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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夜总会的男人,不外两个目的,一是买醉,二是找女人。
帝豪夜总会在本市首屈一指,除了装饰豪华超越五星级之外,小姐也犹如繁星闪烁,凡是男人那贱心思里能想到的女人类型,这里都能找到。
去帝豪消费的男人一般都是“款”不是大款,就是公款。这年头,男人那疙瘩有“款”就变坏。
这里的女人也只喜欢两种男人,一是能喝的,二是能色的。如果两样齐全,那就是她们眼中的摇钱树,一夜下来,奶窝子里能够塞满钱。
杨辛不仅这两样齐全,而且还能吃。他到夜总会才区区一个小时,就吹了十瓶德国黑啤,然后还轻轻松松扫了八盘西式糕点。
吃到酣畅处,手沾满了奶油,他便毫不忌讳的拖过身边的一名丰乳肥臀的小姐,将她的短裙撩了起来,把奶油揩在她的大腿根部。色迷迷笑道:“什么叫揩油?这就是。先润滑一下,嘿嘿。”
陪他的小姐有两位,被“揩油”的小姐比较丰满,被揩油之后“吃吃”笑着,笑得一身肥白的肉“生动活泼”起来,低领中两只豪乳就在杨辛的眼皮子底下晃动,似乎在召唤他前去摁住。
另一位小姐则拿过一瓶印着乱七八糟的英文的烈酒说:“老板,开瓶xo吧,黑啤老没劲了。”
杨辛眼皮子都没眨一下:“叉o我喜欢,开!不过呢,别叫我老板,那太铜臭了,要叫我先生,毕竟咱是文化人。嗯,我先去放点水,等我回来接着喝。”
说着杨辛佯装半醉,摇摇晃晃的往外面的卫生间走去。走到门口,似乎又想起了什么,他又折回来将自己丢在沙发上的手袋捏在手里,那里面鼓鼓囊囊的,让人浮现联翩,许多老板都喜欢用手袋装钞票的。
虽然现在大多数娱乐场所可以刷卡,但是拿手袋的老板还是更招人喜欢,因为小姐需要的是现金小费。
当然,杨辛的手袋里不是钱,而是他换下来的穿了一个星期的t恤和内裤,那内裤上还有他亿万个成了木乃伊的子孙尸体。
杨辛身上的钱还不够喝一口轩尼诗xo的,这小子真是够悍的,竟然到夜总会来混吃,从创意到胆量,都令人不得不心生敬意。
杨辛穿的虽然只是牛仔裤跟t恤,但是这些都不成问题,穿西装逛娱乐城的家伙一般都是小家子气的白领,真正有钱的主一般都穿得比较休闲,一来方便吃喝,二来方便宽衣
杨辛大学毕业,找工作找了十来天了,至今还没个着落。今天下午瞎忙活了一天之后回到自己租的那间地下室的家,看到杯盘狼藉的样子,立刻失去了做饭的心情。他决定找个地方去混顿吃的,这小子特混蛋,在大学的时候吃霸王餐混吃混喝的经验就不少。
现在走上社会了,自然要把胆子练得更粗壮了,要混就要去本市最牛的夜总会去混!叫小姐都要叫双的,一开始就要摆出一副玩双飞的姿态。
人与人之间比的就是气场,只要你气场足够,乞丐都可以扮演大款。杨辛是最讲究气场的,所以他在大场面面前从不怵一头,哪怕现在让他参加钓鱼台国宾馆的宴席,他也能沉得住气来
世界上的人种类很多,有些人喜欢过安稳的日子,皮鞋不擦得锃亮就活不下去;有些人偏喜欢动荡奔波的生活,满脸是灰尘那双眼睛却也是亮闪闪的而杨辛就是后者。
他小时候看过满月八字,看八字的瞎子说他是驿马七煞并的命格。
驿马的意思是说他是奔波的命。也做财运讲,动中求财,动中发财。
至于七煞嘛,带七杀格的人杀气重,如果七杀有制,该人一般掌大权;如果七杀没制,人容易发生意外。
却说杨辛吃饱喝足之后到了卫生间,四下里打探了一下,发现镜子上面的墙壁上装了一支节能灯。他瞧着四下无人,就将脖子上挂的硕大的项链取了下来,在手指上绕了几个圈。那金项链看上去硕大无朋,40克有余。
当然这条项链连同中指上那个大戒指,都是他从地摊上花五块钱买的道具。
杨辛跳到了盥洗台上,一拳将外面的玻璃罩砸碎了,然后将节能灯取了下来,最后他将手里的那些金属玩意儿缠在中指上直接捅向那灯座——
别害怕,杨辛虽然是个普通人,可是他有根奇怪的中指,夏天会变得冰冷,冬天会变得滚烫,而且因为一次偶然的事件,他还知道这根左手中指是不导电的。
这根中指的奇异不是天生的,在小时候他被一只奇怪的蜜蜂给蜇了,说这蜜蜂奇怪是因为它在隆冬出现,那个冬天异常冷,天气预报说是百年未遇。
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昆虫,依照杨辛现在的认识来说,那绝对是妖物了,可惜小时候他并未有这样的认识。
那蜂子蜇了他的中指,在里面留下了一小截的尾刺,不疼,但是奇痒无比。杨辛想尽了一切办法都不能把它从肉里挑出来。那是最为顽固的肉中刺。
不过在经过了几个月之后,那刺慢慢消失了,就像是融化在他的手指中一样,接着他开始发现这根中指的不一样
不过他的手指不导电,但那金属却是导电的,一碰头就短路了,一短路保险丝就烧断跳闸了。
“唰”的一下,整个夜总会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杨辛得意的跳下来,以鬼魅一般的速度向外面冲去。他必须得快点,依照他的经验,现在用的都是真空开关自动跳闸,如果他慢了,配电房的工作人员将开关拉上去那可就一切都大白于天下了。
他在来的时候早已经将逃跑的线路了然于心了。沿路倒是时常碰上人,一般都是夜总会的小姐,这些卖肉的小姐被人碰撞了大咪咪之后并没发出尖叫,只是淫荡地娇嗔一句:“谁啊,要死啦。”
杨辛倒不敢揩油乱摸,毕竟夜总会里也是有不少男人的,万一摸到一条“棍子”那可就倒尽胃口了,吃了那么多卡路里进去,一下呕吐出来就不划算了。
溜出了夜总会大门之后,杨辛感觉自己的脚下飞了起来,心里喜悦得像是长了翅膀。
很满足,他真的很满足。能够一分钱不花到富人才敢去的地方阔绰走一回,这实在太tm有成就感了。
他出了夜总会之后,信步胡走,吃得这么饱,他也不急于回家了,在外面溜达溜达当作消化食物也好,否则那些卡路里沉淀下来影响他那完美的身材那可不妙了。
他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走了近半个小时,到了***阑珊的河边,借着酒劲,轰然躺倒在河床上,河床是水泥浇灌了的。这里行人不多,离住宅区较远。河面隔三差五有无主尸体漂过,许多尸体都会在这个拐弯的河床边搁浅,然后被警察打捞上来,然后n天无人认领也许,杨辛现在躺的地方就曾经停放过尸体... -->>
进夜总会的男人,不外两个目的,一是买醉,二是找女人。
帝豪夜总会在本市首屈一指,除了装饰豪华超越五星级之外,小姐也犹如繁星闪烁,凡是男人那贱心思里能想到的女人类型,这里都能找到。
去帝豪消费的男人一般都是“款”不是大款,就是公款。这年头,男人那疙瘩有“款”就变坏。
这里的女人也只喜欢两种男人,一是能喝的,二是能色的。如果两样齐全,那就是她们眼中的摇钱树,一夜下来,奶窝子里能够塞满钱。
杨辛不仅这两样齐全,而且还能吃。他到夜总会才区区一个小时,就吹了十瓶德国黑啤,然后还轻轻松松扫了八盘西式糕点。
吃到酣畅处,手沾满了奶油,他便毫不忌讳的拖过身边的一名丰乳肥臀的小姐,将她的短裙撩了起来,把奶油揩在她的大腿根部。色迷迷笑道:“什么叫揩油?这就是。先润滑一下,嘿嘿。”
陪他的小姐有两位,被“揩油”的小姐比较丰满,被揩油之后“吃吃”笑着,笑得一身肥白的肉“生动活泼”起来,低领中两只豪乳就在杨辛的眼皮子底下晃动,似乎在召唤他前去摁住。
另一位小姐则拿过一瓶印着乱七八糟的英文的烈酒说:“老板,开瓶xo吧,黑啤老没劲了。”
杨辛眼皮子都没眨一下:“叉o我喜欢,开!不过呢,别叫我老板,那太铜臭了,要叫我先生,毕竟咱是文化人。嗯,我先去放点水,等我回来接着喝。”
说着杨辛佯装半醉,摇摇晃晃的往外面的卫生间走去。走到门口,似乎又想起了什么,他又折回来将自己丢在沙发上的手袋捏在手里,那里面鼓鼓囊囊的,让人浮现联翩,许多老板都喜欢用手袋装钞票的。
虽然现在大多数娱乐场所可以刷卡,但是拿手袋的老板还是更招人喜欢,因为小姐需要的是现金小费。
当然,杨辛的手袋里不是钱,而是他换下来的穿了一个星期的t恤和内裤,那内裤上还有他亿万个成了木乃伊的子孙尸体。
杨辛身上的钱还不够喝一口轩尼诗xo的,这小子真是够悍的,竟然到夜总会来混吃,从创意到胆量,都令人不得不心生敬意。
杨辛穿的虽然只是牛仔裤跟t恤,但是这些都不成问题,穿西装逛娱乐城的家伙一般都是小家子气的白领,真正有钱的主一般都穿得比较休闲,一来方便吃喝,二来方便宽衣
杨辛大学毕业,找工作找了十来天了,至今还没个着落。今天下午瞎忙活了一天之后回到自己租的那间地下室的家,看到杯盘狼藉的样子,立刻失去了做饭的心情。他决定找个地方去混顿吃的,这小子特混蛋,在大学的时候吃霸王餐混吃混喝的经验就不少。
现在走上社会了,自然要把胆子练得更粗壮了,要混就要去本市最牛的夜总会去混!叫小姐都要叫双的,一开始就要摆出一副玩双飞的姿态。
人与人之间比的就是气场,只要你气场足够,乞丐都可以扮演大款。杨辛是最讲究气场的,所以他在大场面面前从不怵一头,哪怕现在让他参加钓鱼台国宾馆的宴席,他也能沉得住气来
世界上的人种类很多,有些人喜欢过安稳的日子,皮鞋不擦得锃亮就活不下去;有些人偏喜欢动荡奔波的生活,满脸是灰尘那双眼睛却也是亮闪闪的而杨辛就是后者。
他小时候看过满月八字,看八字的瞎子说他是驿马七煞并的命格。
驿马的意思是说他是奔波的命。也做财运讲,动中求财,动中发财。
至于七煞嘛,带七杀格的人杀气重,如果七杀有制,该人一般掌大权;如果七杀没制,人容易发生意外。
却说杨辛吃饱喝足之后到了卫生间,四下里打探了一下,发现镜子上面的墙壁上装了一支节能灯。他瞧着四下无人,就将脖子上挂的硕大的项链取了下来,在手指上绕了几个圈。那金项链看上去硕大无朋,40克有余。
当然这条项链连同中指上那个大戒指,都是他从地摊上花五块钱买的道具。
杨辛跳到了盥洗台上,一拳将外面的玻璃罩砸碎了,然后将节能灯取了下来,最后他将手里的那些金属玩意儿缠在中指上直接捅向那灯座——
别害怕,杨辛虽然是个普通人,可是他有根奇怪的中指,夏天会变得冰冷,冬天会变得滚烫,而且因为一次偶然的事件,他还知道这根左手中指是不导电的。
这根中指的奇异不是天生的,在小时候他被一只奇怪的蜜蜂给蜇了,说这蜜蜂奇怪是因为它在隆冬出现,那个冬天异常冷,天气预报说是百年未遇。
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昆虫,依照杨辛现在的认识来说,那绝对是妖物了,可惜小时候他并未有这样的认识。
那蜂子蜇了他的中指,在里面留下了一小截的尾刺,不疼,但是奇痒无比。杨辛想尽了一切办法都不能把它从肉里挑出来。那是最为顽固的肉中刺。
不过在经过了几个月之后,那刺慢慢消失了,就像是融化在他的手指中一样,接着他开始发现这根中指的不一样
不过他的手指不导电,但那金属却是导电的,一碰头就短路了,一短路保险丝就烧断跳闸了。
“唰”的一下,整个夜总会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杨辛得意的跳下来,以鬼魅一般的速度向外面冲去。他必须得快点,依照他的经验,现在用的都是真空开关自动跳闸,如果他慢了,配电房的工作人员将开关拉上去那可就一切都大白于天下了。
他在来的时候早已经将逃跑的线路了然于心了。沿路倒是时常碰上人,一般都是夜总会的小姐,这些卖肉的小姐被人碰撞了大咪咪之后并没发出尖叫,只是淫荡地娇嗔一句:“谁啊,要死啦。”
杨辛倒不敢揩油乱摸,毕竟夜总会里也是有不少男人的,万一摸到一条“棍子”那可就倒尽胃口了,吃了那么多卡路里进去,一下呕吐出来就不划算了。
溜出了夜总会大门之后,杨辛感觉自己的脚下飞了起来,心里喜悦得像是长了翅膀。
很满足,他真的很满足。能够一分钱不花到富人才敢去的地方阔绰走一回,这实在太tm有成就感了。
他出了夜总会之后,信步胡走,吃得这么饱,他也不急于回家了,在外面溜达溜达当作消化食物也好,否则那些卡路里沉淀下来影响他那完美的身材那可不妙了。
他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走了近半个小时,到了***阑珊的河边,借着酒劲,轰然躺倒在河床上,河床是水泥浇灌了的。这里行人不多,离住宅区较远。河面隔三差五有无主尸体漂过,许多尸体都会在这个拐弯的河床边搁浅,然后被警察打捞上来,然后n天无人认领也许,杨辛现在躺的地方就曾经停放过尸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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