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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宵才得饕餮去,今番又觅珍馔来。
偶有仙家从此过,也恨未尝人间菜。
这是挂在天下第一楼门口的诗联。据说是由前朝一位举人所书,那名举人在吃过天下第一楼的饭菜后挥笔写下这首诗,紧接著就高中状元,一时传为佳话。
从此,这副对联就被天下第一楼的老板找人装裱雕刻,成了“镇楼之宝”大模大样地摆在店门外面,吸引著过往的宾客。
这天下第一楼是一间大饭庄,虽然已经开业百年,但是生意兴隆,声名远播,就连远在京城的达官贵人们,如果出游路经过此,必尝过天下第一楼的菜才显身价。
它每年净赚的银子据说都有几十万两,老板姓氏也好,姓富,这一代老板又名达仁,人送外号富大人。
盎老板是天生的开朗性格,喜欢结交朋友,每日出入天下第一楼的客人有一半都和他称兄道弟,帮衬著他的生意更加蒸蒸日上。
不过,今天富老板可不再是平日那副笑嘻嘻的模样了。在后楼的茶社内,他正愁眉苦脸地看着身边那位惬意喝茶的年轻人。
“我找你来帮我拿主意,结果整整一壶秋绿茶你一杯又一杯地快喝光了,办法到底有没有替我想出来?”他很焦急地问。
“这事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年轻人似乎故意吊他胃口“满香楼是想和你争夺南江七省食会总长的头衔,你大方一点让出来,不就省了好多事?”
盎老板“呸”了一声,夺过茶壶“你就只能想出这样的馊主意?那我还找你干什么?以后别来我这楼里蹭吃蹭喝,就当我不认识你!”
“哈哈,富大人翻起脸来比翻书还容易。好好好,我再替你想一个。”年轻人跷起二郎腿“下个月不是七省厨艺大会吗?叫你手下的厨子多做几道好菜,压住他们的锋头,再联合一些你的亲朋好友为你助威,不怕蝉联不到总长之位。”
“这也没什么稀奇的啊。”他皱著眉说:“我早就叫人准备好了,这次满香楼根本就是冲著天下第一楼来的,听说他特意从北边找来不少名厨助阵。而我这边,老刘前一阵子被菜刀切了手,小李忙著娶媳妇回老家去了,大许又在生病,如今能拿得出手的、压得住场的名厨已经没几个了,现在再去找人又来不及。”
“怎么会这么不巧?”那名年轻人哑然失笑。“看来是天不助你,我也无可奈何了。”
盎老板气得直拍桌子“好歹你也是赫赫有名的四大公子之一,人家行歌公子每次出手都能化解重大纠纷,你怎么就没有人家的半点本事?”
年轻人脸色一沉“原来你喜欢行歌那种为人处事?哼,那就抱歉了,我是枫红,不是行歌,你要找他帮忙就去踏歌山庄请人,别到落枫草舍拉我。”
说完他起身要走,富老板急忙拦住他“别这样,算我说错话,给你赔罪就是了,坐下来咱们慢慢商量,我现在已经是焦头烂额了,所以说话可能不中听,你大人有大量别和我计较。”
枫红还是板著面孔“这样就想算了?一点诚意都没有。”
盎老板愣了愣,马上会意,无奈地一叹“好,我亲自下厨,给你做一道鱼香排骨当作赔罪。”
他眼中马上光芒闪烁,笑容重回唇边“那还等什么?我陪你去厨房里帮忙。”
“又让你这小子算计,我知道你馋这道菜好久了,可没想到你竟然会要挟我做给你吃。”重重地拍了他肩膀一下,虽然无奈,却只有乖乖地去厨房净手做菜。
都说四大公子是优雅完美的典范,但是富老板却觉得,当初把枫红也算进四大公子中的人,一定是脑子出了问题。
看他现在大吃大喝的样子,满嘴是油,哪里说得上优雅?为了一道菜还用尽心机来算计朋友,这样的人能说完美?
“好,你吃也吃了,喝也喝了,总该替我拿主意了吧?这两天满香楼会派人来下帖子邀我过去喝茶,摆明了是鸿门宴,我倒是去还是不去?”
酒足饭饱的枫红抹了抹嘴,笑着说:“你说这么一大堆,还不是想让我当你的保镖,陪你去见人?你知道我向来飘泊不定惯了,我保得了你一天两天,可保不了你一世。”
“只要你肯在我楼里住上十天半个月就行了。”富老板听他口气已是同意,马上欣喜不已。
他伸个懒腰“你也别操心了,我既然答应了你,肯定会帮你把事情办妥。不过厨艺大会你也不能懈怠,万一输掉了,面子可是丢不起的哦。”
“这我当然明白,可现在叫我去哪里找个好厨子,能撑得住大场面的?”
枫红若有所思地说:“我在来之前,听说街口拐角处的那间琳琅小店里,新来了一个厨子,做的菜很不错,你没去打听打听?”
“那种小店能请来什么好师傅?”他才不屑一顾。
“也不见得。所谓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说不定人家是在学姜太公钓鱼,钓你这样的大鱼上钩呢!反正我现在也闲著没事,不如去替你打探打探。”
“贪吃鬼,你是想去找好吃的吧?”富老板不愧是他的好友,一眼就看穿他的心思。“可别走得太远啊,满香楼的人随时都有可能找上门。”
“嗯,万一人来了,我要是不在你就别去。”枫红说著已经下楼去了。
“琳琅小店的老板应该是那个宋老头吧?”枫红叨念著往街口晃过去,小店还是记忆中的样子,装潢没有什么变化,但现在却宾客盈门,异常热闹。
这间小店店面小,桌椅板凳有限,本就容不了几个客人,平时能有七、八个客人一起吃饭就算“盛况空前”了,而今天居然有不少客人在门外排队等位子,实在是让人吃惊。
他走到队尾,问那个正在排队的人“这家店的饭菜真那么好吃?你们为什么排这么长的队?”
队尾的人看了他一眼,像是在嘲笑他的孤陋寡闻“怎么?这都没听说吗?最近这里的老板高薪聘来一个厉害的外乡厨师,做得一手好菜,价钱却不贵。更何况,那饭菜味道比起天下第一楼毫不逊色。”
枫红有些不信“天下第一楼的菜好,可不仅是厨师的手艺高,那原料还很讲究,光买来就要花不少银子,这间小店能花多少银子置办原料?大家来这里吃,不也就是图一个物美价廉?”
“山珍海味当然不可能在这里吃了,但是清粥小菜也可以做成人间绝品,那才高超。你要是吃过这家的水晶鸡,保证你不会再想别家的菜了。”说著,那人咽了口口水。
“水晶鸡?这名字取得真有趣。”想他枫红吃遍了大江南北,还是头一次听说这道菜。
听那人说得一副垂涎三尺的模样,令他不禁心动地跟著排起队。在足足排了将近一个时辰之后,终于轮到他在店中找到位子坐下。
才一落坐,一个年纪不过十五、六岁的女孩,拿著菜牌走过来问道:“客倌要吃些什么?”
“听说你们店里最拿手的是水晶鸡,就来那道菜好了。”
枫红从筷桶中抽出一双筷子,回过脸时却看到那个女孩还站在原地没走,似笑非笑地问他“客倌是第一次来我们小店吃饭吧?所以才不知道我们店里的规矩。水晶鸡不是天天都做,只有每月的初一、十五才有卖,今天不过是初三,客倌您来晚了两天,要吃就得再等十二天了。”
一听,他枫红的下巴差点掉下来,没想到这么小的店还有这么大的规矩。“那,你们今天有什么拿手菜可以推荐的?”
“看客倌您是想吃素还是吃荤?口味是重是淡?喜欢甜香还是咸辣?说出名目我才好给客倌推荐。”女孩子口齿非常伶俐,声音如出谷黄莺,煞是好听。
他不禁来了兴致“喜欢吃素你推荐什么?喜欢吃荤你又推荐什么?”
“客倌如果喜欢吃素,我们店里的竹笙豆腐、节瓜粉丝煲,白玉五香是最好的选择。若客倌喜欢吃荤,生筋鸭掌、脆炸馄饨虾、焖滑鸡都是小店的招牌菜。”
枫红托著腮,他故意刁难她“那,如果我说我喜欢吃咸辣的,你们店里有什么好菜吗?”
那女孩依然不疾不徐地说:“牛肉三丝卷、翡翠鲮鱼球都是咸辣口味,味道鲜美。”
“有什么汤可以配的?”
“木瓜花生冬菇汤,莲藕绿豆汤,酸辣鲫鱼汤。”
枫红听得开心,一拍桌子“那好,就把你刚才说的这些菜,拣那最好的给我上七、八样就行了。”
女孩还是没走“抱歉,这位客倌,本店还有个规矩没和您说,如果客倌是一人用饭,只能点两菜一汤,不论您是有金山银山,这条规矩都不会变。”
“为什么?”他再度错愕。
“我们的厨房师傅说了,个人食量有限,吃多了只是浪费,尝不出饭菜的味道好坏,不如留些意犹未尽的感觉,下次再来尝。”
“好奇怪的厨子。”他喃喃自语“这样开店能赚钱吗?”不得已,他只好又说:“那就随便来个两菜一汤就好,甜香还是咸辣都无所谓。”
“客倌稍等。”女孩这才离开。
枫红打量了下四周用餐的食客,果然人人桌上都只有两菜一汤,刚才和他一起排队的那个客人眼看就要吃完了,却将手边的鸭掌啃了又啃,根本舍不得停口。
“这里的厨子是从哪里请来的?”他趁机套话。
那人头也不抬地回答“听说是从外乡逃难来此,正好宋老板缺人手,就留下来帮忙了。”
“哦,那可真是难得,不知道这厨子手艺好,为什么不去大餐馆谋生路,却屈就于这么一间小店?”
食客冷笑一声“好厨子都去了大餐馆,谁管我们穷人的肚子?人家这位厨师可不是那种爱慕虚荣的人。”
“你见过他?”枫红好奇地问:“他有多大年纪了?”
“没见过。”食客反问他“你吃鸡蛋,难道一定要见到下蛋的鸡吗?”
他被堵得哑口无言,不禁失笑“是哦是哦,老兄说得有理。”
说话间,枫红的菜已经被端了上来,那女孩来到跟前介绍说:“这两菜一汤分别是白玉五香、牛肉三丝卷、酸辣鲫鱼汤,请客倌慢用。”
“稍等一下。”他指著那道白玉五香问道:“你说这菜名叫白玉五香?是哪五香?”
“豆腐、竹笋、萝卜、冬菇、青豆,客倌一尝便知。”
枫红笑着开始低头细细品味起桌上的美食。
一尝之下,他不由得再吃一惊。果然不负刚才的苦等和这群平民百姓的赞誉,虽然做菜用的原料都不是上等货,但味道却不逊于天下第一楼这样的一流餐馆。
白玉五香中的豆腐嫩而不散,五香各主其味;牛肉三丝卷中的牛肉炒得咸辣香浓;连那碗酸辣汤里的鲫鱼肉都将鱼刺剔得十分干净,酸辣、热度皆恰到好处。
要能达到这种水平,厨师的手艺必定得更高一筹才行,但在这间小小的店里怎么会卧虎藏龙,有著这么一位能人?
“小姑娘,... -->>
昨宵才得饕餮去,今番又觅珍馔来。
偶有仙家从此过,也恨未尝人间菜。
这是挂在天下第一楼门口的诗联。据说是由前朝一位举人所书,那名举人在吃过天下第一楼的饭菜后挥笔写下这首诗,紧接著就高中状元,一时传为佳话。
从此,这副对联就被天下第一楼的老板找人装裱雕刻,成了“镇楼之宝”大模大样地摆在店门外面,吸引著过往的宾客。
这天下第一楼是一间大饭庄,虽然已经开业百年,但是生意兴隆,声名远播,就连远在京城的达官贵人们,如果出游路经过此,必尝过天下第一楼的菜才显身价。
它每年净赚的银子据说都有几十万两,老板姓氏也好,姓富,这一代老板又名达仁,人送外号富大人。
盎老板是天生的开朗性格,喜欢结交朋友,每日出入天下第一楼的客人有一半都和他称兄道弟,帮衬著他的生意更加蒸蒸日上。
不过,今天富老板可不再是平日那副笑嘻嘻的模样了。在后楼的茶社内,他正愁眉苦脸地看着身边那位惬意喝茶的年轻人。
“我找你来帮我拿主意,结果整整一壶秋绿茶你一杯又一杯地快喝光了,办法到底有没有替我想出来?”他很焦急地问。
“这事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年轻人似乎故意吊他胃口“满香楼是想和你争夺南江七省食会总长的头衔,你大方一点让出来,不就省了好多事?”
盎老板“呸”了一声,夺过茶壶“你就只能想出这样的馊主意?那我还找你干什么?以后别来我这楼里蹭吃蹭喝,就当我不认识你!”
“哈哈,富大人翻起脸来比翻书还容易。好好好,我再替你想一个。”年轻人跷起二郎腿“下个月不是七省厨艺大会吗?叫你手下的厨子多做几道好菜,压住他们的锋头,再联合一些你的亲朋好友为你助威,不怕蝉联不到总长之位。”
“这也没什么稀奇的啊。”他皱著眉说:“我早就叫人准备好了,这次满香楼根本就是冲著天下第一楼来的,听说他特意从北边找来不少名厨助阵。而我这边,老刘前一阵子被菜刀切了手,小李忙著娶媳妇回老家去了,大许又在生病,如今能拿得出手的、压得住场的名厨已经没几个了,现在再去找人又来不及。”
“怎么会这么不巧?”那名年轻人哑然失笑。“看来是天不助你,我也无可奈何了。”
盎老板气得直拍桌子“好歹你也是赫赫有名的四大公子之一,人家行歌公子每次出手都能化解重大纠纷,你怎么就没有人家的半点本事?”
年轻人脸色一沉“原来你喜欢行歌那种为人处事?哼,那就抱歉了,我是枫红,不是行歌,你要找他帮忙就去踏歌山庄请人,别到落枫草舍拉我。”
说完他起身要走,富老板急忙拦住他“别这样,算我说错话,给你赔罪就是了,坐下来咱们慢慢商量,我现在已经是焦头烂额了,所以说话可能不中听,你大人有大量别和我计较。”
枫红还是板著面孔“这样就想算了?一点诚意都没有。”
盎老板愣了愣,马上会意,无奈地一叹“好,我亲自下厨,给你做一道鱼香排骨当作赔罪。”
他眼中马上光芒闪烁,笑容重回唇边“那还等什么?我陪你去厨房里帮忙。”
“又让你这小子算计,我知道你馋这道菜好久了,可没想到你竟然会要挟我做给你吃。”重重地拍了他肩膀一下,虽然无奈,却只有乖乖地去厨房净手做菜。
都说四大公子是优雅完美的典范,但是富老板却觉得,当初把枫红也算进四大公子中的人,一定是脑子出了问题。
看他现在大吃大喝的样子,满嘴是油,哪里说得上优雅?为了一道菜还用尽心机来算计朋友,这样的人能说完美?
“好,你吃也吃了,喝也喝了,总该替我拿主意了吧?这两天满香楼会派人来下帖子邀我过去喝茶,摆明了是鸿门宴,我倒是去还是不去?”
酒足饭饱的枫红抹了抹嘴,笑着说:“你说这么一大堆,还不是想让我当你的保镖,陪你去见人?你知道我向来飘泊不定惯了,我保得了你一天两天,可保不了你一世。”
“只要你肯在我楼里住上十天半个月就行了。”富老板听他口气已是同意,马上欣喜不已。
他伸个懒腰“你也别操心了,我既然答应了你,肯定会帮你把事情办妥。不过厨艺大会你也不能懈怠,万一输掉了,面子可是丢不起的哦。”
“这我当然明白,可现在叫我去哪里找个好厨子,能撑得住大场面的?”
枫红若有所思地说:“我在来之前,听说街口拐角处的那间琳琅小店里,新来了一个厨子,做的菜很不错,你没去打听打听?”
“那种小店能请来什么好师傅?”他才不屑一顾。
“也不见得。所谓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说不定人家是在学姜太公钓鱼,钓你这样的大鱼上钩呢!反正我现在也闲著没事,不如去替你打探打探。”
“贪吃鬼,你是想去找好吃的吧?”富老板不愧是他的好友,一眼就看穿他的心思。“可别走得太远啊,满香楼的人随时都有可能找上门。”
“嗯,万一人来了,我要是不在你就别去。”枫红说著已经下楼去了。
“琳琅小店的老板应该是那个宋老头吧?”枫红叨念著往街口晃过去,小店还是记忆中的样子,装潢没有什么变化,但现在却宾客盈门,异常热闹。
这间小店店面小,桌椅板凳有限,本就容不了几个客人,平时能有七、八个客人一起吃饭就算“盛况空前”了,而今天居然有不少客人在门外排队等位子,实在是让人吃惊。
他走到队尾,问那个正在排队的人“这家店的饭菜真那么好吃?你们为什么排这么长的队?”
队尾的人看了他一眼,像是在嘲笑他的孤陋寡闻“怎么?这都没听说吗?最近这里的老板高薪聘来一个厉害的外乡厨师,做得一手好菜,价钱却不贵。更何况,那饭菜味道比起天下第一楼毫不逊色。”
枫红有些不信“天下第一楼的菜好,可不仅是厨师的手艺高,那原料还很讲究,光买来就要花不少银子,这间小店能花多少银子置办原料?大家来这里吃,不也就是图一个物美价廉?”
“山珍海味当然不可能在这里吃了,但是清粥小菜也可以做成人间绝品,那才高超。你要是吃过这家的水晶鸡,保证你不会再想别家的菜了。”说著,那人咽了口口水。
“水晶鸡?这名字取得真有趣。”想他枫红吃遍了大江南北,还是头一次听说这道菜。
听那人说得一副垂涎三尺的模样,令他不禁心动地跟著排起队。在足足排了将近一个时辰之后,终于轮到他在店中找到位子坐下。
才一落坐,一个年纪不过十五、六岁的女孩,拿著菜牌走过来问道:“客倌要吃些什么?”
“听说你们店里最拿手的是水晶鸡,就来那道菜好了。”
枫红从筷桶中抽出一双筷子,回过脸时却看到那个女孩还站在原地没走,似笑非笑地问他“客倌是第一次来我们小店吃饭吧?所以才不知道我们店里的规矩。水晶鸡不是天天都做,只有每月的初一、十五才有卖,今天不过是初三,客倌您来晚了两天,要吃就得再等十二天了。”
一听,他枫红的下巴差点掉下来,没想到这么小的店还有这么大的规矩。“那,你们今天有什么拿手菜可以推荐的?”
“看客倌您是想吃素还是吃荤?口味是重是淡?喜欢甜香还是咸辣?说出名目我才好给客倌推荐。”女孩子口齿非常伶俐,声音如出谷黄莺,煞是好听。
他不禁来了兴致“喜欢吃素你推荐什么?喜欢吃荤你又推荐什么?”
“客倌如果喜欢吃素,我们店里的竹笙豆腐、节瓜粉丝煲,白玉五香是最好的选择。若客倌喜欢吃荤,生筋鸭掌、脆炸馄饨虾、焖滑鸡都是小店的招牌菜。”
枫红托著腮,他故意刁难她“那,如果我说我喜欢吃咸辣的,你们店里有什么好菜吗?”
那女孩依然不疾不徐地说:“牛肉三丝卷、翡翠鲮鱼球都是咸辣口味,味道鲜美。”
“有什么汤可以配的?”
“木瓜花生冬菇汤,莲藕绿豆汤,酸辣鲫鱼汤。”
枫红听得开心,一拍桌子“那好,就把你刚才说的这些菜,拣那最好的给我上七、八样就行了。”
女孩还是没走“抱歉,这位客倌,本店还有个规矩没和您说,如果客倌是一人用饭,只能点两菜一汤,不论您是有金山银山,这条规矩都不会变。”
“为什么?”他再度错愕。
“我们的厨房师傅说了,个人食量有限,吃多了只是浪费,尝不出饭菜的味道好坏,不如留些意犹未尽的感觉,下次再来尝。”
“好奇怪的厨子。”他喃喃自语“这样开店能赚钱吗?”不得已,他只好又说:“那就随便来个两菜一汤就好,甜香还是咸辣都无所谓。”
“客倌稍等。”女孩这才离开。
枫红打量了下四周用餐的食客,果然人人桌上都只有两菜一汤,刚才和他一起排队的那个客人眼看就要吃完了,却将手边的鸭掌啃了又啃,根本舍不得停口。
“这里的厨子是从哪里请来的?”他趁机套话。
那人头也不抬地回答“听说是从外乡逃难来此,正好宋老板缺人手,就留下来帮忙了。”
“哦,那可真是难得,不知道这厨子手艺好,为什么不去大餐馆谋生路,却屈就于这么一间小店?”
食客冷笑一声“好厨子都去了大餐馆,谁管我们穷人的肚子?人家这位厨师可不是那种爱慕虚荣的人。”
“你见过他?”枫红好奇地问:“他有多大年纪了?”
“没见过。”食客反问他“你吃鸡蛋,难道一定要见到下蛋的鸡吗?”
他被堵得哑口无言,不禁失笑“是哦是哦,老兄说得有理。”
说话间,枫红的菜已经被端了上来,那女孩来到跟前介绍说:“这两菜一汤分别是白玉五香、牛肉三丝卷、酸辣鲫鱼汤,请客倌慢用。”
“稍等一下。”他指著那道白玉五香问道:“你说这菜名叫白玉五香?是哪五香?”
“豆腐、竹笋、萝卜、冬菇、青豆,客倌一尝便知。”
枫红笑着开始低头细细品味起桌上的美食。
一尝之下,他不由得再吃一惊。果然不负刚才的苦等和这群平民百姓的赞誉,虽然做菜用的原料都不是上等货,但味道却不逊于天下第一楼这样的一流餐馆。
白玉五香中的豆腐嫩而不散,五香各主其味;牛肉三丝卷中的牛肉炒得咸辣香浓;连那碗酸辣汤里的鲫鱼肉都将鱼刺剔得十分干净,酸辣、热度皆恰到好处。
要能达到这种水平,厨师的手艺必定得更高一筹才行,但在这间小小的店里怎么会卧虎藏龙,有著这么一位能人?
“小姑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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