埋头整理起刚刚的采访稿件。
忘了介绍了,陆媛,今年二十有三,大学毕业一年整,目前职业,社会新闻记者。
她供职的报社是一家成立不久的都市晚报,人员流动性强。特别是最近,市里几家著名的晚报都在大举扩版招人,弄得总编每天都气急败坏,招聘的都是大学毕业的新人,好容易培养成一个能上手的记者,还没来得及让他发挥出该有的作用就别人挖走了,搁谁都够上火的。
创业期的报纸大都差不多,没有太多的空间,一间一百坪不到的屋子里,划分成三个区域,以大门为中线,左边是文体娱乐专副刊,中间是经济新闻,右边则是时政、社会两个新闻部的大集合。
下午是写稿的时间,天又这样的热,没有任务的记者大都留在办公室中,这极大的违背了总编“新闻是靠脚写出来的理论”果然,不一会,瘦高的总编辑便推门而入了。
“谁把空调温度弄这么低?”第一句话,自从办公室里添了这惟一的现代化电器产品之后,每天,总编一开口便再没说过其他的。
回答他的是沉默,有人是写稿写得入神没听见,更多的人是听见也装作没听见。
“这个,小陆,你去一下。”一张传真纸放在了陆媛面前,细看,是一个电影节的活动时间表,陆媛立刻头大起来“总编”正想为自己找个推却的理由,却见总编早头也不回的走了。
娱乐新闻的记者跳槽是昨天的事情,电影节的宣传却在今天晚上就开始了“害人非浅”陆媛咬牙切齿,却无地放矢。
电影节的第一项活动是晚间举办的欢迎宴会,友好会馆,市内著名的五星酒店,和所有欢迎宴会一样,自助用餐。跟着摄影记者的脚步一进入大厅,陆媛便被五光十色的美味吸去了全部注意力。
“其实,我也是想好好的采访几位明星的。”陆媛在取盘子的时候自我安慰“但是他们认识我,我却不认识他们。”别怀疑,陆媛其实也很委屈,她上学的时候父母看得紧,除了暑假在家偷看几集电视剧,开学典礼看一场红色经典电影之外,她的课余生活与娱乐完全不沾边。好容易上班了,每天累得和驴一样,回家除了睡觉再没有多余的精力。所以她对明星的认识基本还停留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水平。四大天王、无线五虎,关芝林、赵雅芝,林志颖,放眼一看,一个没来,所以,这样的场合,除了吃也就没什么可干的了。
“陆媛,快过来。”正沉浸在美食当中的陆媛被摄影记者田枫一把夺去了手中的叉子,拉她到了一张桌前,几个记者正围着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年轻男子问着什么。
“请问您准备什么时候再推出新的专集?”
“请问您新专集的主打歌是什么?”
“请问您怎么平衡演艺事业和歌唱事业?”
“请问”陆媛拿出笔,茫然的跟在同行的身后飞快的记录着,又跟在大家身后为报纸索要签名和祝福,年轻男子的字中规中举如小学生,偏偏签名龙飞凤舞,害陆媛分析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数。一趟忙活下来后,她才有空悄悄问一位不认识的同行,此人何方神圣,换来一个大大的白眼球,不就是刘某嘛,刚刚得了奖,这个也不知道。
刘某?陆媛发动自己全部的脑细胞搜索了一下子,遗憾的是,她的大脑在这方面的存储能力太弱,想了许久,只依稀记得某年曾在电视上看到此君蹦蹦跳跳的唱过歌,什么歌不记得了。好在这世上已经有了网络这个名词,写稿前回去查点资料,拼接一下也就有了,左右娱乐就等于八卦,和社会新闻不同,真实度永远有待考证,差不多就好了,陆媛安慰自己。
找回自己刚刚的桌子,新选的食物已经被尽责的服务员处理掉了“好可惜,我最爱的巧克力蛋糕,”陆媛小声抱怨,腿却不停,一转身,又直奔餐台。
“陆媛!你跑哪里去了,快点过来。”田枫跟一群摄影记者争抢了一番最佳位置后,猛然发现自己今番的搭档又不知所踪,未免心头火气,拍了几张照片后自人群中挤出来,一把揪住陆媛“我说哥们,几年没吃过了,能不能专业点。”
陆媛的脸腾的一下红了,专业,居然有人说她不够专业,要知道,她可是报社每个月排名第一的文字记者,居然说她不专业。
三下五除二,挤到了人堆里,待要如常发问时,陆媛却真有些犯难了,眼前这个女人徐娘半老,却烫了个流行的隧道短发,穿着一如中学生般的青纯,就差没打个红领巾证明自己年年十二三了,却又是哪一位“大侠”?演戏的还是唱歌的?
抬头向外张望了一下,田枫站在一张椅子上端着相机正在向另一个方向狂拍,虽然也似乎瞧见她求助的目光,却有些不屑,也不理会,只自顾自拍了一会,又转战下一个明星处,只在临走比了个手势,示意陆媛跟上进度。
“去死吧”陆媛忍不住暗骂,拽得二五八万似的,心想,老娘今天不写了,看你图片往哪里发。
不过生气归生气,自己缺乏常识也是事实,只得盯准了影视报的记者,人家往哪里走就往哪里走,人家问什么,她就记什么,一天的采访才算有惊无险的度过了。
欢迎晚宴上,实质并没有大明星光临,大牌明星都很忙碌,不到闭幕式颁奖轻易是不来的。回去写完稿,陆媛在编辑室里找了台暂时无人使用的电脑,开始搜索有关电影节的所有资料。笨鸟也可以先飞呀,看看什么明星会来,比照一下样子和身份,到时候歌星就问有关他专集的事情,影星就问新片如何如何,正闹绯文的就问问:听说你和某某在一起,是正在交往吗?折腾了几个钟头,陆媛觉得自己有些眼花,不过工作思路总算是清晰了起来。
重新刷了遍屏,组委会又暴出了最新消息,曾经获得金马影帝、金像奖最佳男主角称号的内地著名男影星林浩,已经在刚刚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为了支持自己家乡的电影节,他将向剧组请假,专程回来参加闭幕式颁奖典礼。
陆媛有一会,觉得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编辑室里的吵闹声好像都被什么隔住了,渐渐变得虚无,她的世界里,只反复回荡着一个名字——林浩。
是的,陆媛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林浩还会出现在她的面前,不,准确的说,是她还有机会站到林浩的面前。她以为,终此一生,她能做的,他们会有的最近的距离,也不过是隔着在电视、电脑、报纸、杂志,看他对着任何人微笑,眼里却再没有她。
第二章那时年少
很多人的心底都曾有一块伤口,属于一个人、一件事或是一段难以言语的爱恨,时间过得久了,伤口结了痂,只是下面仍旧难免隐隐作痛,所以那里不能碰。
林浩一贯是陆媛心里的这样一道伤疤,不能碰,一碰就火冒三丈。
原因无它,实在是因为他们曾经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地步,既而,又陌生到不能再陌生。
回家的路上,陆媛总还是不免想起些零零碎碎的往事,到了睡觉前终于忍不住蹑手蹑脚的在阳台偷开了罐啤酒。事实上她酒量很浅,一小杯就足以让她脚踩棉花,两杯那就根本走不出直线,一罐啤酒能倒三杯,正好直接把自己撂倒,今天也不例外。
例外的是今天夜里的梦境,她已经有好多年没有梦见过从前住的老房子了,宽敞的外走廊上,两个孩子,都是七八岁的模样,并肩把腿从四楼的栏杆处伸出去,摇摇晃晃的坐着。下午,阳光很足,四处却静,楼里的邻居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不过男孩喜欢逃课,女孩也是,于是两个人常常会在家门口遇上。
男孩喜欢漫无边际的说话,北方的方言都说这样的人是喜欢“白话”每次逃课,他就对着女孩讲班级里发生的事情,有的是真的,有的是编的,总之没什么边际,想什么说什么,怎么逗怎么说。而女孩不太善于这样的说话,她只喜欢说些小小的谎,为自己的逃课和忘记作业找些理由。
但是女孩喜欢听男孩说话,听的时候完全分辨不出真假,经常大笑,瘦小的身子吊在栏杆上,有一种一阵风来就能吹走的感觉;而男孩喜欢和女孩说话,因为她听不出哪里是真的,哪里是他的夸张,统统当成真事儿,一边笑,一边就顺着他的思路想下去,还自动衍生故事。
早晨起床的时候,陆媛不免有些怅然,梦里不知身是客,那一切都仿佛就发生在昨天,然而,却真切的过去了将近十几年,女孩是她,男孩却是林浩。
陆媛认识林浩,是因为一个小小的谎言。
刚刚上学的时候,陆媛野惯了,很不习惯被这样束缚,她不喜欢写作业,也不喜欢上课,自然,忘了,就成了她最好的理由,忘记了要去上课,自然也就忘记了要写什么作业。
妈妈... -->>
第一章后来
桅子花白花瓣,落在我蓝色百褶裙上。
爱你你轻声说,我低下头闻见一阵芬芳。
那个永恒的夜晚,十七岁仲夏,你吻我的那个夜晚。
让我往后的时光,每当有感叹,总想起当天的星光。
那时候的爱情,为什么就能那样简单。
而又是为什么,人年少时,一定要让深爱的人受伤?
在这相似的深夜里,你是否一样也在静静追悔感伤,
如果当时我们能不那么倔强,现在也不那么遗憾?
七月,太阳在一年中算是毒辣到了极点了,陆媛背着鼓鼓囊囊的大背包回到办公室,新买的立式空调温度堪堪显示为二十六度。
“热得要死也不说把温度调低些,”陆媛叨咕着,手指上下几次,温度转而显示为十八度“搞定,”她一笑,回到角落里自己的位置,埋头整理起刚刚的采访稿件。
忘了介绍了,陆媛,今年二十有三,大学毕业一年整,目前职业,社会新闻记者。
她供职的报社是一家成立不久的都市晚报,人员流动性强。特别是最近,市里几家著名的晚报都在大举扩版招人,弄得总编每天都气急败坏,招聘的都是大学毕业的新人,好容易培养成一个能上手的记者,还没来得及让他发挥出该有的作用就别人挖走了,搁谁都够上火的。
创业期的报纸大都差不多,没有太多的空间,一间一百坪不到的屋子里,划分成三个区域,以大门为中线,左边是文体娱乐专副刊,中间是经济新闻,右边则是时政、社会两个新闻部的大集合。
下午是写稿的时间,天又这样的热,没有任务的记者大都留在办公室中,这极大的违背了总编“新闻是靠脚写出来的理论”果然,不一会,瘦高的总编辑便推门而入了。
“谁把空调温度弄这么低?”第一句话,自从办公室里添了这惟一的现代化电器产品之后,每天,总编一开口便再没说过其他的。
回答他的是沉默,有人是写稿写得入神没听见,更多的人是听见也装作没听见。
“这个,小陆,你去一下。”一张传真纸放在了陆媛面前,细看,是一个电影节的活动时间表,陆媛立刻头大起来“总编”正想为自己找个推却的理由,却见总编早头也不回的走了。
娱乐新闻的记者跳槽是昨天的事情,电影节的宣传却在今天晚上就开始了“害人非浅”陆媛咬牙切齿,却无地放矢。
电影节的第一项活动是晚间举办的欢迎宴会,友好会馆,市内著名的五星酒店,和所有欢迎宴会一样,自助用餐。跟着摄影记者的脚步一进入大厅,陆媛便被五光十色的美味吸去了全部注意力。
“其实,我也是想好好的采访几位明星的。”陆媛在取盘子的时候自我安慰“但是他们认识我,我却不认识他们。”别怀疑,陆媛其实也很委屈,她上学的时候父母看得紧,除了暑假在家偷看几集电视剧,开学典礼看一场红色经典电影之外,她的课余生活与娱乐完全不沾边。好容易上班了,每天累得和驴一样,回家除了睡觉再没有多余的精力。所以她对明星的认识基本还停留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水平。四大天王、无线五虎,关芝林、赵雅芝,林志颖,放眼一看,一个没来,所以,这样的场合,除了吃也就没什么可干的了。
“陆媛,快过来。”正沉浸在美食当中的陆媛被摄影记者田枫一把夺去了手中的叉子,拉她到了一张桌前,几个记者正围着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年轻男子问着什么。
“请问您准备什么时候再推出新的专集?”
“请问您新专集的主打歌是什么?”
“请问您怎么平衡演艺事业和歌唱事业?”
“请问”陆媛拿出笔,茫然的跟在同行的身后飞快的记录着,又跟在大家身后为报纸索要签名和祝福,年轻男子的字中规中举如小学生,偏偏签名龙飞凤舞,害陆媛分析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数。一趟忙活下来后,她才有空悄悄问一位不认识的同行,此人何方神圣,换来一个大大的白眼球,不就是刘某嘛,刚刚得了奖,这个也不知道。
刘某?陆媛发动自己全部的脑细胞搜索了一下子,遗憾的是,她的大脑在这方面的存储能力太弱,想了许久,只依稀记得某年曾在电视上看到此君蹦蹦跳跳的唱过歌,什么歌不记得了。好在这世上已经有了网络这个名词,写稿前回去查点资料,拼接一下也就有了,左右娱乐就等于八卦,和社会新闻不同,真实度永远有待考证,差不多就好了,陆媛安慰自己。
找回自己刚刚的桌子,新选的食物已经被尽责的服务员处理掉了“好可惜,我最爱的巧克力蛋糕,”陆媛小声抱怨,腿却不停,一转身,又直奔餐台。
“陆媛!你跑哪里去了,快点过来。”田枫跟一群摄影记者争抢了一番最佳位置后,猛然发现自己今番的搭档又不知所踪,未免心头火气,拍了几张照片后自人群中挤出来,一把揪住陆媛“我说哥们,几年没吃过了,能不能专业点。”
陆媛的脸腾的一下红了,专业,居然有人说她不够专业,要知道,她可是报社每个月排名第一的文字记者,居然说她不专业。
三下五除二,挤到了人堆里,待要如常发问时,陆媛却真有些犯难了,眼前这个女人徐娘半老,却烫了个流行的隧道短发,穿着一如中学生般的青纯,就差没打个红领巾证明自己年年十二三了,却又是哪一位“大侠”?演戏的还是唱歌的?
抬头向外张望了一下,田枫站在一张椅子上端着相机正在向另一个方向狂拍,虽然也似乎瞧见她求助的目光,却有些不屑,也不理会,只自顾自拍了一会,又转战下一个明星处,只在临走比了个手势,示意陆媛跟上进度。
“去死吧”陆媛忍不住暗骂,拽得二五八万似的,心想,老娘今天不写了,看你图片往哪里发。
不过生气归生气,自己缺乏常识也是事实,只得盯准了影视报的记者,人家往哪里走就往哪里走,人家问什么,她就记什么,一天的采访才算有惊无险的度过了。
欢迎晚宴上,实质并没有大明星光临,大牌明星都很忙碌,不到闭幕式颁奖轻易是不来的。回去写完稿,陆媛在编辑室里找了台暂时无人使用的电脑,开始搜索有关电影节的所有资料。笨鸟也可以先飞呀,看看什么明星会来,比照一下样子和身份,到时候歌星就问有关他专集的事情,影星就问新片如何如何,正闹绯文的就问问:听说你和某某在一起,是正在交往吗?折腾了几个钟头,陆媛觉得自己有些眼花,不过工作思路总算是清晰了起来。
重新刷了遍屏,组委会又暴出了最新消息,曾经获得金马影帝、金像奖最佳男主角称号的内地著名男影星林浩,已经在刚刚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为了支持自己家乡的电影节,他将向剧组请假,专程回来参加闭幕式颁奖典礼。
陆媛有一会,觉得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编辑室里的吵闹声好像都被什么隔住了,渐渐变得虚无,她的世界里,只反复回荡着一个名字——林浩。
是的,陆媛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林浩还会出现在她的面前,不,准确的说,是她还有机会站到林浩的面前。她以为,终此一生,她能做的,他们会有的最近的距离,也不过是隔着在电视、电脑、报纸、杂志,看他对着任何人微笑,眼里却再没有她。
第二章那时年少
很多人的心底都曾有一块伤口,属于一个人、一件事或是一段难以言语的爱恨,时间过得久了,伤口结了痂,只是下面仍旧难免隐隐作痛,所以那里不能碰。
林浩一贯是陆媛心里的这样一道伤疤,不能碰,一碰就火冒三丈。
原因无它,实在是因为他们曾经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地步,既而,又陌生到不能再陌生。
回家的路上,陆媛总还是不免想起些零零碎碎的往事,到了睡觉前终于忍不住蹑手蹑脚的在阳台偷开了罐啤酒。事实上她酒量很浅,一小杯就足以让她脚踩棉花,两杯那就根本走不出直线,一罐啤酒能倒三杯,正好直接把自己撂倒,今天也不例外。
例外的是今天夜里的梦境,她已经有好多年没有梦见过从前住的老房子了,宽敞的外走廊上,两个孩子,都是七八岁的模样,并肩把腿从四楼的栏杆处伸出去,摇摇晃晃的坐着。下午,阳光很足,四处却静,楼里的邻居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不过男孩喜欢逃课,女孩也是,于是两个人常常会在家门口遇上。
男孩喜欢漫无边际的说话,北方的方言都说这样的人是喜欢“白话”每次逃课,他就对着女孩讲班级里发生的事情,有的是真的,有的是编的,总之没什么边际,想什么说什么,怎么逗怎么说。而女孩不太善于这样的说话,她只喜欢说些小小的谎,为自己的逃课和忘记作业找些理由。
但是女孩喜欢听男孩说话,听的时候完全分辨不出真假,经常大笑,瘦小的身子吊在栏杆上,有一种一阵风来就能吹走的感觉;而男孩喜欢和女孩说话,因为她听不出哪里是真的,哪里是他的夸张,统统当成真事儿,一边笑,一边就顺着他的思路想下去,还自动衍生故事。
早晨起床的时候,陆媛不免有些怅然,梦里不知身是客,那一切都仿佛就发生在昨天,然而,却真切的过去了将近十几年,女孩是她,男孩却是林浩。
陆媛认识林浩,是因为一个小小的谎言。
刚刚上学的时候,陆媛野惯了,很不习惯被这样束缚,她不喜欢写作业,也不喜欢上课,自然,忘了,就成了她最好的理由,忘记了要去上课,自然也就忘记了要写什么作业。
妈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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