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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呢抱着冰凉的酒坛,忍不住地又笑了。
“笑什么?开心吧。”
地痞们不知何时走了,他踱到耸肩轻笑的女子身边,抱回酒坛轻问。
他就说嘛,姑娘家要多笑才好看。
没再追问她笑什么,见她拉下斗篷,他也索性取下自己的系在腰间。要她穿斗篷,本意只想掩去她华丽的衣衫,不过,似乎没什么效果,夜里有些热,他披着也难受。
“曲拿鹤。”递回酒坛,瞧到他手上多出的一包银袋,她瞪大眼“你真的拿了他们的银子。”
“是啊。”他点头点得毫无愧意“他们抢老伯,我就让他们尝尝被抢的滋味。”只要不是姑娘家,他的“以诚以礼以善相待”原则就自动自发地无效。
“若他们以后变本加厉再抢别人,你也不知道啊。”她嗤声。
他抬了抬眉,突地凑近她,举起手背挡在嘴边,悄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会点穴哦。我骗他们点了死穴,若动了抢人银两的歪脑筋,他们的筋脉就会逆流尽断。”
“”“他们相信了。”
“”“嘿嘿,我想他们这段时间应该不会出来抢人了。若以后再抢,就算不被我撞到,也有其他人教训他们。”
笑容挂在唇角,她要笑不笑。
这是秘密?
他是与朋友分享秘密吗?她还没告诉他想交他做朋友吧,还是,他已经自行主张地将她视为朋友了?
“曲拿鹤,我叫你拿鹤,可以吗?”垂下眼,她轻声问。
“行啊。”
“你今晚为什么会想到去驿馆找我?”
“你不开心嘛,我要报你的一饭之恩,逗你开心。”他四下望望,引她往黄鹤楼行去“走,咱们比比,看谁先爬到黄鹤楼顶层。你一定知道啦,唐朝有个叫李白的,写了一首故人西辞黄鹤楼的诗,现在不是烟花三月,就当看六月夜色好了”
一饭之恩?
她撇嘴,傲气倏起。她施给路边人的饭何止百回,要报恩,那些报一饭之恩的人早就排到猴年马月去了,还轮不到他报恩。
“喂,你当我是什么?”傲气一起,秀气的眉宇间一时凌厉起来。
他走着,并不回头,笑道:“朋友啊,我当你是朋友嘛,木默小姑娘。两年前你请我吃饭,两年后我请你看戏喝酒爬黄鹤楼,不错吧。”
朋友?原来,他早已当她是朋友了啊。为什么?只不过请他吃了一顿饭,他就可以记得她两年,一直把她视为朋友吗?扪心自问,顺心所来的一顿饭并没让她放在心上,这两年他在她的记忆中完全不占分量。巷口初见,只觉得他的笑容很熟悉,却根本想不起他的名字,但他,记得她啊发辫甩了甩,珠玉叮当,她暗暗点头“好,拿鹤,我们做朋友。”
“嗯。”“还有我已经不是小姑娘了。”
“是是是,我记得你两年前说过自己十七,加上二,啊,你今年十九啦。木默,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有个妹子,小你两岁?”
“”他说这话并无油嘴滑舌之腔,她也实在听不出他的话语中有没有讽意,只得瞪他,瞪着他的背,瞪瞪瞪
突地,他停下步子回头,对上她的亮眸,他微微失神,复又极快笑起来,指着不远处的石碑道:“看到没,以那块碑为起点,咱们比赛,看谁先爬到黄鹤楼顶,谁就能先喝这坛酒。比不比?”
轻轻眯眼,她快步追上他。
他在笑,总是那张三弯月牙的讨喜笑容。
盯他越久,她差点误以为天上的月牙全移到他脸上生根了。如此一张讨喜又俊秀的脸,难怪有许多姑娘挑中他,也难怪他总被娘亲踢出家。
遇他两次,两次都是躲灾而来。从他的言辞中,顺江飘到武昌躲灾仿佛是件很顺理成章的事。哈,这人,真是命带桃花。不过,惹不惹桃花,惹多少桃花,并不关她的事,他爱惹多少姑娘小姐都行。他们不过是朋友吗?
呵朋友,朋友!心头反复念着两字,深吸冰凉的江风,心情乍时好起来。
扬辫微笑,她点头“好。”
黄鹤楼远远在望!
跑跑我翻上树
山路有点不平,没关系;月色有点昏暗,没关系;怀里抱着一坛酒,没关系;乌发在月下飞折,辫尾珠玉交错,没啊,有关系,她居然超前他一丈。
微微勾唇,月色下,俊秀的脸上是惹人着迷的阳光笑容,甚至,带上一丝他自己也未察的纵容。
姑娘家啊,还是活泼多笑才漂亮嘛!
两年前的木默,骄纵中带着稚气,兴许这是皇族女子都有的习性吧,他并不觉得有何不妥。如今见了她,少了稚气,是个娇美中带着英气的姑娘,骄纵仍在,戾气却比两年前唔,更甚。
莫名地,他的眉心皱了皱。
白天在街上冲得快,乍然看到她时,他可是惊喜交加呢,这算不算——他乡遇故知?嘿拿这句权充一下。
交谈了数句,他只觉得她的纵傲比起当年在街上驭马时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今的她比起江边请他用饭的木默,傲气盛,戾气更盛。
她的戾气并非寻常人的凶狠外露,倒有些像一种无形的刺,那是一种让人闻得到血腥味、刺得人生痛的戾气。不过戾气重不重对他而言并不重要,姑娘家嘛,无论是怎样的姑娘,他的“以诚以礼以善相待”原则永不失效。
私底下,他可是将此自命为“三以原则”的,虽然娘不怎么赞同,大哥和小妹可没嘲笑过他,就连爹也点头称是。
带她出来玩,一来的确是想报当年的一饭之恩,好歹他们也算是朋友了;二来嘛,他素向是见不得姑娘家不开心的,这是天性,天性啊!
虽说他私下很得意自命的“三以原则”可并不表示他是个喜欢拈花惹草的男人哦,绝对不是。那些惹人误会的选婿宴绣球灾可非他自愿啊,他根本没主动招惹那些人,只是贪吃了一些东西嘛,若为了一碗饺子一盘面就赔上自己的下半辈子,打死他也不要。他还年轻,他还不想娶妻啊。而她,绝对不会像那些小姐姑娘一样缠着他,这是他最放心的原因之一。他对姑娘都是很有好感,而一个不会缠着他的姑娘,他是更有好感,嘿嘿!
盯着丈远处晃动的珠玉辫丝,曲拿鹤偷偷笑了,加快脚步。<... -->>
朋友呢抱着冰凉的酒坛,忍不住地又笑了。
“笑什么?开心吧。”
地痞们不知何时走了,他踱到耸肩轻笑的女子身边,抱回酒坛轻问。
他就说嘛,姑娘家要多笑才好看。
没再追问她笑什么,见她拉下斗篷,他也索性取下自己的系在腰间。要她穿斗篷,本意只想掩去她华丽的衣衫,不过,似乎没什么效果,夜里有些热,他披着也难受。
“曲拿鹤。”递回酒坛,瞧到他手上多出的一包银袋,她瞪大眼“你真的拿了他们的银子。”
“是啊。”他点头点得毫无愧意“他们抢老伯,我就让他们尝尝被抢的滋味。”只要不是姑娘家,他的“以诚以礼以善相待”原则就自动自发地无效。
“若他们以后变本加厉再抢别人,你也不知道啊。”她嗤声。
他抬了抬眉,突地凑近她,举起手背挡在嘴边,悄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会点穴哦。我骗他们点了死穴,若动了抢人银两的歪脑筋,他们的筋脉就会逆流尽断。”
“”“他们相信了。”
“”“嘿嘿,我想他们这段时间应该不会出来抢人了。若以后再抢,就算不被我撞到,也有其他人教训他们。”
笑容挂在唇角,她要笑不笑。
这是秘密?
他是与朋友分享秘密吗?她还没告诉他想交他做朋友吧,还是,他已经自行主张地将她视为朋友了?
“曲拿鹤,我叫你拿鹤,可以吗?”垂下眼,她轻声问。
“行啊。”
“你今晚为什么会想到去驿馆找我?”
“你不开心嘛,我要报你的一饭之恩,逗你开心。”他四下望望,引她往黄鹤楼行去“走,咱们比比,看谁先爬到黄鹤楼顶层。你一定知道啦,唐朝有个叫李白的,写了一首故人西辞黄鹤楼的诗,现在不是烟花三月,就当看六月夜色好了”
一饭之恩?
她撇嘴,傲气倏起。她施给路边人的饭何止百回,要报恩,那些报一饭之恩的人早就排到猴年马月去了,还轮不到他报恩。
“喂,你当我是什么?”傲气一起,秀气的眉宇间一时凌厉起来。
他走着,并不回头,笑道:“朋友啊,我当你是朋友嘛,木默小姑娘。两年前你请我吃饭,两年后我请你看戏喝酒爬黄鹤楼,不错吧。”
朋友?原来,他早已当她是朋友了啊。为什么?只不过请他吃了一顿饭,他就可以记得她两年,一直把她视为朋友吗?扪心自问,顺心所来的一顿饭并没让她放在心上,这两年他在她的记忆中完全不占分量。巷口初见,只觉得他的笑容很熟悉,却根本想不起他的名字,但他,记得她啊发辫甩了甩,珠玉叮当,她暗暗点头“好,拿鹤,我们做朋友。”
“嗯。”“还有我已经不是小姑娘了。”
“是是是,我记得你两年前说过自己十七,加上二,啊,你今年十九啦。木默,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有个妹子,小你两岁?”
“”他说这话并无油嘴滑舌之腔,她也实在听不出他的话语中有没有讽意,只得瞪他,瞪着他的背,瞪瞪瞪
突地,他停下步子回头,对上她的亮眸,他微微失神,复又极快笑起来,指着不远处的石碑道:“看到没,以那块碑为起点,咱们比赛,看谁先爬到黄鹤楼顶,谁就能先喝这坛酒。比不比?”
轻轻眯眼,她快步追上他。
他在笑,总是那张三弯月牙的讨喜笑容。
盯他越久,她差点误以为天上的月牙全移到他脸上生根了。如此一张讨喜又俊秀的脸,难怪有许多姑娘挑中他,也难怪他总被娘亲踢出家。
遇他两次,两次都是躲灾而来。从他的言辞中,顺江飘到武昌躲灾仿佛是件很顺理成章的事。哈,这人,真是命带桃花。不过,惹不惹桃花,惹多少桃花,并不关她的事,他爱惹多少姑娘小姐都行。他们不过是朋友吗?
呵朋友,朋友!心头反复念着两字,深吸冰凉的江风,心情乍时好起来。
扬辫微笑,她点头“好。”
黄鹤楼远远在望!
跑跑我翻上树
山路有点不平,没关系;月色有点昏暗,没关系;怀里抱着一坛酒,没关系;乌发在月下飞折,辫尾珠玉交错,没啊,有关系,她居然超前他一丈。
微微勾唇,月色下,俊秀的脸上是惹人着迷的阳光笑容,甚至,带上一丝他自己也未察的纵容。
姑娘家啊,还是活泼多笑才漂亮嘛!
两年前的木默,骄纵中带着稚气,兴许这是皇族女子都有的习性吧,他并不觉得有何不妥。如今见了她,少了稚气,是个娇美中带着英气的姑娘,骄纵仍在,戾气却比两年前唔,更甚。
莫名地,他的眉心皱了皱。
白天在街上冲得快,乍然看到她时,他可是惊喜交加呢,这算不算——他乡遇故知?嘿拿这句权充一下。
交谈了数句,他只觉得她的纵傲比起当年在街上驭马时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今的她比起江边请他用饭的木默,傲气盛,戾气更盛。
她的戾气并非寻常人的凶狠外露,倒有些像一种无形的刺,那是一种让人闻得到血腥味、刺得人生痛的戾气。不过戾气重不重对他而言并不重要,姑娘家嘛,无论是怎样的姑娘,他的“以诚以礼以善相待”原则永不失效。
私底下,他可是将此自命为“三以原则”的,虽然娘不怎么赞同,大哥和小妹可没嘲笑过他,就连爹也点头称是。
带她出来玩,一来的确是想报当年的一饭之恩,好歹他们也算是朋友了;二来嘛,他素向是见不得姑娘家不开心的,这是天性,天性啊!
虽说他私下很得意自命的“三以原则”可并不表示他是个喜欢拈花惹草的男人哦,绝对不是。那些惹人误会的选婿宴绣球灾可非他自愿啊,他根本没主动招惹那些人,只是贪吃了一些东西嘛,若为了一碗饺子一盘面就赔上自己的下半辈子,打死他也不要。他还年轻,他还不想娶妻啊。而她,绝对不会像那些小姐姑娘一样缠着他,这是他最放心的原因之一。他对姑娘都是很有好感,而一个不会缠着他的姑娘,他是更有好感,嘿嘿!
盯着丈远处晃动的珠玉辫丝,曲拿鹤偷偷笑了,加快脚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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